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货币(纸币)发行的无偿性是不证自明的,但是很意外,这个观点居然遭到强烈反对,多数人都以现有金融(货币)理论的基本原理,尤其是其中的货币乘数原理为依据,认为货币是靠商业银行的借贷行为发行的。其实我国已有金融(货币)理论只是商业银行的经营理论、财会理论,每个行业都有这样的理论,它并不是凌驾于一切行业之上的真正的货币理论。真正的货币理论一定是与基础经济学混为一体的,虽然讨论银行运作的理论与此密切相关,但不能算作真正的货币理论。本来“发行”与“发放”在这里没有任何区别,但是“发行”被描述银行运作的理论非法占用了,用来表述的银行货币借贷的行为,所以本文尽量使用“发放”一词,免得引起不必要的争论。为了进步消除不必要的争论,这里特指出央行的三大基本职能是什么(个人理解):一是印制发行货币——发行的银行;二是执行政府货币政策——政策性银行;三是调控商业货币行为——银行的银行。本文讨论的货币发行仅仅是指央行的“发行的银行”这个职能,与“银行的银行”职能没有关系,但是由于大多数人都用“银行的银行”这个职能反对我提出的无偿发放货币的观点,所以也顺便分析其中的一个重要原理——货币乘数的内在机制,以恒等式“还款乘数=贷款乘数”指出该原理只是为商业银行自己创造了乘数的货币,使商业银行按乘数法则掠夺社会财富。我们现在的金融危机不断,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货币乘数”这个惊世理论的发明和运用。
一、生产的目的是什么?货币乘数的实质透支贷款吗?
(一)生产是为了什么?这是一个学生在网上提出的问题,它虽然简单,但是在西方经济学和马克思经济学中没有明确答案。它的正确答案是:生产是为了消费,而非是为了利润和剩余价值。显然,这是站在合作角度(群体角度)看才有的答案,而站在资本家角度(个体角度)的答案则是利润或剩余价值,站在工人角度的答案则是工资。那么,社会(国家)作为一个超级合作群体,她是怎样向她的儿女们发放消费凭据——货币的呢?毫无疑问,我们经济系统的货币量总是随经济总量的增加而不断增加,我们每个人手中持有的货币也总是随经济总量的增加而不断增加,人们放弃实际财富而持有这些财富凭据,不在于别的,只在于方便。那么人们是怎样获得这些财富凭据?显然经验告诉我们人们是通过自己的劳务和商品换得这些货币的,这意味这货币是有偿发放的。但是这在源头上说不过去,因为在源头上央行印制货币的代价很低,如果它按照购买方式发放货币,那就意味着掠夺。正常情况下政府是不会拿这种信誉开玩笑的,也没有必要开这种玩笑。作为理论分析,一旦货币是有偿发放的,那么政府(央行)就能在发放货币时大发其财,于是会趋于多发货币;相反,当货币是无偿发放时,政府(央行)在发放货币时无利可图,于是会趋于中立,既不多发,也不少发。
我不理解为什么大家总是要说货币是通过商行有偿发放(发行)的,并拿出赫赫有名的货币乘数这一重要原理,我不理解大家为什么总是认为无偿发放货币会导致政府(央行)多发货币。显然,在商行这个途径是不可能给我们发放货币的,因为商行借贷行为必须服从借贷基本原——“还款-借款-商行成本-商行利润=0”这个等式,不管商行与央行的关系是什么,在这个环节不可能增加一般公众的货币量(以后称为原始货币)。这里唯有死账可以增加社会的原始货币量,因为商行是收不回死账的,于是相应货币沉淀下来变成社会的原始货币。毫无疑问,死账虽然是无偿发放货币的一种途径,但是这是意外无偿发放,是计划外的,不是计划内的。按个人的理解,货币乘数能增加流通货币量,但是不能增加原始货币量(下面的分析将指出货币乘数减少了原始货币量)。
(二)货币乘数等于透支贷款吗?看来我们有必要检查货币乘数原理。为了从新的角度检查这个原理,这里创造两个例子,通过对两个例子的并列分析我们能看清货币乘数的实质是什么,不是什么。
(1):商行有原始货币存款1万元(本金为0),现在A从商行借出这1万元,但是没有买商品,又存入商行,于是商行又有1万存款,这样商行可以再贷出1万。A再将贷款存入商行,……最终共存款10万,共贷出10万。
(2):商行有原始货币存款1万元(本金为0),现在A从商行借出这1万元,但是买了B的商品,B再将这1万存入商行,于是商行又多1万存款,这样可以再贷1万给C,……最终共存款10万,共贷出10万。
上面两个例子的区别是,(1)中的贷款没有兑换商品,而是贷出后直接存在商行;(2)中的贷款买了商品,由卖商品的人再将贷款存入商行。显然,在商行的存款和贷款额度上两个例子都一样的,似乎都符合货币乘数的基本原则,那么是不是两个例子中都有货币乘数呢?显然,在(1)中后来的9万元存款是虚的,因为这9万的最终所有者是商行,不是一般公众的原始货币,是用商行的钱存在商行了;在(2)中后来的9万存款是实的,因为这9万的最终所有者不是商行,而是B、C、D……,是一般公众的原始货币。这就是说(1)的10万存款只有1万是原始货币存款,另9万存款是虚的,不能构成一般公众的原始货币;(2)的10万存款中都是原始货币存款,虚存款为0。
那么,这两个例子中哪个能算作是货币乘数?据个人掌握的知识,(1)能算作是货币乘数,(2)不算。好了,现在我们可以看看 (1)中的问题了,既然(1)中没有发生货币兑换商品的行为,即货币没有出银行的大门,那么它是如何增加流通货币量的?相比之下(2)中发生了货币兑换商品行为,增加了流通货币量,但是这又能算作是货币乘数吗?
也许(1)中过于抽象,掩埋了“贷出额≤存入额”的基本原则,所以再将(1)实际化一点,假设是A从甲商行贷款再存入乙商行,B在乙商行贷款存入丙商行,……最终各商行总存入10万,总贷出10万。现在A、B、C……突然全部取出按乘数增加的存款买商品(也可理解为提取自己的贷款买商品),自然共取出存款9万,于是流通货币量突然增加9万。可见,按乘数原理的确能增加流通货币量,但是:一、此时流通货币量增加取决于“突然取款”,而乘数只是限定“突然取款”的最大额度;二这个途径不能增加一般公众的原始货币量,因为这9万是借的,等它流通一圈后它是要回它的主人——商行那儿去的。
自然,由于一般公众没有银行的特有信用,不能因为向银行借的是支票,也开张支票还给银行,所以还贷的货币必须是实的,必须是现钞,于是还贷后商行的本金也不再是0,而是9万。这就是说商行按乘数贷出多少它的尽收益就是多少,利润率=∞(因为印制支票的成本比印制现钞的成本还要低),这是活生生的掠夺。
同样,多数人不能接受这种掠夺,因为他们发现一般公众向银行借的支票同原始货币有完全一样的购买能力,没有发现谁因此受害。这种掠夺从分配理论上是很容易看出来的。在分配理论下,所有商品交换行为的实质是分配财富的行为,那么在社会总财富一定的情况下,银行分得财富突然多出9万时,则必定是一般公众分得财富少掉9万。这在价格表现为劳务和商品的价格偏低——即商品兑货币的能力降低,只是由于劳务和商品的数量量巨大,价格的这种降低被摊薄,我们很难察觉到。我知道,由于分配理论在经典理论中缺失了,多数人一时不能接受这种描述,所以下面按经典理论模式颇析这种掠夺的过程。
我们不妨直接追查贷款者还贷的钱是从那儿来的。显然,如果贷款的货币兑换了商品再归还银行,这不是货币乘数,而是银行贷出的货币流通了一次。如果贷出的货币在银行内部打滚,没有兑换商品,那么一般公众就只有用原始货币来归还这9万贷款了(不是退贷),没有别的选择。由此不难看出,还清贷款后银行突然增加的9万是以一般公众的原始货币减少9万为代价的。有人批评这种分析有违常理,因为贷款者可以用其存在银行的贷款来还贷,而非再去借其他公众的钱来还贷。这种批判没有看到用存在银行的贷款来还贷的实质就是退贷,退贷便以为着乘数的基础消失。所以,这里的分析并没有违反经典给定“借了存,存了借……”这个模型,如果还贷上有违常理,那么一定是模型本身有违常理。
可见,货币乘数只是给银行自己创造了货币,没有给一般公众创造货币,而且还必须以一般公众系统的原始货币作同等的消失为代价。这与透支贷款没有本质区别,是对一般公众财富的掠夺。
显然,如果不是疯子,没有人会干“借了存,存了借……”这种事情的,所以我们没有理由不怀疑“借了存,存了借……”是精心设计的,在于掩盖货币乘数背后的掠夺性。透支贷款是:如果商行吸收的原始货币存款为1万(假设本金为0),那么由于信用保证,商行在发放贷款时可以不支付现钞,而是支付现钞凭据——支票、电子货币等第二货币(一网络学者在其双种货币一文中称现钞是第一货币,支票、电子卡等是第二货币),这样在“一般公众通常不会取出其全部存款,贷款者通常不将贷款全部兑现成现钞”的条件下,那么商行就可以贷出1万以上的第二货币。这里仍假设透支贷出9万,显然在“一般公众通常不会取出其全部存款,贷款者通常不将贷款全部兑现成现钞”这个条件下,这9万第二货币与现钞有完全同等的兑现能力,贷款者和其他公众不会对这9万第二货币有任何不信任。于是货币同样被创造了,货币同样乘数了。但是这个货币在本质上是商行为自己创造的,因为贷款者还贷后商行自己的本金就是9万,而非0。
实际中的透支贷款并非一定是这么明目张胆,有其难以克服的客观依据——即流量依据,主要是贷款者往往不会立即将其贷款全部用完,而是放在银行。自然在银行的存款账目上就表现为存款增加,于是银行可以再增加贷款量。实际的银行业务是流量问题,是存款流量、取款流量、贷款流量、还款流量四者间的平衡问题。我们很难保证流量间平衡像存量间平衡那么精确,它总是有很明显的误差。
(三)货币乘数的危害。但是这种误差不代表银行不有意透支贷款,必竟透支贷款的收益太丰厚。很明显,当我们经济学以“借了存,存了借……”这种违背常理的模型来设计货币乘数时,很难说这不是理论与银行的合谋。
透支贷款或者货币乘数的实质就是:贷出的是空头支票,收回的是彩色现钞。它给我们经济活动带来的坏处是:一是加速加剧经济波动程度。这主要在于乘数贷款后流通货币量会增加,出现通货膨胀。但是这些贷款是要还给银行的(假设5年后还贷),这时流通货币量就会减少,出现通货紧缩。由于贷款和还贷是流量的,这样要保证还贷时不出现通货紧缩,就得同时增加乘数贷款来冲销。个人没有研究这个流量平衡问题,从粗略的逻辑推演上看,这种冲销将会产生正反馈,导致流通货币量无限增加。自然这是不可接受的,所以我们只有接受通胀——紧缩——通胀这种周期性金融动荡。二是加速加剧贫富差距。当银行通过乘数不断为自己创造货币时,这杯美酒就不会只是银行独饮,而是一大帮有权有势者共享。共享的方式可能无法统计,但是加速加剧财富向少数人集中则是必然的结果。乘数贷款在国际上是富国掠夺穷国的一个重要的有力工具,很明显对冲基金就是专门为有钱人制定的第二货币乘数原理,它的实质就在于第一乘数不能满足掠夺的欲望,所以再添加第二乘数。美国次贷危机也是在于这一点。当初由于信贷规则的限制,乘数小了,不能满足他们的欲望,所以便推销次贷,让没有钱没有还贷能力的人的也贷款,于是乘数大大扩张。所以我们不要以为美国银行现在真的亏了,它是很难亏的,因为他们贷出的是空头支票。比如乘数是100,那么银行只需投入1元就能收回100元。这样如果次贷危机中即使有98%的人不能还贷,那么银行还有100%的利润。实际中,银行连同我们的经济学家大叫亏了,要倒闭了,我们很难排除这不是他们的合谋和无病呻吟。他们这么叫喊不是为了别的,而是为了威胁政府,迫使政府掏钱补贴他们。
国内的强势者利用货币乘数掠夺弱势者,国际上的强国则用货币乘数掠夺弱国,而我们的理论界则为货币乘数顶礼膜拜。美国的经济学家膜拜货币乘数是因为他们的国家是掠夺者,我国的经济学家膜拜货币乘数是为了那般?这是一个疯狂的时代,神经病人是医生,医生是神经病人。
二、无偿发放货币的基本原理
从上分析可见,有偿(借贷)是不能发放货币的,但是可以改变流通货币量,那么央行是怎样无偿发放货币的呢?这就得从分配理论谈起,但是我们至今还就是没有建立真正的分配理论,所以得从分配的基本原则开始谈。
经典经济学理论中是没有分配理论的,这由经典的分配原则是“谁创造就归谁”所决定的。不能说“谁创造就归谁”不是分配原则,但是它在本质上就是没有分配。分配的先决条件必须是这样:财富是大家的。如果财富先不是大家的,而是私人的,就没有分配的必要,只有交换的必要。真正的分配理论是从合作角度看问题才建立的,显然合作后的劳动成果自然只能是大家共有的,而不是个人的,但是(终端)消费活动又要求财富最终必须是私人的,这样,虽然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消费,但是合作使生产与消费间出现了矛盾,为了解决这个矛盾我们就得分配。通过分配,原来是大家共有的财富变成了私有财富,于是我们每个人可以自信地说“我碗里的饭就是我的”。本文不探讨分配法则、分配标准、分配机制和过程是什么,只是探讨分配凭据——货币是怎么发给你我他的,所以想了解分配理论的朋友请到个人博客捧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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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已经建立的分配理论(参见劣作《价格论》,延边大学出版社,2001年),我们可以将经济系统简约成生产领域和消费领域,那么消费领域是如何获取生产领域创造的财富的?我们当然可以说直接去拿,这并非不可行,但是财富是有限的,不能保证你要拿多少就有多少,要拿什么就有什么,所以得限量地拿,这就引出另一个东西——消费凭据——也就是货币。从原理上讲,消费凭据是不能买卖的,也没有办法买卖,因为消费领域一无所有,但是消费是消费领域的天职,生产领域必须无偿地将其生产的商品交给它。所以,消费凭据——货币必须是无偿发放的,至于具体怎么发,是按劳动量发、按人头发、按资本量发、按权力大小发、按供求发还是按肚子大小发,等等,那么分配理论中要阐述的,不是本文要谈的,更不是经典的“谁创造就归谁”所能谈的。这里我们只需注意一个事实就知道我在讲什么。这个事实是:我们每个人消费的财富的多少总是与国家的总财富量成正比。
货币的无偿发放从价值理论上也可以印证:由于央行印制货币的价值量相比其面值象征的价值量可以忽略不计,所以货币本身是没有价值的,这样依照等价交换的基本原则,央行也只能是无偿发放货币,否则,如果按照货币交换商品的一般办法来发放货币,央行就是在掠夺人们的财富。央行的这种掠夺同前面分析的货币乘数导致的掠夺是一样的,它是以我们的劳务和商品的价格偏低为代价的,就是说,本来1斤米应该兑换10块钱,但是现在只能兑换了9.99块钱,另0.01块钱被央行掠夺去了。
我们可以从小范围的经济行为来理解货币的无偿发放。比如部队,战士所用之物都是发的。此时为了方便,部队财务部可以对战士发餐票,战士再用餐票进餐,食堂用收回的餐票到财务部领取大米、煤炭等。这是一个很有序的系统,自然有些节约的战士可以少吃点,将省下的餐票作为它用,如与其它战士交换物品,于是餐票在部队这个小范围内变成了货币,可以兑换所有的商品。多数中国人,尤其是中年以上的中国人,对此是深有体会的。我们以前的粮票、布票、油票等都在一定范围内充当过货币。
我们还可以通过国家成立时最初的货币发放来理解这个问题。多数国家都有过新币取代旧币的历史,我国也不例外。我国建国初期的人民币是这样发放的:用新币按一定比例直接兑换各种旧币,然后将旧币一把火烧掉。其中的金银币烧不掉,怎么办?它没有变成央行的私人资产,而是充公。这里我们找不出半点信贷痕迹。我们很难否定我国后来增发货币不是依照这个无偿原则进行的。
对货币无偿发放的难以理解,主要在于我们理论的思维仍然停留在金属货币时代。金属货币是不能无偿发放的,这在于金银本身就是一种财富,它必须是以自身的实际价值与一般商品交换的。金属货币与纸币在本质上有绝然相反的性质:金属货币的生产本身就是一个产业,它是经济系统的一份子,所以它得有偿发放,不然这个产业失去生存的理由;纸币虽然也是生产的,但是它不是一个产业,在本质上是经济系统外的,所以它必须无偿发放——即以无偿形式进入经济系统。如果说央行印制货币也是生产,也算经济系统一份子,那么如前所述,由于其本身价值量远小于其象征的价值量,这是可以忽略不计的。不能保证纸币无偿进入经济系统的本质性,就一定会使经济系统的次序大乱。前国民党政府就是因为违背了这个原则,从而对百姓的财富进行了疯狂的掠夺。
三、货币注入口和货币分布密度的问题
我们总是以为货币是均匀分布在经济系统的每个环节的,所以“货币注入口”这个这么重要的概念居然在经典理论消失了。货币注入口就是指货币进入经济系统的地方,在现代就是指央行将货币投入经济系统的地方和商行放贷的地方。比如央行将今年加印的现钞全部用于救助湖南和江西雪灾,那么湖南和江西就是我们今年增发货币的注入口。
有一种经久的观点认为在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时,各种商品价格应该按同等比例上涨或下降。这种观点来自于这样一个基础:货币是像下雨一样注入经济系统。雨基本是均匀地普下池塘的,所以池塘每个角落的水位都按同样速度上升,但是货币却不能这样注入池塘,它只能从某条(或几条)水沟注入池塘,于是池塘每个地方水位上升的速度不一样,自然是水沟处的上升速度最大。货币注入经济系统与打针是一样的,是从局部注入,然后利用系统的自我循环使货币均匀分布在整个系统。不用多说,货币注入口处的收益程度总是最大的,从而其商品价格的总是偏高。这就是通货膨胀时各种商品价格上涨比例不一致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世界各国央行在货币发放上都是半透明的,我们也难以确切知道每年的货币注入口在哪儿,这对经济学的理论工作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
由于央行实际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所以央行发钱的性质与政府使用税收的性质基本是一样的。央行每年增发货币的主要注入口可能是政府,但是这个行为是半透明的,我们只能猜测。在经典理论指导下我们总在骂政府乱发钱、乱花钱,但是随经济总量的增加政府(央行)又不能不增加系统的货币量,所以政府只好偷偷地发钱了。其实,我国目前不是钱发多了,而是钱发错了。人民币升值的压力那么大是最好的证明,它表明我国给百姓发的钱少了,所以钱很值钱。理论界没弄明白发放货币的经济学原理,从而也不能分别发钱与发钱处的差别。选择那儿为货币注入口也是一门学问,注入口选择错了同样引起系统动荡不安。比如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货币注入口就应该远离房产业,而选择差钱的行业和人群。我们为什么不能选择贫困人群为货币注入口呢?当然可以,尤其是在目前贫富差距这么大的时期,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上海人大代表刑普提出要给百姓发钱,虽然他是从财政角度提出这个建议的,但是这是符合无偿发放这个基本原则的。财政支出是转移支付,是将这儿的钱搬到那儿用,它根本不会增加系统的货币量,但是我们很多人开骂了,骂他是鼓励政府乱发钱,是要导致通货膨胀。都知道居民手中的货币偏少,可是当有人要求给居民发钱时也得被骂,由此可见理论上的问题有多严重。我们得明白,随经济发展央行是必须要多发钱的,否则就会出现通货紧缩。经济发展必定要多发钱,问题是钱从哪儿发出来,不能发错了地方。如果货币总是从企业这个位子注入,那么对工人是非常不公平的。
与货币注入口紧密相关的概念是货币分布密度。目前个人还不能很好定义这个概念,但是不能不强调这个概念。货币的分布密度基本意思是指一个范围内其实际财富与货币的比例,每个指定的范围内都个这个指标,我们最要知道的是正常指标是多少。毫无疑问货币注入口处的货币密度的增加速度总是偏大,从而社会财富要向那儿聚集,表现出那里商品价格偏高。
一个地方货币密度的改变还可以由实际经济活动决定。如果某个地方的利润率高,那么货币就会依照其趋利的本性向那儿聚集,从而导致那儿的货币密度增大,从而商品价格偏高。
如果我们的货币政策能够从货币注入口和货币密度这个量概念上进行,那么我们的货币政策就具体细致得多,从而成效也大得多。从理论上看,以此为基础的货币政策比目前以利息和准备金为基础的货币政策要更具优越性,因为以利息和准备金为基础的货币政策是统杀政策,是敌敌畏,益虫和坏虫的都杀了。毫无疑问,用紧缩银根的办法来抑制房价时,将本来就缺欠货币的行业的银根也收紧了。而且不仅仅是收紧了,而是收得比房产业更紧,这在于货币是趋利的,商行和百姓更愿意将仅有的钱投放在目前利润率仍然奇高的房产业。货币紧缩政策的确捆紧了房产业,但是陪斩的行业被捆得更紧。明确货币注入口和货币密度改变的基本原则,我们就可以选择局部治疗法,直接将货币送需要货币的地方,从而只捆紧要捆紧的地方,并放松要放松的地方。
央行为什么不能将每年增发的货币直接发给百姓、发给某些企业、发给某些地区?如果那里的确更需要货币,我们完全可以这么做。
四、货币的间接无偿发放、直接无偿发放及它们与税金的无偿使用之间的关系
除认为货币乘数是发放原始货币外,还普遍认为央行购买外汇、黄金、国债等途径也是发放原始货币的途径,并以此否认货币的无偿发放,这是要仔细分析的。
外汇获得首先是通过将商品卖给国外,它同商行借贷行为一样,是有明确债权关系的,所有的外汇最终都是要还给国外的。因此通过外汇买卖不可能发行国内的原始货币。当然在短期上看,买卖外汇是可以增加国内原始货币量的,前提是出口的商品多进口的商品少。如果是进口多出口少,则是收回原始货币量。直接购买外汇最终是要还原为商品进出口的,原理同上面一样。很多人以为央行买卖外汇就是在发放原始货币,那是看到我国目前外汇储备充足这个眼前事实,这不能算作学术。
发行国债并非一定能增加原始货币量,因为它可以按照存贷方式操作,亦可以不按这个方式操作。如果国债的发行是将民间散资集中起来,由政府集中使用,并用税金还债,那么发行国债就不能增加社会原始货币量。但是如果用央行的新印制的货币买国债,或者用央行新印制的货币偿还百姓购买的国债,则发行国债就能增加社会原始货币量。用央行新印制的货币买国债或者归还百姓购买的国债,总有可能是间接无偿发放货币。
央行购买国外的黄金、珠宝等与购买外汇没有任何本质区别,再讨论它没有意义。但是如果央行是购买国内黄金、珠宝等等就不一样了。当央行购买国内黄金、珠宝等等时,就得使用本币,这相当于央行在购买一般商品。此时如果央行将购买的黄金、珠宝等按照法律规定充公,我们认为这就是无偿发放货币,因为这符合“无偿用之于民”的基本特征,满足“无偿”这个条件。只是这种无偿发放货币是间接的,不是直接的。
税收本身来自于社会原始货币,所以税收不能改变社会原始货币量,也不会引起物价变动。但是政府使用税金是具有无偿性的,用就用了,不用还。如果央行以间接的方式无偿发放货币,则央行有两种选择,一是将购买的物品充公由政府支配,二是将新印制的货币直接划拨到财政。这在于政府使用这样的物品和货币同使用税金一样,是无偿的,用就用了,不用还。可见货币的间接发放与税金在使用上是完全一样的,这就造成一个疑问——现在政府支出中究竟有多少是税金,有多少是发行货币?恐怕目前没有人能说清这个事情,因为现在的政府只能偷偷摸摸地无偿发行货币,不然会被我们的理论家骂个半死。再加上无邪百姓的跟风,政府不死才怪。幸好我们还没有意思到央行有偿发放货币就是掠夺,要不然政府连偷偷摸摸的事儿也没得做了。
如果央行将新印制的货币(或者用新印制的货币购买的物品)直接无偿发给一般公众,则是直接无偿发放货币。至于具体的一般公众是石化、电信、教育、军队还是讨饭的、下岗的,那是另一个问题。
可见货币的无偿发放有间接和直接两种,这两种都是可以的,但是两种的功效可能不一样。间接无偿发放货币时,由于始终有政府转手,其治理经济活动也是间接的,效率可能较低。比如用增发的货币救济灾民,央行可以直接发放,也可以通过政府间接发放,显然间接发放得由政府转手,其效率之低是可以想象的。通过政府间接无偿发放货币有一个很大的弊病,那就是政府是无偿发放货币的直接受益者,这样由于货币的印制和发放权最终由政府决定,自然政府趋于多印多发,从而“既不多印也不少发”的中立原则难以保证。大陆前国民党政府超规模发放货币,就在于它是无偿发放货币的直接受益者。所以,为了更好地保证货币发放的中立性,我们提倡尽量采用直接无偿发放这种形式。
当美元成为世界通用货币时,不管美元对国内是怎样发放的,它对国外都是有偿发放,从而美国利用它的这个权力对世界其它国家不断进行掠夺。这是违反货币无偿发放这个基本原则的。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认为我们应该有某种措施来以保证美元对其它国家的无偿发放。
总之明确货币发放的无偿性,我们可以找出很多调控经济的手段,这对我们的经济建设是很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