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于轼先生在他80岁生日的前30年写作了大量经济学文章,并出版了多部著作和文集。茅先生的论述涉及社会经济和国际经济的广泛话题,其中许多是针对时事和政策问题联系经济学基本原理进行阐述或讨论,并常常提出独到的、有时甚至引起激烈争议的见解。茅先生的思想和论述风格不时让人联想起活跃于二十世纪前半期国际知识界的不列颠学者伯特兰•罗素。1950年罗素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奖辞中说他“持续不断地追求人道主义理想和思想自由”。
过去的30年也正是中国进入改革开放的时期。有一个说法,中国改革开放的一个成功“秘诀”是遵从或回归到一些简单朴素而深刻的道理上,例如“实事求是”,“以人为本”和“求同存异”等等。我觉得茅于轼先生的经济思想在很大程度上也体现了这种“返朴归真”的精神。
作为对茅先生思想风格的一个发挥和模仿,这里想就本文标题所表达的意思进行一点说明。
国内外经济理论界和实业界几乎都一致认为,贸易对一国经济增长十分重要,贸易发展能推动国民福利的不断扩大。而且,只要不刻意地去损害贸易伙伴国的经济利益,任何旨在促进本国出口产业发展的政策都是有利的。
例如,倡导自由贸易的亚当•斯密曾对出口退税政策给予“最轻微的批评”,或者说“最高的赞赏”了,说它是各种贸易政策措施中看上去“最合理的”,因为这个政策完全不涉及对贸易伙伴的任何歧视(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与原因》第四篇第3章)。
2008岁末和2009年初中国经济遇到了增长减速和外部市场衰退的局面。在经济政策的讨论中,有关如何通过政策措施来维护经济增长和出口增长的问题成为时下的焦点之一。大多数讨论者都排除了货币贬值和提高关税这些政策选项,明智地认识到这类政策在当代国际环境中果真实行起来最终会伤害我国自身的经济利益。
但是,仍然有不少人士认为政府应该出台鼓励出口增长的政策措施,例如提高出口退税率。事实上,政府也这样做了。2008年最后几个月中已针对多种重要出口产品数次提高了出口退税率。其他一些旨在支持出口产业增长的政策措施也有实行或在议事日程中。
现在的问题是,诸如出口退税这样的不歧视贸易伙伴国的政策是否就是促进我国贸易增长的最好政策呢?
答案看上去是肯定性。实行出口退税或提高出口退税率,减轻了出口企业的财务负担,可给出口企业在国外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多一些实行降价促销的余地,或者可让这样的企业在销售收入减少时多一些财务自主能力。显然,出口退税政策对出口企业来说有积极意义。
但是,如果我们将分析推进一步,很快就可以看到出口退税政策的局限性了。设想一个高度简化的事例,出口企业去年海外销售了100元,其中生产成本为85元,并另交纳国内税10元(10%税率),剩下利润5元;今年在不变的汇率和生产成本情况下,由于外海市场需求的萎缩这个企业的出口额预计将减少到90元(10%的衰退率);生产成本不变,仍为85元,但政府实行50%的出口退税政策(即返给企业4.5元);这样,今年企业的利润便为0.5元(90元销售收入减85元生产成本再减4.5元国内税)。结果是出口企业可微利运行。
但是如果设想海外市场衰退20%,该企业今年销售收入只有80元,那么,在不变的汇率和生产成本的情况下,即使政府全额退税,这个企业也会由赢利变为亏损,亏损额为5元(80元销售收入减85元生产成本)。显然,除非有补贴,这个出口企业今年难以为继了。这种局面可以说是灾难性的。
有人会说,上述事例忽略了生产成本因销售收入下降而会减少的必然性或可能性。但是,只要我们认为企业生产在短期内都有着固定生产成本,或者说固定生产成本与可变生产成本的比率在短期内较大,那么,在需求不景气时期,企业生产成本的减少会小于销售收入的减少。上述事例从根本上说是成立的。
如果说在外部经济不景气时期实行出口退税政策的目的是支持出口企业的生存,那么,上述事例实际上表明这个政策的终极意义不过是国内财政支持能力与国外市场衰退之间进行一场“竞赛”,看谁在一定的时期内变动幅度更大一些。
换句话说,仅仅针对出口产业的退税政策完全没有涉及国外需求变动问题,只是对外部经济环境变动所作出的被动反应。很明显,这种政策的积极性有赖于国外需求的“温和”衰退。如果国外需求衰退十分地严重(例如上述事例中超过20%的衰退率),100%的出口退税政策看来也无济于事。
可见问题的关键在于国外需求变动本身,或者说在于世界总需求及其变动问题。
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道理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需求是相互的。一个人对别人有需求,别人也才会对他有需求。国家与国家之间也是这样。我国出口增长的基础是他国对我国的需求及其增长,而他国对我国的需求是建立在我国对他国也有需求的基础之上。需求的相互依赖关系正是世界各国现代贸易政策的基本出发点。
延伸一下上面的分析。如果我们的出口扩大并不伴随着相应的进口扩大,那么这意味着外国经济体总需求中有较大的一部分被我国所享有了;如果这种总需求本身没有什么增长,那么,这进一步意味着外国经济体总需求中对它们本国产品的需求部分绝对地萎缩了。外国经济增长形势便有可能因此而变得更加糟糕起来。指望它们尽快复苏更加不可能了。
联系我们前面的事例,如果我们能有一种政策可以帮助国外需求衰退程度在今年从20%降低到10%,同时我们并不实行100%的出口退税,而是实行 – 比如说 – 50%的出口退税率,那么,我国出口企业今年所面临的形势就不会是灾难性的。
如何能帮助缩小国外市场衰退的程度呢?我国当然不可能向外国提供任何形式的大规模直接帮助。但是,我国可以提供间接形式的帮助。这就是增加我国对国外物品的进口需求。
我国对外国的进口需求在这些外国就是它们企业产品所面对的总需求的一部分。我国多进口一些,意味着这些外国企业的销售增加一些。更重要的是,这提供了一个市场信号,显示总需求形势在好转而不是恶化。这个好转的总需求形势既出现在各个个别的国家,也出现在整个世界经济中。
如果整个世界的总需求真的出现好转,这不也意味着我国出口产品的市场前景好转了吗?如果我国出口产品的市场前景出现了实质性的好转,出口退税政策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不也就降低了吗?
可能有人问,以我国经济现有的规模和地位而言,我国进口需求的增加真会对国外市场或世界市场产生那么大的带动作用吗?按照最近可得的数据,2007年,我国货物进口总额是9,558亿美元,相当于当年世界总进口额142,110亿美元的6.7%。这个指标在我国之前的是美国(14.2%)和德国(7.5%)。显然,能对世界总体需求形势产生重大影响的一定是至少这么几个经济体联合在一起,不可能是其中某一个经济体单独的行动。
目前世界经济的一个特点是,大型经济体各自经济政策的相互影响在显著增加。我国经济政策朝着积极方向调整,多少会带动和促进别国经济政策也朝着积极方向调整。而且,在双边和多边的国际经济政策协商中,这种积极的贸易政策取向可以作为一个广受欢迎的话题提上议事日程。
小结以上的讨论:出口退税政策对本国出口产业在面临外部需求不景气情况时有一定支持作用;但是,如果外部需求严重衰退,出口退税政策的作用也不足以抵挡其冲击效应;更重要的是,出口退税政策对本国出口产业的支持作用如果不同时伴随本国进口需求的扩大,那么,这种政策还可能间接地不利于国外需求复苏,从而也最终不利于本国出口增长和经济增长。
象市场经济中的任何交换活动一样,国际贸易总是双向的。出口退税政策因为仅仅关注本国出口产业,所以也是一种单向的贸易政策。鼓励单向发展的出口退税政策尽管并没有直接歧视贸易伙伴,但也算是一种非平衡的贸易政策。
真正能促进贸易增长的贸易政策是平衡贸易政策,即同时鼓励出口和进口增长的贸易政策,鼓励双向发展的贸易政策。甚至还可以进一步扩展性地说,平衡贸易政策是同时鼓励内部需求和外部需求增长的政策,同时有利于国内供给和国外供给的政策,是内外平衡和供求平衡的政策。这样的政策不仅从长期看是真正有助于国际贸易的可持续发展,而且在短期内对应对国际经济衰退也有重要的积极作用。
过去三十年的早些时间中,对外贸易在我国相当地不发达。那个时候,政府政策从更早时期的限制贸易政策转向鼓励贸易(尤其是鼓励出口贸易)有很多的合理性。现在,也就是改革开放已经进行三十年之后,继续再实行单向鼓励出口增长的非平衡贸易政策就不正确了。我国的贸易政策应当地明确地转变为平衡贸易政策。
事实上,政府政策方针已经开始转变了。约两年前见诸于世的政策性语言“力争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就是这种转变的一个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