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盈利泡沫
作者:许善达 发布:2007-11-19 阅读:10320次
政府不能再继续听任企业将大量的个别成本转化为社会成本,不能听任这些企业从对全民利益的侵害和掠夺中获取其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利润。具体地说,就是要加快建立规范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环境保护制度,并强化执法力度,同时加快推进资源的市场化改革,建立更能反映市场供求的资源价格体系。
企业盈利增长是分析中国经济形势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因为对中国企业当前盈利水平作出的判断,会对宏观调控政策的制定、产业政策的调整、资本市场制度的设计等诸多国家大政方针的决策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所以对此能否作出客观、准确的判断,关系重大,不可轻视。
统计指标的数据显示,过去一两年间,中国企业盈利增长非常强劲,也构成股票等一系列资产价格猛涨的基本面支持因素。但是,这些数据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是否真实?当前对这个敏感问题的意见是见仁见智,众说纷纭,莫衷一是。那么,中国企业盈利增长的可靠性如何?发展趋势如何?
我认为,中国企业盈利水平如此之高,从根本上说是得益于改革开放以来生产力的提高;既有制度改革释放出来的巨大能量,也有技术创新的不断升级。这是可喜的、必须充分肯定的一面。但其中的虚增因素不容忽视。在某些领域这些虚增因素表现出来的泡沫是很严重的。以下列举几项,不一定完整,但确实是值得决策层、企业界高度关注的。
企业社会保障成本外部化——企业社会保障支出过低,将相当大的应由企业支付的个别成本转化为由社会,或者说由国家,或者更明确地说由全体人民承担的成本,而体现为企业盈利。企业的工资水平主要应由市场决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当然是政府的职责),中国与发达国家相比的低工资(与从事农业生产的影子工资相比又是高工资)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这是毫无争议的。但低工资并不能也不应该意味着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否定。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起步已经晚了,进度也不能令人满意。包括退休、工伤、医疗等在内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远未成型,数量距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差更远。这种由于政府没有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而形成的企业低成本和高盈利,属于泡沫范围。
企业环保成本外部化——目前,中国环保制度正在起步建设阶段,无论是环保的法律制度还是实施此法律制度的司法体系和行政体系均很不健全。总体来说,企业的排污成本远远低于治污成本,以至于相当数量的企业选择排污而不是治污。这些企业的排污,即对公共环境资源的使用,远远超出并不高的国家标准。企业排污形成对环境的污染,其当期的影子成本和将来治理污染的成本都转移给社会承担。这就形成很低的企业排污成本和高额企业利润。这种由于政府没有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制度而形成的企业低成本和高盈利,也属于泡沫范围。
资源价格偏低——计划经济年代,资源价格被人为压低,以便将资源产业的利润转移到制造业。这种资源价格过低的格局现在已经有了很大扭转,但离市场经济的目标仍然相差甚远。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资源的价格改革,由于种种原因推进缓慢。有些重要资源如水、土地的价格比其市场价值低得多。资源价格因素对企业特别是制造业、房地产业的利润水平有重大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说,国有资源价格是国家利益的表现形式之一。低价购买国有资源而产品则按照市场价格出售,相当于把国家或全民的利益转化成企业及其股东的利益。这种由于资源价格改革尚未到位而形成的企业低成本和高盈利,也属于泡沫范围。
折旧水平偏低——折旧是资本回收的重要渠道,是企业资本更新和保持未来增长的重要因素。折旧水平偏低会从账面上提高当期利润,但未来再投资潜力会受到损害。中国旧的税收制度和财务制度就是通过压低折旧水平来体现企业经营利润的。虽然30年来已有很大改进,但与成熟市场经济中的跨国企业相比,中国企业的折旧水平要低得多。造成折旧水平偏低的原因既有税收制度上的因素(比如技术折旧的政策尚不健全),也有企业管理人员决策机制的因素(比如管理人员的薪酬只与企业当期利润挂钩)。无论是何种原因,这种由于低折旧水平而形成的企业低成本和高盈利,也属于泡沫范围。
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太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支出是企业长期发展的生命线。市场经济国家的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占销售收入的比重相当高,大型企业都在10%以上。中国除极个别企业,与此相差甚远。减少、压低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当然可以提高企业当期利润,但会丧失未来发展潜力,特别是长期战略性发展的潜力。造成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太少的原因既有股东方面的因素(比如追求短期回报和股价),也有企业管理人员方面的因素(比如任期制)。但无论是何种原因,这种由于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太少而形成的企业低成本和高盈利,也属于泡沫范围。
以上五大因素形成了中国企业盈利水平的巨大泡沫。有相当多的一批企业盈利已经形成了泡沫,还有一批则产生了潜在的泡沫。泡沫的总量有多大是难以计算的,但不能不引起我们高度的关注。当然,一个企业有没有泡沫、泡沫大小、是已经发生的还是潜在的,取决于这个企业的具体情况,但即使一个企业没有泡沫,它也不可能不间接地受到其他有巨大泡沫企业的影响。
对中国当前企业盈利水平的泡沫作出如上判断,并不意味着我们对中国企业前景的展望是悲观的。正如上述分析,形成泡沫的原因既有政府方面的,亦有企业方面的,而消除这些已经发生的和潜在的泡沫,政府和企业都有资源来实施应对之策。如果应对得当,就可以消除掉这些泡沫,恢复企业盈利的正常的、健康的水平。
从企业角度来说,有相当多的一批企业账面盈利水平很高。这些企业完全可以根据现有的法律政策空间将折旧提足;同时在对企业战略发展制定明确目标的前提下大幅度地增加研究开发投入,为三年、五年,乃至十年后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做储备。
这样做,表面上看当期或近期利润水平会下降,但这会消除企业盈利水平泡沫,保证企业长期健康发展,也保证股东的长期稳定的回报。
当然,关键的应对之策还是在政府手中。
政府不能再继续听任企业将大量的个别成本转化为社会成本,不能听任这些企业从对全民利益的侵害和掠夺中获取其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利润。具体地说,就是要加快建立规范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环境保护制度,并强化执法力度,同时加快推进资源的市场化改革,建立更能反映市场供求的资源价格体系。
这些措施就是强制性地加大企业个别成本,增加政府税收,但这些成本只是强制企业承担其本应承担而没有承担、转化为社会成本的那一部分。由于多年来所形成的这部分成本数额巨大,企业不具备足够的资源来全部承担。政府必须而且也有能力提供一部分资源,这就是减税。2008年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已经在所得税领域大大减轻了企业负担,政府应该加快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同时营业税领域的改革亦应提上议事日程。
通过有增有减的税制结构调整,政府可以保持总体财政收入继续稳定增长,在提供一部分资源的同时强制企业消化已经发生的和潜在的泡沫。这是不可不采取的应对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