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美国政府提出了“紧急经济稳定法案”,并呼吁外国政府及中央银行积极参与救助美国金融机构,共同维护全球金融稳定。9月22日,西方七国集团(G7)财政部长和央行行长举行电话会议后,德国财政部长施泰因布吕克明确表示欧盟不会参与美国的金融救助计划。作为美国长期盟友,欧盟为什么拒绝救助?如果对欧盟各成员国间的经济货币联盟机制和政治联盟机制有一定了解,就不难理解这个问题。
一、欧盟各国难以参与救助
首先,欧盟现有27个成员国,欧盟层面的重大决策需由各成员国一致表决通过,这种决策机制决定了欧盟更像一个“小联合国”。欧盟各国对是否参与美金融机构救助、巨额救助资金何处来、方案如何最终形成、成本在各国间如何分担等问题,难以形成共识,因此,欧盟采取联合救助行动的可能性极小。同时,根据《马斯特利赫特条约》,欧盟成员国预算赤字和公共债务余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不能超过3%和60%,这也限制了欧盟参与救助的能力。
其次,欧盟总体经济规模虽已经超过美国,但由于欧元区的货币联盟机制,无论是欧洲央行,还是欧盟各国都无需储备大量外汇资产。截至2008年7月末,欧洲央行外汇储备仅629亿美元,欧洲货币体系各国的外汇储备总和也仅有5551亿美元,并且主要是用于正常的国际贸易和金融交易结算准备,基本上没有闲置的储备可用于支持美国的救助计划。
再次,此次金融危机已开始波及欧洲,欧盟各国政策重点已转向国内金融稳定。近期,欧洲银行业危机不断,比利时、英国、德国、法国等国家,已被迫向富通银行等多家欧洲银行注资。据分析,欧洲银行业未来两年内面临严重的再融资风险,欧洲最大的30家金融机构在未来15个月内将有1万亿余美元的债务到期。为了避免自身也陷入危机,欧盟各成员国政府、央行已自顾不暇。
二、欧盟可能采取的措施
欧盟可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向美国政府施压,督促其承担责任,尽快通过金融救助计划,避免金融危机的传染和扩散。
二是欧盟各成员国将采取果断行动,避免受到危机传染。由于欧盟货币结构和政治结构的特点,欧盟层面上无法采取统一行动,应对波及整个欧盟区的金融危机。当法国财长加拉德表示欧盟需要建立一个3000亿欧元的银行救助计划时,德国财长施泰因布吕克随即表示不支持这一方案,法国财长再出来否认。因此,目前各国均对本国可能出现的危机快速采取了强有力应对措施,包括由财政向陷入危机的金融机构注资实施部分国有化(如卢森堡、荷兰、比利时三国联合出资救助富通银行),或对主要金融机构所有债务提供全面担保(爱尔兰模式),以避免已传导来的危机进一步恶化。由于欧盟各国历史上并不排斥政府对私营机构进行干预和国有化,或对金融机构进行担保,历史上也均有成功案例,比如20世纪80年代法国政府出资援救里昂信贷银行,90年代斯堪的纳维亚国家对陷入困境金融机构实施暂时国有化等,因此,上述措施将成为欧盟各成员国救助本国金融机构的主要手段。
三是欧洲各国采取的金融救助措施将会相互影响,甚至被迫分别采取类似行动。9月30日,为避免国内银行出现挤兑,爱尔兰政府宣布对本国六大金融机构所有债务提供担保,这个措施稳定了本国信贷市场,但由于各国间资金可自由流动,也将吸引其他国家存款和贷款业务流向爱尔兰,客观上造成不同国家金融机构间不平等竞争。其他国家一方面同爱尔兰交涉,一方面触发果断采取保护措施。例如,英国政府宣布向议会提交一项银行法案,将存款保险限额由3.5万英镑提高到5万英镑,以安抚存款人。
综上分析,欧盟对美国金融危机爱莫能助,各国只能分别采取措施进行自保,避免本国受到危机传染。而美国要应对危机,在采取国内救助措施的同时,也期待着日本、中国等持有大量外汇资金国家的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