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观点 -> 论坛成员
农村剩余劳动力减少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作者:蔡 昉    发布:2007-11-08    阅读:9458次   

    我国经过二元经济条件下的高速经济增长,目前已经接近农村剩余劳动力告罄的“刘易斯转折点”。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如果说以往农村、农业的发展以及农民增收,主要被看作是其他部门的支持的话,这个转折点的到来,意味着“三农”问题更是对整体经济增长可持续性的保证,从而“工业补贴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政策真正符合城乡一体、互惠互利的发展趋势。我们应该利用这个新机遇,从政策上应对各种挑战。

一、农村劳动力配置状况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估算农村劳动力的剩余情况。首先,看农村有多大规模的劳动力总量。据正式的统计,2005年农村就业人员为4.85亿人。该统计是按照劳动力的家庭所在地口径,而不管实际在什么地方和什么产业就业,务农、乡镇企业就业、非农产业经营和外出务工经商的劳动力,都包括在这个数字之内。由于一般来说,农村每个人的名下都有一块承包土地,按照国际劳工组织的定义,农村可以被看作没有失业率。所以,这个农村就业人员,也可以被看作是乡村劳动力以及乡村经济活动人口。

其次,总结一下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的规模。由于得不到关于乡镇企业、农村私营和个体就业在多大程度上与外出劳动力之间有交叉的确切数字,我们采用两个口径估算农村实现非农就业的总人数。第一,按照劳动部胡晓义的说法,目前中国乡村劳动力中有大约2亿人分别就地或外出转移。第二是按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李剑阁、韩俊的说法,目前中国农村劳动力中有大约48%,即2.3亿已经实现了转移。

    第三,我们来看在目前农业劳动生产率水平下农业尚需多少劳动力。我们假设农业中种植业和饲养业是主要的使用劳动力的部门,而其他部门则是利用农业剩余劳动力或边际劳动力的部门。因此,我们主要根据这两个部门的劳动力成本资料,估算在目前劳动生产率水平下,农业究竟需要多少劳动力。

    根据《中国农村经济统计年鉴2006》数据,我们计算出2005年种植业和畜牧业的全部需工量为570亿劳动日。换算成全年需求的劳动力数量分别为:按每个劳动力每年劳动250日计算,农业劳动力需求量为2.28亿;按每个劳动力每年劳动300日计算,农业劳动力需求量为1.90亿;按每个劳动力每年劳动320日计算,农业劳动力需求量为1.78亿。

    现在,我们可以对各种可能的农村劳动力剩余状况做出估计。从表1可以看到,按照农村劳动力总规模4.85亿估算,如果我们选取比较大的劳动力转移规模,即占全部农村劳动力48%,因而总量为2.3亿,并且选取农业需求劳动力2.3亿的话,处于剩余状态的农村劳动力只有2481万(情形三)。在这种情形下,农业劳动力的使用存在季节性不均匀的现象。但是,这种情形比较符合农业劳动的季节性特点,也为劳动力利用边际剩余劳动时间从事林业等劳动提供了余地。如果选取同一劳动力转移规模,并假设农业尚需劳动力1.9亿的话,处于剩余状态的农村劳动力只有6279万(情形二)。这种农业劳动力使用相对紧凑,为估算实际剩余劳动力提供了一个比较保守的假设。如果选取最小的劳动力转移规模即2亿,同时假设农业尚需劳动力1.8亿的话,处于剩余状态的农村劳动力为1.07亿,剩余比例为22%。这种农业劳动力利用程度,可以说是“满打满算”的。显然,上述三种情形可以说囊括了农村劳动力配置的可能状况。

表1 农村劳动力配置的几种情形

 

转移劳动力

农业劳动力

剩余劳动力

万人

%

万人

%

万人

%

情形一

20000

41.2

17802

36.7

10698

22.1

情形二

23232

47.9

18989

39.2

6279

12.9

情形三

23232

47.9

22787

47.0

2481

5.1

 

二、剩余劳动力减少的含义

    我们采用最保守的估计,即假设仍有1.07亿农村剩余劳动力这个数字作为基础,可以观察到,无论是通过跨地区流动还是就地实现向非农产业就业转移,劳动力年龄倾向于比较年轻,60%以上是年龄在30岁以下的。而仍然在农村务农的劳动力,年龄在30岁以上的则占到了90%。根据实际观察和经济理论的预期,我们假设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年龄结构与务农劳动力是一样的。因此,在劳动力大规模流动和转移的条件下,仍然存在的剩余劳动力已经与以往有了巨大的差异,其中50%已经是40岁以上的劳动力。如果按照人力资本水平排列的话,劳动力转移是按照由高到低依次进行了。也就是说,实现了转移的劳动力,是人力资本较高从而转移能力强的劳动者群体,而尚未转移出来的农村劳动力,是转移就业中易于遇到困难的群体。

    此外,根据农村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趋势,劳动力供给的源泉不再来自于新增劳动年龄人口的补充,而是要靠利用目前仍然剩余的劳动力资源,以及从农业中继续释放劳动力。目前农村15岁-64岁劳动年龄人口每年以200万-300万的速度减少,2009年以后每年减少的数量超过400万,随后进一步加速减少(表2)。不过,无论是按照统计局公布的农业劳动力比重(44.8%),还是按照我们估算的农业劳动力比重(23.3%),都远远高于发达国家的水平(英国1.2%,美国2.5%,澳大利亚4.0%,日本5.6%)。可见,从农业中仍然有大量的劳动力可以释放出来。

表2 城市化和农村劳动年龄人口变化

年份

 

城市化水平

(%)

城市化速度

(%)

农村15-64岁(万人)

存量

增量

2002

39.1

1.4

52291

-371

2003

40.5

1.4

51767

-524

2004

41.8

1.2

51597

-170

2005

43.0

1.2

51424

-173

2006

43.9

0.9

51192

-232

2007

44.8

0.9

50894

-298

2008

45.7

0.9

50543

-351

2009

46.5

0.9

50117

-426

2010

47.4

0.8

49673

-444

2011

48.2

0.8

49194

-479

2012

49.0

0.8

48676

-518

2013

49.7

0.7

48118

-558

2014

50.4

0.7

47407

-711

2015

51.1

0.7

46677

-730

 

    由于我国在改革开放期间的高速经济增长得益于人口红利,即人均GDP增长率的26.8%来自于人口抚养比下降的贡献,而人口抚养比这个指标所反映的内容,基本等同于劳动年龄人口比重提高,因此,一旦劳动年龄人口比重特别是农村劳动年龄人口比重增长减缓,以往赖以支撑经济增长的源泉就逐渐消失。长期来看,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终究要从主要依靠资本和劳动的投入,转到主要依靠生产率提高和技术进步的轨道。从近期来看,加大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激励,保持转移速度,是延缓人口红利的关键之举。

三、应对新情况的政策要点

    揭示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远比想象的少得多这样一个事实,并不意味着“三农”问题已经得到了解决,或者可以在政策措施及其力度上有丝毫的放松。相反,这些变化对“三农”问题的解决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针的实施提出了更大的挑战。实际上,“刘易斯转折点”走近的时期,正是产生大量制度需求,提出更加紧迫改革任务的时候,“三农”政策面临新的挑战。

    改革的核心是清除劳动力流动的制度性障碍,即主要通过户籍制度的改革,解除对那些尚未实现转移的剩余劳动力和务农劳动力创造更好的流动条件,为那些已经转移到城镇的流动人口创造一个稳定的生活、就业和享受公共服务的政策环境,同时构建农村保障体系,保持农村的繁荣与稳定。归根结底,户籍制度改革的核心是户籍身份所附着的福利含义。因此,改革的突破口在于创造城乡统筹的就业环境和保障体系。城乡统筹就业和社会保障,需要加快步伐,作为近期“三农”政策的重点。

    第一是通过创造更好的劳动力转移和流动环境,降低转移过程中需要克服的各种门槛,使那些年龄偏大、受教育水平偏低以及在其他方面处于劣势的农村劳动力也具备一定的转移条件和转移意愿,扩大经济增长中的劳动力供给。由于目前处于剩余状态的农村劳动力,以及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有待转移的务农劳动力,在年龄和人力资本禀赋方面具有一定的劣势,吸引和鼓励他们继续转移,需要有更强的激励手段,也就是要进一步解除对劳动力流动的制度障碍,并逐渐创造平等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条件。

    第二是通过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进一步释放农业中的劳动力。顺应农业技术变迁的节约劳动倾向,农业科学技术研究需要更加具有针对性,由生产要素相对稀缺性及其相对价格信号来诱致进行。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农村劳动力受到城市更高打工收入的吸引而大规模跨地区流动,农业中劳动力数量减少,因此劳动节约型技术的需求增大。从农业机械总动力的迅速增加,以及拖拉机配套农具数量的更快增加,我们可以看到,农业技术变迁已经越来越以劳动节约为取向。在农业生产总量以更快的速度提高的情况下,意味着农业劳动生产率也在迅速提高。因此,我们需要改变农业技术变迁不是以节约劳动力为方向的认识,并以此制订农业科技发展战略和方案,从而使农业劳动力得以继续转移到非农产业中来。

    第三是通过创造更多更平等的就业机会、平等的社会保障体系以及定居条件,使目前处于不断流动状态的农村转移劳动力,能够逐步稳定下来。其他国家的经验表明,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最终主要不是通过再分配政策实现的,而是由于劳动力就业转移和人口区域迁移,形成收入分配两极之间的中间层次,并通过扩大和稳定这个转移的群体规模,达到缩小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和福利差距缩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