一、留守人群的基本情况令人堪忧
1、“留守老人”:
笔者调查了解到,成千上万的农村中青壮年外出务工,把老人和孩子都留在家里,60%以上的“留守老人”成了家里的“顶梁柱”,他们在身体、心理等方面都承受着重压。
一是农活吃不消。许多留守老人长年承担着责任田的耕种收割,特别是农忙季节,活多且重,体能吃不消。加之料理家务,使他们劳累不堪。
二是管教孙辈艰难。老人文化水平普遍偏低,有的属文盲或半文盲,加之知识老化,多数人无法辅导孙辈的文化学习,更谈不上思想品德教育。责任虽然重大,却力不从心。
三是经济生活困难。外出打工、经商的年青人生活费用高、吃住花钱多,除供养子女上学外所剩无几,赡养老人力不从心。留守老人在家创收艰难,靠种田维持生计,经济收入自然较少。部分留守老人家庭生活贫困,一旦生病,生活更加窘迫,甚至返贫。
四是精神生活缺位。经调查,多数农村“留守老人”由于子女不在身边,有病有痛无人照看、无人安慰,存在精神空虚,觉得没有依靠,更谈不上精神文化方面的享受,致使其心理上产生一种孤独感。
2、“留守妇女”:
随着农村青壮劳力的外出,留守妇女的责任越来越大,她们一方面要担负起赡养老人、教育子女、操持家务、下地劳动的重担,另一方面,也要承担起农村中的人情世故、邻里交往以及社会的义务和责任。因此,他们所承受的压力尤为突出。
前不久,在某县抽样调查了200名“留守妇女”,在收回的200份问卷中,反映的基本情况是:
留守妇女的基本情况:平均年龄35岁,文化程度以初中为主的占78%;小学文化的占18%;高中文化的仅占4%。
丈夫外出打工情况:外出打工时间平均3.5年,其中1-5年的占85%;他们中一年回家一次的占80%,两次的占20%,仅在春节才回家的占90%。
留守家庭收支情况:主要依靠丈夫外出打工收入的占70%;留守妇女平均种田3.5亩。而平均每户每年用于子女教育的支出是1000元。
留守家庭赡养情况:有老人需要赡养的,1人的占30%,2人的占70%;婆媳关系好的占20%,一般的占40%,说不清的占40%。
存在的困难:生产方面缺钱的占60%,缺技术的占20%,缺门路的占20%;担心偷盗的占40%,异性骚扰的和邻里纠纷的分别占10%和20%。
最希望有关部门做的工作:要求提供致富信息的占50%,维权的占30%,保健的占20%。
3、“留守儿童”:
根据一次抽样调查,某县“留守儿童”的情况如下:
“留守儿童”所占比例:调研组在7个乡镇共计调查了54027名儿童,其中“留守儿童”有13491名,占25%。在13491名“留守儿童”中,0-6岁的有5092名,占37.7%。
“留守儿童”父母外出情况:父(母)一方外出务工的“留守儿童”有5548人,占41.1%;父母双方外出务工的有7908人,占57%;单亲家庭外出务工的有35人,占1.9%。
“留守儿童”的监护情况:在父母双方外出和单亲家庭外出的7943名“留守儿童”中,由祖父(母)或外祖 父(母)监护的有6555名,占82.5%;委托给亲戚(朋友)监护的有1036名,占13%;还有352名“留守儿童”无委托监护人。
外出务工父(母)回家与子(女)团聚情况:在13491名“留守儿童”中,父(母)一年回家一次的有2502人,占 18.5%;两年回家一次的有3133人,占23.2%;三年以上不回家的有952人,占4%。
“留守儿童”对父(母)外出务工所持的态度:有 52.3% 的“留守儿童”对父(母)外出务工长期不回家持理解态度,认为“为了使全家的生活更好,支持父母外出打工”。有47.7%的“留守儿童”希望父母能回来,一家团聚。
4、“留守学生”:
最近,对某县的“留守学生”进行抽样调查,大致情况如下:
人数众多,呈不断增长趋势。留守学生的人数占全校学生的52.6%。据调查统计,凤冈县“留守学生”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以该县的土溪中学为例,2004年该校父母双方外出务工的学生794人,占全校学生总人数的41.5%;2005年有527人,占33.4%;2006年有1029人,占51.18%。
隔代监护(跟随祖父母生活)的占绝大多数。“留守学生”中跟随祖父母的占73%,跟随亲友的占17%,寄宿学校的占7%,无人监护的占3%。
学习成绩相对较差。成绩良好的占30%,一般的占40%,较差的占14%,成绩下降的占16%。
生活及受监护状况堪忧。
(1)“留守学生”中的45.5%是由爷爷、奶奶等隔代亲人照看,20.5%由亲戚代管,可见隔代监护成了“留守学生”主要的监护方式。
(2)43.5%的隔代监护人很高兴照顾“留守学生”,39.3%的隔代监护人表示“照看孩子感到吃力”,11.2%的隔代监护人表示“照看孩子感到非常吃力”。
(3)81.6%的亲戚表示“不乐意帮管孩子但没有办法”。
(4)55.1%的监护人直接表示“很少或从不与孩子谈心”。只有22.3%的“留守学生”表示“有烦恼的时候能和照顾自己的人说”。
5、“其他留守人员”
笔者调查,“留守人群”的构成还包括另一部分人群:一是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二是因孩子、老人、妻子有病需要照顾或者其它原因仍留守农村的青、壮劳动力,三是体力弱、没有技术、缺乏致富门路的农民。
二、留守人群中存在的问题令人深思
“留守老人”:
(1)白发老人担负起种田的重担。中、青年农民本来是农村种田的主要劳力,然而,他们外出务工后,田仍然要种,粮食仍要生产。留守在家里的老人,有的甚至是古稀老人,不得不老当益壮,锄地、犁田、收割、扛麻袋......什么重体力活都得干,过度透支他们的体力。青壮年外出后,吃着留守老人种出来的粮食,却很少有人顾及到老人们的艰辛。有的进城务工子女将老人接到城里,仅能糊口的微薄工资要支撑一家人的生活难免捉襟见肘,不少老人为了补贴家用,不得不走街串巷捡垃圾、收废品......流落街头、有的甚至沦为“乞丐”。
(2)爷、奶重新当上了“爸”和“妈”。60岁以上的“留守老人”,大多是多子女家庭,在子女很小时,赶上粮食紧张,物资匮乏。他们为把孩子拉扯大,吃够了苦,受尽了累。现在他们年纪大了,本来可松口气了,但他们的儿女又外出打工,把小孩留给了自己,有的小孩甚至不满周岁。这些爷爷奶奶不得不重新当起了“爸”和“妈”。隔代“爸妈”来哺育隔代“子女”,观念的落后,方法的陈旧, 心力的不足,难以确保“子女”身心的健康成长。
(3)生病以后无人照顾。由于年轻人外出务工,家中老人生了病,没有人督促去看医生。加上老人们家务忙、农活多,往往“小病拖,大病扛”,把小病拖成大病,大病拖成“绝症”,无可奈何时才挣扎着到医院,子女又不在身边,得不到悉心照顾,一些人只有眼睁睁的等死了。
(4)文化生活欠缺。年轻有文化的人都外出打工了,留在家里的老人大多是文盲或半文盲,因农活多家务忙很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生活的重担,身体的多病,精神信仰的缺失,导致封建迷信在农村泛滥且长盛不衰。
(5)“安享晚年”的心愿难以实现。老人们年轻时拉扯一群孩子很不容易,但想到子女们长大后,将子多福多,可以安享晚年,可现在他们都到了花甲、古稀之年,却依然要担负生产的重任,难以实现安享晚年的心愿,使老人们精神空虚,深感失落。
“留守妇女”:
为节省开支,很多农民工逢年过节都不回家,家人也很少去探望,甚至连通信、通讯联系也是能省则省。另外,由于长时间所处环境、背景不同,夫妻之间共同语言也逐渐减少。有些妇女反映,由于长期分处两地,丈夫一开始还想妻念家,时间长了,就逐渐淡忘了,偶尔电话联系,除了问候一下家中老人、孩子之外,已无更多关爱妻子的话语。
外出务工者大多身强力壮,夫妻长期分居,遏制了人的正常生理需求,不仅不利于身体健康,也极易导致婚姻破裂及其它恶性事件的发生。而这些已经发生、正在发生和可能发生的事件,对于留守妇女的影响非常大,精神压力有时远远大于物质压力。
据调查,农村留守妇女中主要存在下列困境:一是劳动负担沉重,身体健康受损。留守妇女既要承担繁重的农业生产劳动,又要料理家庭事务,有的还要照顾年迈的老人,劳动强度很大,严重损害身体健康。在走访调查过程中,反映劳动负担重、身体状况不太好的留守妇女占80%左右。二是文化程度不高,子女教育不当。留守妇女中,大部分文化偏低、能力较弱,教育子女力不从心,对孩子重生轻养,个别家庭还存在重男轻女、重养轻教等问题。三是易受侵害,安全无保障。留守妇女容易受到不法之徒的侵害,空巢家庭更容易遭受财产损失。调查显示,边远山区农村的性侵害案件中有65%的受害者是留守妇女。四是夫妻感情缺失,家庭功能失衡。留守妇女大多是中青年,一些长期分居的留守妇女,自我控制力不强,易受不良现象和不法分子的诱惑,出现婚外情和婚外性行为,有的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在边远山区农村离婚人群中,因夫妻一方外出务工导致离婚的比例高达七成以上。2002年,“中国民工大县”重庆市奉节县统计局对10个村的38宗离婚案件统计显示:女方或者男方因在外打工造成两地分居,提出与配偶离婚的达25起。
“留守儿童”:
情感缺失是留守儿童成长中最严重也是最现实的问题。离开了父母的关怀,小孩没有了安全感,对社会没有信任感,长大以后对社会的态度、对他人的态度以及对社会现象的态度就很容易走向极端。没有父母的呵护,没有理性的沟通,留守儿童的心灵容易受创伤。具体表现为人格发展不健全,学习成绩欠佳,道德出现危机,违规违纪事件增多。
其次,家庭教育存在“误区”。留守儿童父母在外忙于生计,无暇顾及子女,与孩子缺乏沟通,即使打电话,关注焦点也仅仅是孩子的身体状况和学习成绩,很少关心孩子的思想和心理健康。爷爷、奶奶或其它监护人受教育少,文化程度低,缺乏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和科学的指导方法,家庭教育处于空白状况。留守儿童由于在情感上缺少健全的关爱和沟通的环节,容易产生心理障碍。遇到困难不能获得感情支持,出现一些差错得不到及时的引导、纠正,久而久之,便形成一些明显的心理行为上的障碍问题。
此外,社会环境存在“雷区”。当前社会上的一些不良习气严重影响着农村留守儿童的成长。留守儿童年幼无知,又常处于无人监护状态,使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经常导致留守儿童伤人或被伤害的安全事件发生。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传媒网络的普及,社会教育对人的影响显得更加突出。在农村学校,一些“留守儿童”经常逃学甚至光顾电子游戏室,痴迷电游和看碟片,那些不加限制的媒体镜头如凶杀、淫秽等极大地影响他们人格的健康发展。2004年3月,四川省富顺县某镇发生了一件令人震惊的事:一个13岁的留守家庭女孩,在无人事先知情的情况下生下了一个孩子,尚未成年的女娃娃竟然当上了母亲!
“其他留守”人员:
农村的“其他留守”人员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就拿残疾人来说,他们中大多生活极其艰难,别人都在竭尽全力奔小康,自己只能怨天忧人,感叹命运不公,生活仍然处于饥饿、半饥饿状态。留守屈居农村的青、壮劳力目睹同伴奔都市、挣“大钱”,长见识,开眼界,心理难免失衡,在自怜的同时,不由把怨气宣泄到家人身上,“三天骂,五天打”,闹得鸡犬不宁,家庭不睦。而那些无技术的农民终日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为了生计,不免偷鸡摸狗,“上房揭瓦”,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三、造成留守人群存在问题的深层原因
第一,农村留守人群问题的出现表面上看,是父母(子女、配偶、亲人)外出务工、不在身边造成的,其根本原因在于城乡二元结构管理带来的深层次矛盾。城乡隔离的户籍等制度给农民工子女、农民工配偶、农民工父母进城就学和生活带来的高额成本,直接推动了留守人群这一群体的产生。
第二,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城市在国家的“关爱”下快速发展,使城乡差别加剧,致使城市繁荣,居民富裕,农村落后,农民贫穷。农民由于人均土地的日益减少,农民仅在自家土地上经营难以致富,加上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的价格飞涨造成种地入不敷出,由此出现“农民工现象”和“留守人群”现象。
第三,一些基层政府对农村的各种问题重视不够,各项政策落实不到位。农村中小学教育滞后耽误了孩子,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影响了可持续发展,农村医疗文化卫生事业落后导致了贫困,农村学子一旦“跳入城门”便一去不复还,农村务工人员一朝进入城市就难得再返乡,更别说利用自己掌握的先进文化知识服务农村了。如此恶性循环,农村留守人群越聚越多,问题也“愈演愈烈”。
第四,城市的诱惑,加上生活的所迫,使一些农民不得不放弃农村走入城市。
四、解决“留守人群”问题的对策建议
农村留守人群问题绝不是一个简单的农村家庭问题,也不仅仅是纯粹的“三农”问题,而是一个急需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重视的社会问题,是新农村建设必然要面临、且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对这一问题,要站在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认识理解,要从建立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首先应统筹城乡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城市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取消与户籍相联系的城乡隔离的各种制度,使流入城市的农民工享有与城市人口平等的权利和社会权益。第二、逐步推行进城务工人员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最低工资保障,为工作有困难的务工人员提供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并加强劳动监察,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第三、有条件的地方要将进城务工人员集中培训,提高科学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使他们干得了工作,留得住人心。第四、进城务工人员的家属,包括配偶、子女,应与城市失业人员、居民子女享有平等权利,享受就业、教育、福利、保障待遇,消除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
同时,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广大农村的投资力度,积极采取措施,形成合力,妥善解决留守人群所面临的问题,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应有的贡献。
1、健全完善机制,加强“留守人群”管理。农村基层政权作为“留守人群”的聚居地,应该承担起“留守人群”管理的重任,推进新农村建设。一是要建立“留守人群”档案。村委、妇联和学校要分别做好“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的摸底排查工作,将其基本情况分类汇总,整理成档案,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开设“二线一室”。即开通“亲情热线”,让外出务工的农民定期与妻子、子女通电话;开通“师长热线”,让外出务工家长可随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设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安排有经验的人员担任心理医生,及时帮助“留守人群”解决心理上的困惑,以逐步缓解“留守人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加大关爱扶助力度。“留守家庭”常常在生活中、农忙时、节假日遇到各种困难和问题,各部门要给予力所能及的物质帮助和精神支持,解决他们的具体困难和现实问题,确保在外务工人员后顾无忧。尤其对“留守儿童”,教师要切实增强对他们的关爱度。调查显示,在很多教师眼里,“留守儿童”已与“双差生”划上了等号,属于“不受喜欢”的人,“留守儿童”从教师那里得到的关爱明显少于非留守儿童。对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而言,教师与其亲密程度越高、就越有信赖感,对儿童的影响就越大。在家长与“留守儿童”之间产生隔阂或关系较为疏远的情况下,教师理应担当起“扭转乾坤”的角色。
2、发挥远程教育、学校教育、成人教育等人力资源优势,形成服务合力。加强家庭教育诱导,办好农村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真正构建起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监护网络,形成保护合力。在有条件的农村,要创办儿童托管中心和老人服务中心,建立家教咨询(服务)站点等,对老年人进行“育儿”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对妇女和儿童进行有关维权知识的培训和亲子教育培训,及时排解“留守人员”的忧虑。同时,各级劳动部门、职能技术学校(机构)及用工单位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管理,把劳动技能、文化知识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家庭教育知识结合起来,教育和引导他们自觉履行家庭责任和义务,遵守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3、加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力度。一是各级政府要加强舆论宣传。特别要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民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建立流动人口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示范家长学校,强化外出务工家长对子女、妻子、父母的监护、关爱、赡养责任,引导他们正确处理打工致富与家庭的关系。二是大力发展县域经济。要大力发展好劳动密集型企业,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让农村富余劳动力离家不远依然有挣钱的门路,以此减少外出务工现象。三是强化社会关爱教育。充分发挥县“关工委”、“五老”、妇联、敬老院的作用,构建和谐家庭。四是净化社会环境。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监管整治,彻底清理 “三室两厅一吧”,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此外,农民工集中地的政府要切实落实好国务院关于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的有关政策,通过兴办农民工子女学校、降低农民工子女入学“门槛”等有效举措,让更多的“留守儿童”可以跟随父母在异地享受平等、良好的教育。
4、落实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一是推广农村合作医疗,解决农村“留守人群”看病难题,保障其生命健康和安全。二是政府应出资健全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排查“留守人群”家庭基本情况,按人头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维持农村生产、生活秩序;三是落实九年制义务教育免费入学制度,让“留守人群”家庭子女上得起学,接收正常教育。
参考文献:
1、湖南怀化市劳教所理论研究室,杨先铁,边远山区农村留守家庭亟待关注
2、中国农村研究网,全南县县长罗宗祺,全南县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调查报告
3、凤冈县对外宣传中心,利用远程教育服务“留守人员”的调查与思考
4、新华网北京10月19日电(记者吴晶晶、王娅妮) ,我国成立专门机构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
5、中国经济周刊,张俊才,“留守村妇”非正常生存调查
6、人民网,记者黄维,吴雁泽:社会应多关注农村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
刘田忠 河南三门峡市陕县第一初级中学教师
尚柏仁,三门峡市交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