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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真正的公有制社会,走出工业文明的现实困境
作者:李耘    发布:2009-02-16    阅读:2600次   
建立真正的公有制社会,走出工业文明的现实困境
————论社会主义如何成为全人类的普遍理想
李耘
    长久以来,由于马克思因历史的局限性而未能将公有制的社会形态说清楚,所以社会公众普遍接受的是前苏联对公有制社会粗暴且错误的理解,以国有制代替了公有制,导致了公有制社会从没有在任何国家真正地实现过,公有制社会在经济领域的优越性也就从未得以展示,致使社会公众普遍认为在市场经济中,公有制不如私有制,社会主义不如资本主义,这真是一个天大的冤案,有必要在理论上澄清。
一   公有和国有的区别
    公有——就是公众共同所有,也就是全民所有,公众共同所有表明任何人无论男女老幼社会地位高低都平等地拥有并享受利益,如公路、公园等。国有——就是国家所有,实质就是政府所有。因此,公有制和国有制是根本不同的概念。可能有人会问:国家不就是公众的吗?政府不也是公众的吗?国家或政府代表公众所有不就是公有吗?正是这个天大的概念及逻辑上的错误导致了天大的冤案,致使前苏联那种国有制的国家被看成了公有制社会的范本,致使工业文明市场经济的真正王者——公有制被放逐天涯,而仅是公有制半成品的西方福利社会制度却傲视四方、独领风骚,至于篡夺了公有制地位的国有制则因自身的缺陷注定最终彻底破产。
二   为什么要实现公有制
    实现公有制完全不是因为意识形态的问题,也不是为了什么社会理想,而是因为公有制在工业文明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相对于西方现行的社会体制(包括福利社会体制)具有制度上的比较优势,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市场经济避免走入经济危机且最终崩溃的客观要求。因此,当公有制社会真正走上历史舞台的时候,当公有制社会的优越性得到真正展现的时候,工业文明喧嚣的体制上的争论将嘎然而止,公有制社会必将最终成为全世界的选择。
三   公有制社会的原则和特性
    公有制社会的最高原则就是“公众利益至上”。由于个人也是公众中的一员,因此公有制社会的第二大原则就是“个人权益和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由此可见,公有制社会在所有制上是一种公有和私有的和谐统一。
    公有制社会具有三大特性,第一大特性是“人民民主政权”或称“公众民主政权”。公有制社会的“人民民主政权”与前苏联所谓的“人民民主专政”有着本质的区别。前苏联所谓的“人民民主专政”基本就是政府和领袖的封建独裁,“人民民主专政”只是一种形式,人民的权力和诉求基本得不到实际的体现,而公有制的“人民民主政权”则是要在制度和手段上切实可行地保证人民的权力,真正实现人民的当家作主(具体的方式,由于条理的关系,将在公有制的政治制度中阐述。)。
    现代社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也就是公众,这是在启蒙时期就已经确立的真理,因此这本来应该是现今任何一个主权社会都应当具有的基本特征。但是,在现实中,几乎每个人都清楚地知道,这一思想不过是各政党为了骗取人民的支持和信任而采用的糊弄人民的一句口号,可以说,至今为止,根本就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真正实现过人民的当家做主。人民的权力在现实中总是被各政党明目张胆地篡夺或代管了。
    从历史的角度看,人民拥护某个政党的根本原因是因为这个政党宣称将建立一个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但是没有一个政党在以人民的名义和在人民的支持下推翻了封建王朝或旧有集团的统治后,将权力归还给人民,而是形成了新的统治集团。同时,由于人民也不知道以什么样的具体形式来实现自己的当家作主,于是就形成了现代西方社会所谓“民主”的政党政治,以此标榜为人民当家作主。但事实上现代西方社会政党政治的所谓选举不过是维护自身利益的统治集团之间的游戏,人民行使的权力不过是在选择被哪个统治集团统治而已,这种经常被人民戏称为选择一个相对好的烂苹果的体制,真正的权力显然掌握在各统治集团(即各政党)的手中,人民根本谈不上有什么实际的权力。
    然而,权力终将属于人民!即社会公众!这种思想的深入人心和无可辩驳的正当性就奠定了其必然实现的基础。或许曾经由于认识上的局限使人民的权力被政党或政客们顺理成章、明目张胆地篡夺了,但是只要有一天人民认识到如何可以切实可行地拥有和行使自身的权力,那么就是任何政党或者政客都再也不可能用花言巧语或是强权愚弄和欺骗的了。公有制社会的社会形态将向全世界展现这一主权社会必备的基本特征,人民的双眼将从此被擦亮。任何一个以人民的权力和利益为重的政党都应该也必须将权力归还给人民,党同伐异的政党政治终将走入历史,人民将做为一个整体开始执政,这是社会进步的必然,是任何人都不可能阻挡的。
    公有制社会的第二大特性是“按劳分配”。“按劳分配”是工业文明市场经济条件下推动经济发展最为公平合理的社会财富分配方式之一。但是,由于前苏联在错误地运用了马克思“社会平均劳动时间”理论的基础上,建立了一套完全违背“按劳分配”特性的分配体制来诠释“按劳分配”,致使“按劳分配”和平均主义划上了等号,严重阻碍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按劳分配”的优越性也因此被完全歪曲和抹杀了。用“社会平均劳动时间”理论定位常规性劳动是基本合理的,即现在所谓的“岗位工资”,但是用“社会平均劳动时间”理论定位创造性劳动,则是非常错误和荒谬的,而创造性劳动又是社会进步发展的关键,因此给予创造性劳动合理的报酬对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是至关重要的。这里有两个基本概念必须明确,否则可能会因为概念上的问题而造成判断上的失误。这就是什么是常规性劳动和创造性劳动。所谓常规性劳动就是在相同条件下,不同的人从事相同的劳动,结果差异不大;而所谓创造性劳动就是在相同条件下,不同的人从事相同的劳动,结果差异巨大。因此,决不是什么发明创造才是创造性劳动,而是所有在相同条件下劳动结果差异巨大的劳动都是创造性劳动,企业经营、社会管理、投资等都属于创造性劳动。创造性劳动的价值和报酬是根本不可能用一个固定的数值框定的,而是随着结果的不同而变化的。
    无论是常规性劳动相对固定的价值和报酬,还是创造性劳动不确定的价值和报酬,都必须由市场而不是人为进行定位,才能真正反映“按劳分配”的特性,才能真正显现“按劳分配”的优越性。市场经济奥妙之处就在于利用了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公平合理地评判每个社会成员的劳动价值,从而激发了社会无穷的劳动动力。然而,如果市场因某只看得见的手失去了公平、公正和自由,如:垄断、卖方强势、运用资本操纵市场等,那么市场就会变成一个“强取豪夺”、“不择手段”,而不是反映劳动真实价值的平台,就会演变成社会矛盾冲突的主因,这对于引导和激励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都是非常不利的。越是公平、公正、自由的市场,越能发挥市场经济的先进性;越是公平、公正、自由的市场,越能促进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因此,如何建立一个公平、公正、自由的市场是所有市场经济支持者们不断追求的目标。公有制社会的经济体制和“人民民主政权”特性将为市场的公平、公正和自由提供最强大的保障,这是西方社会现行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无可比拟的,因此具有更大的现实优越性,也是公有制社会必将取代西方现行体制的根源之一。关于这一点,读者在后面了解了公有制社会的经济体制和“人民民主政权”的具体方式后,就能够很好地理解了。
    公有制社会的第三大特性是“共同富裕”和“普遍富裕”。 “共同富裕” 和“普遍富裕”不是平均主义(实践证明,平均主义只能实现“共同贫穷”和“普遍贫穷”。),一个没有落差的社会是没有活力和前途的,而一个不能实现“共同富裕” 和“普遍富裕”的市场经济同样也是无法发挥最大效力和必将陷入经济危机泥潭的。工业文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科技和社会生产力发展都需要尽可能庞大的市场需求支持和推动,从而实现宏观经济的供需平衡,“共同富裕” 和“普遍富裕”无疑是满足这种需要的最佳方式。因此,“共同富裕” 和“普遍富裕”不仅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更重要的是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保障,是市场经济自身的需求。由此,我们可以发现,西方现行的福利社会体制建立的根本原因不是阶级斗争的结果,也不是统治者或统治集团人性的光辉(如:同情、怜悯、博爱等),而是上层建筑顺应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结果,是一种客观要求,如果不实行福利体制,现今西方社会的经济形势和社会状况是根本无法想象的。然而,必须指出的是,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这种变革只是实现“共同富裕” 和“普遍富裕”的初级方式,因为这种变革在实质上仍然像封建社会一样,是统治集团为顺应社会发展需要而采取的某种措施,而不是公众执政下的产物,不是完全由人民所主宰的,因此我将它称为是顺应工业文明社会生产力发展及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半成品,并不能完全有效地抵御市场经济特有的经济危机和满足工业文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需要。只有在公众执政和公众利益至上的公有制社会所实现的“共同富裕”和“普遍富裕”,才能真正满足工业文明社会发展的需要。
四  公有制社会的经济体制
    公有制社会在经济体制上的核心表现是:公众真正拥有而不只是名义上拥有本来就应该属于公众的社会财富,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必须将国有资产转变为公有资产,而国有资产中最重要的是国有企业,因此,现在首先从将国有制企业转变为公有制企业谈起。
    1、国有制企业与公有制企业的区别
    国有制企业也曾被称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如果真是全民所有制企业,那么也就是公有制企业了,但事实不是如此。所谓国有制企业实质就是政府所有,所以无论是经营还是收益都是由政府支配。政府作为企业的所有者既当裁判又当队员不仅存在正当性和合理性的问题,而且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管理混乱、效率低下、平均主义、官僚主义、腐败严重等等一系列严重的问题,这直接导致了公众资产产生的企业根本无法和私有资产产生的企业竞争,“社会主义”经济也因此根本无法和资本主义经济竞争。
    公有制企业顾名思义是企业为公众所有,也就是全体公民所有,换句更明确的说法就是全体公民都是企业的股东,因此,公有制企业的所有权和收益都应为公众所有,企业的经营权由公众授予,企业的经营团队必须向公众汇报和对公众负责,这才是真正的全民所有制企业。
下面通过表格明确说明国有制企业与公有制企业的区别:
 
国有制企业
公有制企业
所有权
名义上是全民,实质上是政府。
全体公民
利润
上缴政府财政统一支配或企业自留
全民共享,具体方式是归属全国社保基金,解决全民的失业、医疗和养老等保障问题。
经营权
政府主管部门委派的经营班子。
各级人大授权的职业经理人团队
经营权的授予
由政府主管部门领导授予,没有统一的程序和要求,容易出现官僚主义以及钱权交易、裙带关系等腐败问题。
企业将向全社会招募经营团队,经营团队必须提出详尽的经营计划和目标,然后由人大投票选择授予。国家级企业由全国人大投票授予,地方级企业由各级人大投票授予。(这里肯定会有读者提出许多操作上的问题,那么请您先别急,等您看完公有制社会的政治体制后,相信就会找到您所需要的答案。)
经营团队的待遇
没有相对统一的模式,有的待遇超高,有的待遇很低,弊病很多。
公有制社会的最高原则是公众利益至上,为保障公众利益,公有制企业必须吸引最好的人才进行经营,同时由于公有制社会的特性是按劳分配,因此公有制企业经营团队的待遇可以由经营团队自己提出,也可以按照吸引最好人才的市场化标准制订,但是前提是必须完成对公众的承诺。只有市场化的待遇,才能保证经营团队的素质。
经营团队的自主权
受上级主管领导的限制,自主权相对低,并随时担心被撤换。
经营团队对公众负责,公众当然应当予以充分的授权,只要不出现腐败和业绩上的问题,经营团队拥有高度充分的经营自主权。
经营透明度
很低,缺乏有效监督,因此容易出现经营管理混乱、责任心不强、作风懒散、侵吞国有资产、贪污公款、大吃大喝等等诸多问题。
高度透明,必须按季度向社会和相关人大公布和通报经营状况,接受人民的监督。同时,公有制社会的政治制度(后面阐述),将保证经营的廉洁和公正。
企业管理
完全与经营团队的素质和责任心等个性化的因素相关,也就是说领导找对了人,企业就管理得好些,反之就不好,而且由于企业性质为国有,因此在人事权上有一定制约,不符合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
经营团队是经过市场化的竞争筛选出来的专业团队,并且随时接受人民监督和市场检验,因此可以保障经营的素质。并且根据公众利益至上的原则,经营团队拥有高度的自主权,当然包括人事权。
经营团队的责任心
与经营团队成员的素质相关,责任心不确定,但一般情况肯定没有私营企业经营团队的责任心强,并且只要处理好和上级领导的关系,责任心与个人前途并无直接关系。
肩负着公众的期望、对公众的责任以及自身的信誉、声誉和前途,这都促使经营团队必须有强烈的责任心。
经营团队的素质
素质无法确定,这与委派领导的眼光和责任心有关,其中弊病极多
从通过市场化竞争产生,到按“按劳分配”给予优厚的待遇,再到透明经营并接受人民的监督,都从理论上保证了团队的素质。
企业的产生
 
主要由各级政府投资创立。
由各级政府或各级人民代表提议,各级人大投票通过创立,既可由政府出资(因为政府的钱也是公众的钱),也可由公有银行贷款。
企业资金主要来源
政府、银行、资本市场等
政府、公有制商业银行、债券市场等
    2、将社会其它公共资源收入划归公有
    国有资产转变为公有资产除了将国有制企业转换成公有制企业以外,还应该把其它与公共资源相关的收入公有化。这里主要指的就是土地和矿产等资源。土地和矿产等作为一种公共资源,其买卖和使用理应由公众决定,而不是由政府决定,其形式可以为政府提出议案,由人大批准执行。同时,出售土地和矿产等带来的收入划归公众所有,形式同样是上缴社会保障基金,变成全体社会成员的生活保障。 
    3、国有资产转变为公有资产的意义
    国有资产转变为公有资产对社会的意义是极为重大的,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通过所有权的转变,社会的公共资产从国有资产成为了公有资产,公共资产从此就不再是和普通民众基本不相干的财富,而是变成了普通民众坚实的经济后盾,变成了普通民众生活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对于公共资产的良性经营、建设和谐社会、缩小地区和阶层差异、实现共同富裕和普遍富裕、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以及初步成就社会主义理想等都是极为重要的。
    公共资产如果是国有的,那么很少有民众会去关心它的经营情况,同理,公共资产的运营与服务也只对政府负责而不对民众负责,因此,官僚主义、腐败、效率低下、服务落后等种种弊病难以根治。但是,如果公共资产实现了公有化,成为了与普通民众密切相关的资产,那么公共资产的经营情况必然受到民众的严密监督,这必将从根本上解决公共资产的经营问题。
    据报道,2007年,中国国有企业的利润是1.62万亿元,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收入超过9000亿元,社保基金总收入10724亿元,三者相加约为3.6万亿元。如果中国每年的社保基金有3.6万亿元,也就是平均近3000元/人年,那么中国就完全可以彻底消灭贫困,扶持弱势群体,实现全民的医疗、卫生、失业、养老保险,这将为建设和谐社会、缩小地区和阶层差异、实现共同富裕和普遍富裕、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以及初步成就社会主义理想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
    (2)真正完成工业文明社会形态的升级。
    在我看来,工业文明在国家政治理念上的最大成就是:国家是由全体公民在自由、平等的状态下共同创建的。其中,最伟大的著作就是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指出,任何一个主权国家都是由全体公民在自由、平等的状态下为了生存、安全、发展等自身利益缔约形成的,因而产生了政府、法院、议会等权力行政机关。这彻底颠覆了封建社会“君权天授”的国家政治理念。换一个通俗的比喻:如果将国家看成是一个公司,那么每个公民都自由、平等地是这个公司的股东,政府、法院、议会等则只是全体股东选举出的董事会、经营团队、工会等而已。因此,公民都平等地是国家的主人,国家也属于每一个公民,国家的财富理所当然应该为全体公民所有,而不是政府或私人所有。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工业文明社会一直试图在经济和政治体制建设上超越封建社会完成这一理念。然而,由于历史和思想上的局限性,工业文明社会至今仍然未能彻底完成这一社会形态的升级。其中重要的表现是:在处置公共性质的社会财富上,工业文明各国依然延用了封建皇权社会家天下的做法,由政府或私人完全占有和支配公共资产,这显然背离了工业文明的国家政治理念。政府和私人无论以什么名义或手法占有和支配公共资产,都是和封建社会一样,是对公众利益的无耻掠夺与非法侵占,都是工业文明革命不彻底的表现。只有将公共资产归还给公众,也就是将现在的国有资产转变为公有资产,才是在经济和政治上对工业文明国家政治理念(即:人民是国家主人)的最好诠释,才是社会形态完成从封建社会由统治集团主宰的国家向工业文明由人民主宰的国家升级的重要体现,因此,国有资产公有化将会是具有划时代政治意义的,它标志着人类社会完成了社会体制的升级。
    (3) 维护市场公平和社会公平,发挥市场经济的最大效应。
    市场经济的核心是自由竞争,因此如何维护市场的自由与公平是最为重要的。那么如何才能维护市场的自由与公平呢?是自由市场主义还是由政府来维护某种公平呢?这两种方式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两大思潮,争论不休,各有各的道理。各国政府也因此不断根据现实情况两边摇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这是因为在市场经济的情况下,社会经济领域存在着一大类庞大而特殊的行业,这就是某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基础类和资源类行业(如:金融、电信、石油、铁路、港口、电力、自来水等等),其经营投资大、门槛高,多数都涉及到公共资源,本身就缺乏市场经济自由竞争的要件,很容易形成垄断或卖方强势,产生暴利,因此如果是完全的自由市场经济,必然会危害市场公平和社会公平;而如果由政府干预,显然又是将一只有形的手强加在市场之上,剥夺了市场的功能,这都是不合理的。举个简单的例子说明:如果一个城市的最佳配置是一个日产10万吨的自来水厂,那么这个厂应该由国家经营还是由私人经营。由国家经营将常常无可避免地会出现官僚主义、体制僵化、经营落后、服务低下等一系列问题;而由私人经营那么如何定价,由私人定价肯定会产生暴利,影响公平,如果由政府定价,依据何在?是否会出现官商勾结的问题?并且,这个最佳配置为日产10万吨的自来水厂是否应该不惜浪费资源变成两个6万吨或者10个1.2万吨的自来水厂进行自由竞争呢?可是由于自来水这种自然资源天然的卖方强势,如果这些厂联合起来寻求暴利,那么如何显现自由市场经济的公平呢?因此,如果掀开资本主义财富分配体制的遮羞布,那些叫嚣着市场公平的人供奉的最大主子就是那些在这些资源类和基础类行业谋取暴利、践踏公平、聚集社会仇恨的人。在这些行业,在经营层面,绝对没有什么自由竞争和市场公平,只有垄断和卖方强势,只有暴利和奢淫,因此要想在这些行业发挥市场经济自由竞争的优势,实现市场公平和社会公平,就必须将这些行业的收益划归公众所有并实行经营权的自由竞争。经营权的自由竞争,实质上就是将市场经济中自由竞争的根本——人才的竞争前置化,从而使这些在经营层面无法实现自由竞争的行业完全市场化,这才能称之为全面、公平、自由的市场经济。有了经营权的自由竞争和公众的充分监督,完全可以保证公有制企业能够摒弃国有制企业的弊端,实现经营的先进性。
    这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资源类和基础类行业实质上也就是一个国家主要的经济命脉,因此只有掌握在公众的手里才是正当和合理的。如果掌握在私人的手里,私人就掌握了全社会的命脉,那么政府就会被绑架,政府就会成为私人的代言人,公众的利益就会被欺压,市场就不能发挥效用,社会也就会失去公平。只有将这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资源类和基础类行业主体公有化,让全体公众平等地分享其中利益,才能真正维护市场公平和社会公平,从而整体上提高全社会的物质文明水平。
    市场经济要实现真正的自由、公正、公平,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经济的效应,最大限度地利用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公平而有效地分配社会资源和分配社会财富,成就所有市场经济拥护者们的最高梦想,那么,就必须将市场中的行业分成两类:一类是可以在市场上实现经营层面的自由竞争的,如生产制造业、服务业等,而另一类是不可能在市场上实现经营层面的自由竞争的,如:我一直强调的基础类和资源类行业等。只有将第二类企业让不同的经营团队进行经营权的竞争,如:经营方案、经营目标等,并将其收益由全民分享,才是真正的自由市场经济。至此,政府就应该尽可能地不直接干预经济,做好“守夜人”的角色,避免权力的寻租。
    在此,我必须强调的一个问题:公有制下的市场经济在将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基础类和资源类行业主体公有化以后,理论上可以最大限度地实行自由市场经济。因此,私营经济是可以自由地进入任何领域的,包括这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基础类和资源类行业。私营经济涉足这些公有制企业为主体的行业,对公有制企业的经营可能也会是有好处的。但是,由于这些行业的特殊性,为了公平,私营经济涉足这些行业必须用自有资金与公有制企业竞争,也就是经营过程中不能向银行贷款。因为银行的钱实质都是公众的钱,借公众的钱和公众所有的企业竞争,不就是像A企业借B企业的钱和B企业竞争一样吗?天下哪有这么不公平的竞争呢(但现今这种荒谬的事情天天都在合理合法地上演。)?因此,这个限制不是危害市场的自由,而是为了维护市场的公平。同时,对于现在已经进入这些行业的私营企业,只要这些私营企业能够不用公众的钱经营,那么国家就应该尊重私有资产,不进行强行取缔,而是由市场来做决定。同样的,如果公有制企业要进入可以在市场上实现经营层面自由竞争的行业,那么为了维护市场的自由与公平,就不能享受这种待遇,因为公有制企业的特殊性必然形成不公平的竞争强势,这类公有制企业必须在市场的优胜劣汰中决定自身的命运。
    (4)抵御市场经济可能带来的全面性的经济风险,即市场经济特有的经济危机的风险,走出工业文明市场经济的现实困境。
    资本主义自由市场经济除了在上面所提到的基础类和资源类行业存在财富分配上的问题外,更为重大的弊病是全面性的经济风险,即市场经济特有的经济危机。正是由于市场经济的经济危机,才产生了凯恩斯主义和计划经济体制。政府利用公权力干预或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的弊病,已经有太多的专家和学者进行过论述,这里就不再赘述了,下面主要谈在自由市场经济下公有制抗击经济危机的比较优势。
工业文明的诞生与自由贸易是息息相关的,市场经济中的“无形的手”对工业文明以及人类社会的促进作用和意义是无需多言的,但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在带来辉煌成就的同时也从未摆脱过经济危机的阴影。当前,美国因次贷危机正掀起一场巨大的金融风暴,这场风暴表面看是因为所谓的金融创新导致的,是美国政府缺乏金融监管的结果,是一个孤立的现象,但实质上这与以往的经济危机一样,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一种必然。如果不进行体制上的变革和没有科技上的革命性进步,那么这样的危机绝不是什么百年不遇的,而是以后会经常性发生的(其中的根源在此没有这么大的篇幅详细论述,如果读者有兴趣可以参考《终极社会可行性思考》这本书的第二章第二节资本主义社会的绝症以及《从金融海啸看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绝症与对策》这篇文章,我在那里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同时指出了资本主义福利制度、服务业的崛起、科技的发展和信息化革命是保障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战后六十年稳定发展的关键。)。
    虽然在我看来美国的这场风暴因为美元的特殊地位和中国等新兴国家尚未完全融入世界经济体系等因素的影响终将过去,但如果世界不能因此认识到这是现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一种必然的话,那么随着全球经济的一体化,随着中国等新兴国家正满怀豪情地涌入其中,整个世界的经济在未来不长的时间内,必将再次遭受更沉重的打击,甚至是最后一击,人类将会为自己的自大、马虎与无知付出沉重的代价,这是令人深感忧虑的。因此,如何既能保留市场经济的优越性又能避免市场经济所带来的危害对于整个世界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公有制下的市场经济体系对此显然在理论上比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
    首先,公有制通过经营权的自由竞争,将某些在经营上无法实现自由竞争的领域市场化,将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引入容易产出垄断和暴利的领域,从而可以不断提升这些领域的经营品质。这相比于现今西方发达资本主义的模式,既深化了市场经济自由竞争的优越性,又保证了社会在经济领域的公平性与正当性。同时,由于这些领域主体公有,因此保证了国家稳定和社会安宁。有了国家稳定和社会安宁,社会经济即使出现一些问题,政府也可以从容解决。其次,公有制社会由于在经济的关键领域主体公有,因此可以有足够的信心实行最大限度的自由市场经济,政府可以尽可能地少干预市场,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而现在的资本主义模式则不行,其只能在自由经济和政府干预之间摇摆。原因是由于某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关键领域主体是私人经营,因此政府无法让其自由经营,必须进行干预,以保障公众利益。同时,政府又因此很容易被绑架,因为这些领域一旦出现问题就可能关系到国家稳定和社会安宁,政府常常不得不做某些让步或者动用公众资源进行援助(例如:当今美国及西方各国处理金融危机的做法。),违反社会公平和市场经济的根本原则。由此可见,公有制下的市场经济比私有制下的市场经济更加完全、彻底、完善。第三,资本主义全面性经济危机常常初始于金融市场,而公有制市场经济的核心企业——公有制企业是不上市的,因此可以避免遭受金融动荡的正面冲击,从而降低全面性经济危机的风险。
    或许,有读者问,公有制企业为什么可以不上市呢?原因其实很简单:A、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的公有制企业,其股东都是全体公民,全体公民平等地享有权益,企业利润归社保基金统一支配,因此企业就丧失了上市的理论基础。B、公有制企业根本无需上市。企业上市的最主要目的是为了融资,盘活固定资产。国有企业上市或许除了融资外,还有一个目的是为了经营透明化,接受社会的监督(因为国有企业经营不透明的弊病太多。)。公有制企业是全民所有的企业,既然是全民所有,那么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完全可以由全社会采用多种方式解决,况且公有制企业多数因牵涉公共资源,基本不存在经营风险问题,银行可以大胆地放贷,公民可以大胆地买债券,因此完全不需要上市融资解决资金问题。只要公有制企业不上市,金融市场重要的组成部分——股票市场的根基就不稳,泡沫就不可能被吹得过大,因此反而是稳定了股票市场,并且股票市场即使坍塌,危害也不会太大。第四,公有制企业的利润注入社保基金,实际就是为社会增添了一部推动经济发展、防止经济萎缩的强大引擎。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消费的推动,将公有制企业的利润注入社保基金,大大免除了公众的后顾之忧,公众在经济运行正常的时候可以放心大胆地根据政府的引导(如:利率政策等)进行消费,合理有序地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当社会经济出现停滞或衰退时,社保基金又能有足够的财力支撑公众消费,防止经济过速衰退。
4、公有制社会的私营经济
    公有制社会的最高原则是“公众利益至上”,除此以外没有其它任何意识形态的框架。个人是公众的一员,因此任何有利于个人发展和维护个人权益的事情都是公有制社会支持和保护的。国有资产公有化的一个重要体制优势就是可以保证每个公民在没有后顾之忧的情况下充分发挥个人的才能。公有制与私营经济没有任何的冲突,相反,公有制下的私营经济拥有更广阔的成长空间。首先,由于公有制企业基本稳定住了国家的国计民生,因此社会可以有足够的信心实行最大限度的自由市场经济,政府基本不干预市场,为私营企业提高了经营效率和减少了政府官员寻租的可能。其次,同样是由于公有制企业的稳定作用,社会可以为私营企业建立更好的营商环境,可以尽可能地放宽对私营企业的融资限制,包括:贷款、发行股票和债券等,促进私营企业的快速发展,甚至在我看来,国家还应该鼓励私营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这样既可以使私营企业逐步由个体走向集体,也可以给予公民更多的投资选择。第三、公有制企业的特性决定了公有制企业的数量是有限的,覆盖面主要集中在对国计民生发生重要作用的领域,而更多的领域则主要还是由私营经济主导。
    公有制社会的私营经济是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有制社会“公众利益之上”原则和“按劳分配”特性的体现。
5、房地产业必须由公有制企业为主导
    为什么我要在“公有制的经济体制”这个大的命题下单独谈房地产业必须由公有制企业主导呢?这是因为现在大多数国家的房地产业都是由私营企业主导的,这不仅极不公平,而且隐藏着巨大的社会风险,必须予以改变。理由如下:(1)房地产业不是一个可以完全市场化的行业。房地产业无论怎么市场化,最终还是资源类行业,也就是卖方具有更大的主导权和定价权。一个与公众民生如此密切的行业由私营业主掌握更大的主导权和定价权,显然是不公平的。(2)收益与风险完全不匹配。房地产开发需要巨大的资金,资金从哪来?向银行贷款。这样实质就是把风险转嫁给了银行,某种意义上也就是转嫁给了公众,因此房地产商的风险其实很小,尤其是在与某些政府及银行官员勾结后就更小了。可是,房地产商的收益是巨大的。由于拥有更大的市场主导权和定价权,又没有太大的经营压力,因此房地产商可以囤货居奇,以所谓市场的名义炒高房价,就可以获得惊人的巨额回报,这是多么的不公平啊!在我看来,一个房地产商占据富豪榜前列的社会都是可悲和荒谬的社会,因为一个允许房地产商可以轻易地一次性掠走了众多购房者未来几十年劳动报酬的社会,难道不是可悲和荒谬的吗?(3)由私营房地产商主导的房地产市场隐藏着巨大的社会风险。由于主要风险转嫁给了银行,由于人性的贪婪,由于资源的优势,私营房地产商必然想方设法炒作房价,不断升高的房价对于社会的金融安全和民生都是巨大的威胁,美国的这次次贷危机就是一个深刻的警示。
    房地产业由公有制企业主导,则可避免这种情况。首先,完成经营目标的压力致使公有制企业不可能囤货居奇,这就保障了房产供应的市场化,避免了人为操纵;其次,房产业企业的市场化利润最终将回归社会,而不是私人所有,这样就避免了房地产公司刻意炒作房价的可能。
    房地产业由公有制企业主导,并不是禁止私营企业经营房地产,公有制社会原则上并不禁止私营经济进入任何领域,但是由于行业的特殊性,为公平起见,私营企业必须用自有资金与公有制企业竞争,自担风险,而不允许将风险转嫁给社会和公众。因此,对于现在的私营房地产企业,国家无需强行取缔,只需按公有制的原则,就能解决这一问题(这在前面我已经谈过,这里只是再强调一下)。
6、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国企改革
    在这里,作为一个中国人,我认为有必要就此单独再谈一谈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国企改革。
    众所周知,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在邓小平同志的带领下,逐步抛弃了以前苏联僵化、死板的计划经济模式,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中国的国企改革通过政企分开、关停并转、剥离不良资产、股份制改造、整合上市等多种手段,同样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中国改革的成功很大程度是因为充分发挥了后发国家的优势,借鉴了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并充分融入到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潮中去,成为了世界工厂。然而,这种发展模式在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之际,虽然在经济上仍然可以保持一段时间的高速发展,并且在发展战术上还有很大的腾挪空间,但是在发展战略上面临严峻考验。这表现在:(1)随着中国经济总量和规模的不断扩大,西方经济体制中一些深层次的弊端逐步显现。例如:经济危机,面对这个西方发达国家几百年来都一直无法解决的问题,中国应该如何应对呢?又如:贫富差距过大和腐败等等问题。这些都需要体制上的深层变化解决。(2)在充分吸取了西方国家的先进经验后,下一步将怎么办?在没有成功蓝本和借鉴对象失去参考意义的情况下,中国的改革向何处去?同时,中国的国企改革在完成上市后,同样面临着发展战略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A、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国有企业始终存在效率和官僚主义等问题,那么中国的国企改革下一步如何解决这一问题?B、中国的国企改革并没有实现完全的政企分离,仍然是由政府任命经营团队,其中弊端显著,中国的国企改革如何处理这一问题?C、国企上市使国家最主要的核心企业直接面对社会游资的冲击,这与西方社会一样,存在很大的金融和经济风险,中国应该如何应对?显然,中国政府高瞻远瞩,已经认识到了这些问题,因此胡锦涛同志提出“解放思想、自主创新”。 “解放思想、自主创新”不仅是反映在技术上,更重要的是反映在体制上,先进的体制是社会发展最重要的因素。中国要实现自己百年的强国梦,必须在体制上超越西方,必须在体制上消除西方社会的弊端。在我看来,国有企业公有化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一步,是避免陷入市场经济经济危机以及解决贫富差距过大和腐败问题的关键。
7、两个还需说明的问题
    (1)最近有学者提出,公有制社会就应把国有资产全部或部分打包成立一个全民基金,平均地分给每一个公民,每个公民可以自由买卖自己分到的部分,这样即可拉动内需,又能体现公有制国家特色。必须说明的是,这与我所提出的国有资产公有化的观点看似有相似之处,但实质完全是天壤之别。上述学者的观点不仅存在理论问题,而且,或许没有主观愿望,但在我看来,必将祸国殃民。理由有三点:(1)国有资产是全民的资产,不仅包括我们这代人,还包括我们的子孙。并且,这些资产的获得还包含着我们前辈的劳动,我们有什么权力由我们这代人去决定资产的归属呢?(2)上述观点本身并没有什么新鲜的东西,就是变相的“全盘西化”或“全盘私有化”。这方面的事例古有古罗马分配公地的例子,今有前苏联的休克疗法,都是以不同的方式将国有资产分配给全民。这种看似全民获利的方式,最终的结果却是不但没有使全民获利,而且使国家资产彻底私有化,并且导致社会悬殊加大和国家因此失去了一个重要的财富调配的有力武器。(3)彻底葬送中国革命的社会主义成果:中国社会主义革命的最大成就之一就是将大多数的社会财富掌握在国家的手中,这就为真正实现社会主义公有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为实现平等、自由、公正、普遍富裕的社会理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如果按照上述观点,将国有资产彻底私有化,那么,将彻底葬送中国革命的社会主义成果,要想再次实现社会主义公有制,实现平等、自由、公正、普遍富裕的社会理想,恐怕就还要再进行一次革命了。
    (2)已经上市的国有企业如何回归公有的问题:或许有读者问,现在已经上市的国有企业如何回归到全民所有呢?这不过是一个技术问题,应该可以有更好的解决方案。但在我看来,简单的方案就有三种:A、回购:国有企业回购上市的股份;B、将国有企业上市的股份像权证和指数期货一样变成没有实际价值的金融产品;C、仅将国有股份公有化,也就是国有企业利润的国有部分全民所有。
8、小结
    综上所述,将国有资产公有化,建立公有制市场经济体制相比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体制上的比较优势。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从诞生至今虽然经过近三百年的探索和改良,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依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即经济危机的问题,这说明固守在原有的模式下是没有出路的,必须进行思想和体制上的彻底革新,才能满足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才能满足当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要求,才能避免全球性市场经济体制的全面崩溃。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越来越显著的今天,一个稳定且有序发展的全球经济对全人类都是非常重要的,公有制下的市场经济体制是相对完美的解决方案,因此需要中国甚至全世界予以高度的重视。
五、公有制社会的政治体制
    公有制社会政治体制的核心理念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的权力、利益和诉求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最高利益和最高诉求,体现这一核心理念的具体形式是“人民民主政权”,或称“公众民主政权”,而保障这一理念的具体做法是人民拥有一支代表人民的权力和利益,维护人民的权力和利益,并可以为此节制其它任何权力和利益的专业化专职队伍。这个专业化专职队伍就是人民代表。在公有制社会,人民代表不是汇集各阶层的松散群体,也不是所谓的各界名流或精英,而是为维护人民权力和利益服务的专业化专职人员。其职责不仅是表决社会法案、提出对社会有益的议案、宏观管理公有资产、选举和罢免政府官员等,更重要的是代表人民的权力和利益,受理人民的诉求,行使人民管理国家的权力。
    为了说明这一点,本来按照条理,应该先谈人民代表的产生形式、人民代表的职责、政府的产生形式等等问题,但为了让读者对“人民民主政权”有一个整体性框架,我认为有必要首先来谈人民如何行使权力的问题。
    1、人民如何行使自身的权力
    每一个公民都是人民中的一员,都是国家的主人。但是,为什么自己的利益和权力在社会上常常得不到声张。显然,这是因为每个公民作为一个个体,尤其是社会下层的人,都是弱势的,所以利益和诉求得不到社会和政府的重视。那么,如果是这样的话,又怎么能称之为是国家的主人呢?公有制的政治体制就是要改变这种状态,使每一个公民都真正感觉到自己是国家的主人,自己生活在一个自由、平等的社会。那么如何实现呢?通过人民代表!每一个公民都可以通过自己选出的代表或者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秘书处委派的代表表达诉求,然后由人民代表督请相关政府部门予以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人民代表有权在人大对工作不力的政府部门的人员启动降薪、降职、罢免等程序。人民有权对人民代表的工作予以评判,并报人民代表大会秘书处备案。同时,人民代表大会秘书处必须每年向社会公众公布各代表的工作情况,作为下次人民选举代表的参考。这样,政府工作人员因为人民代表的介入必须重视人民的诉求,而人民代表由人民筛选,人民代表又必须尽心尽力地为人民服务。人民代表尽心尽力地为人民服务实质就是国家政府必须尽心尽力为人民服务,成为真正的人民政府。人民也因为人民代表的介人,直接参与管理国家。
    由人民参与管理国家,效率是最高的,效果也将是最好的。人民参与管理国家,就可能实现市场近乎完全的公平、公正与自由(这正是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就可能实现贪污腐化的基本绝迹,就可能使所有违法违纪的事情都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为什么我们现在的社会存在这么多不公平、不合理的现象,就是因为缺少人民的参与,就是因为国家是由政府管理的,而不是由人民参与管理的。而当人民拥有了人民代表这个手段以后,参与到国家管理,由于人民代表的强势,每一个公民就不再是弱者,黑暗与肮脏就将离我们远去,社会将建立一个良好的环境供全体公民发展,国家将民风淳朴,国富民强。为此,下面我举几个方面的例子说明:
    (1)贪污腐化问题:贪污腐化问题是国家的毒瘤,是社会危机爆发的重要因素。伟大的改革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就曾指出:腐败不除,亡党亡国。为什么会有贪污腐化问题?道理很简单,权力过大,监督过小;利益太大,风险太小。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法律不是赋予了公民监督政府的权力吗?不是还有各级检察机关吗?在人类历史上,在全世界的各国政府中,都建立了各种防治腐败的方法,为什么都不能行之有效呢?道理很简单,缺少人民的参与。那么,为什么人民不愿参与呢?难道是人民不痛恨这种无耻的行径吗?难道人民甘愿被盘剥吗?道理同样简单,有五方面的原因。A、检举没有意义:多数的检举在检举后就没有了后文,起不到效果,因此人民觉得检举没有意义。而相关的政府部门,如:公安、检察等部门,则也可以以案件太多或证据不足等原由推脱责任(当然这种情况也可能客观存在。)。B、害怕打击报复:作为人民中的一个个体——公民往往是弱势的,而他所要检举的对象往往是有权有势又有钱的权贵,因此,在缺乏保障的情况下,一旦暴露,就很有可能被打击报复,加上自古流传下来的“官官相护”的文化,普通公民根本不敢检举,多数选择 “忍一时海阔天空”。C、不为周围人所理解,甚至被孤立:在一个肮脏的社会,如果有一个人出来说要清理是很难的。尤其是进行与自己利益不直接相干的检举,就更难了。旁人会觉得你“损人不利己”、“狗拿耗子多管闲事”。而相关的利益团体更是会采取孤立措施。例如:你如果检举了上任领导,那么下任领导可能就会对你“另眼相看”了,而与上任领导相关的利益团体更是会恶语相向甚至恶行相向等等。D、手续麻烦,费时费力。要进行检举,行使公民权力,需要填表格、收集证据、写材料、接受询问、作证等多项事务,而且可能耗时长久,费时费力,因此“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多数公民都会选择所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E、监督检察机关自身的腐败问题。民间所传“吃了原告,吃被告”就是对这种现象的辛辣讽刺。
    由上所述,在以往的制度下,人民参与国家管理,监督权力部门,是典型的风险大而收益小,因此,常常是形同虚设,起不到真正的作用,这也助长了风气的败坏。相对于人民这个庞大的团体,只有少数的勇士敢于与腐败斗争,这显然是制度的问题。公有制的政治制度则可以彻底改变这种情况,实现人民的检举风险小而收益大,鼓励全体公民参与国家管理。大致具体的方式是:当某个公民需要检举的时候,只需打电话给人民代表大会秘书处指定或指派某个人民代表受理。这个人民代表可以亲自或派助理向检举的公民了解情况和收取证据,然后督请相关部门调查,并要求反馈结果。这样,公民通过人民代表,就由弱势变成了强势。并且,公民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对相关部门的,只对人民代表或其助理,而由人民代表去面对相关部门,这就基本保证了检举人不容易暴露。如果某个人民代表出现问题,公民还可向人民代表大会秘书处控告并要求另派代表督请相关部门追查。如果人民代表整体出现问题,那么人民可以在下次选举时将他们全部扫地出门。这样,权力永远是人民掌握的,无论是人民代表,还是政府官员,都只是人民权力的代理人而已,人民有权根据情况收回或继续授予其权力。
    有了人民代表,再辅助相关的检举奖励政策,就可以将检举变成风险小而收益大的事情,就可以实现权力越大,监督越大,就可以令那些想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谋私利的人望而却步,就可以还社会一个朗朗的乾坤。
举个简单的例子,假设一个官员接受了某一个工程商的贿赂,需要帮助他拿下某项工程,那么,他将面临被完成这项任务所有环节参与人员检举的风险,并且,由于人民代表制度,他还无法知道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首先是工程商这边,工程商要支取贿赂款,需要经过会计和出纳。如果工程商违反相关的财务制度,直接从公司提款,也可能被财务检举或者出现审计问题。况且,工程商这边不一定就一人参与此事,谁能保证日后不会因某种矛盾东窗事发呢?其次是这个官员这边,他不可能全部都亲自处理,必须要下属协助,那么,他就面临被下属检举的风险。如果工程需要招标,那么专家还需要控制。即使一切妥当,工程的竞争方还可以提出质疑。因此,众目睽睽之下,任何一个想非法牟利的人都需要掂量一下其中的风险。因为有了对检举人的保护,有了人民代表对相关政府部门的强势督办,那么,人民这座巍峨的高山就是每一个擅权者所要逾越的障碍。同时,如果社会再配搭“污点证人”的制度,减轻或免除“污点证人”的罪责,瓦解所谓的利益联盟,令利益联盟的相关人员相互提防、猜忌,或者根本不敢形成所谓的利益联盟,那么,在人民面前,敢于逾越雷池的人恐怕比凤毛麟角还少。因此,有了制度的保证,有了人民的参与,就对违法者有了强大的威慑作用,实质也就是诱导人心向善、向真、向诚。同时,人民代表和公安、检察等相关部门在这方面的工作强度也将远比缺少制度保障时小,这样就更有利于更有质量地去查处极少数“玩火者”。为什么在光天化日之下抢银行的人这么少,就是因为风险太大,难以心存侥幸;如果抢银行和抢街边的小店那么容易,且不易被抓获的话,那么,银行可能早被抢光了。
    在此,我认为,由于以往制度的缺陷,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在实现公有制的政治制度之前,人民应该表现出宽阔的胸怀,给曾经犯错的人一次机会,因为他们犯的错误有个人原因,也有制度的问题。
    (2)“三鹿奶粉”事件
    “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相关的质检部门称其中的毒性物质“三氯氰氨”不在奶粉的检测范围之内,并称世界上有那么多种物质,我们也不可能一一检验。这话是有道理的,但也说明了一个问题,依靠政府质检部门杜绝这种违法现象是几乎不可能的。因此,只有依靠人民,才能解决这类问题。如果任何一个有良知且知道内情的人,有一个简单有效的检举渠道,并能获得相关奖励的话,那么这类事件应该早就被揭发了。并且,因为有了这样的制度,违法分子就不敢轻易地做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因此,“人民民主政权”更多的是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
    (3)企业欺诈、政府吃喝及其它违法违纪事件等
    上市公司报表作假、企业产品以次充好、政府吃喝、公款旅游等等其它的违法违纪事件,在当今社会是非常普遍的,其根源是没有良好的制度进行防治。只有实现“人民民主政权”,同样的道理,在人民的注视下,都可以基本杜绝,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综上所述,必须再次强调,由人民参与管理国家,效率是最高的,效果也将是最好的。由人民参与管理国家,政府官员才能摒除杂念,一心为公;企业才能诚实经营,以质取胜;社会才能诚实守信,道德斐然;国家才能民风淳朴,国富民强,甚至达到“无为而天下治”的境界。
或许,有人会问:实行人民民主政权不是又要让人民养多几万人民代表吗。是的,但不是几万,在我看来,如果需要,100万也不为过,并且还要给予高薪以吸引最优秀的人才为人民服务。如果按中国现在高薪的标准,平均每个人民代表的年薪是30万的话,那么100万人就是3000亿/年,再加上各种费用,总预算大概在5000亿/年。5000亿/年,这个看似庞大的数字,相比于其功效而言,是非常超值的,理由有五点:(1)据报道:中国2004年的公车和公款吃喝消费约6000亿,有的甚至估计在8000-9000亿左右,如果实行人民民主政权的体制,有了人民的监督,这方面的开支就将大大降低。相信没有人愿意自己的钱被无良的官员吃喝掉,而不是用在自我权力的保护吧!(2)可以大幅减少公务员队伍:中国现在拥有庞大的公务员队伍,但是管理松散、人浮于事、效率低下。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缺少人民的参与与监督。人民通过人民代表监督政府的工作,并因此积极参与和配合政府进行国家和社会管理,必将大大提高政府的管理和办事效率。有了人民这个庞大且强大的后盾,那么政府就根本不需要那么多如同摆设的公务员,并能更有效地管理好国家。将人民供养多余公务员的钱用于维护人民利益的人民代表的支出,对人民来说,难道不是更加值得吗?(3)防治甚至杜绝腐败所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是难以估量的:中国现在腐败官员们的黑色收入有多少,现在没有具体的统计,但我们所知道的事实是:一个小小的苏州市前副市长被查实的贪污受贿款就高达1个多亿,一个小小的韶关市公安局前局长被查实的贪污受贿款也是3000多万。由此可见,这方面的款项是巨大的,而这些赃款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危害就更难以估计了。通过人民的参与和人民代表制度有效地防治甚至杜绝腐败,对于社会而言,经济和社会效益不都是难以估量的吗?(4)大大增强国家竞争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经济和社会效益更是难以估量:有了人民的监督,就有了公平的市场,企业竞争就不能凭歪门邪道,科研单位的某些人员就不敢诓骗国家经费,无论是企业还是科研单位人员都必须通过自身实力取得竞争力,这将大大加强整个国家的竞争力,其经济和社会效益自然更加无法估量。(5)5000亿/年的支出,搭建一个优良的制度,不仅对中国有利,也为全世界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实现工业文明的政治理念做出良好的示范,这对于整个人类的利益也将功不可没。
2、          人民代表的产生
(1)人民代表的性质
人民代表,顾名思义是人民的代表,即全体公众的代表,代表的是人民的利益、权力和诉求。人民的利益、权力和诉求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最高的利益、最高的权力和最高的诉求。人民代表不仅代表着人民整体的利益、权力和诉求,而且也代表着个体的利益、权力和诉求,代表人民个体的利益、权力和诉求实质就是在微观上落实人民整体的利益、权力和诉求,因此,在公有制社会,对于普通公众而言,人民代表不是一个空泛的概念,而是自身利益、权力和诉求切实的、专业和专职的代理人,是自身当家作主的切实保障和制度标志。
(2)人民代表的职责
既然公有制社会的人民代表不仅代表着人民整体的利益、权力和诉求,而且也代表着个体的利益、权力和诉求,因此,其不仅承担着宏观管理国家和社会的职责,如:选举和罢免各级政府首脑、表决社会法案、提出对社会有益的议案、宏观管理公有资产等,而且担负着微观管理国家和社会的职责,主要表现在受理人民个体的诉求,维护其权益方面。人民代表可以根据政府各级部门人员的表现,提请议案在人大表决,行使人民管理国家的权力。方式为对不称职甚至渎职的行政人员提出警告、记过、降薪、降职、罢免等节制性议案,表决多数通过则可执行。人民代表对政府各级部门人员具有一定的节制权,实质就是人民对政府各级部门人员具有一定的节制权,这样才能保证政府各级部门人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人民代表的产生
人民代表当然是来自于人民,从理论上说,全体公民都有权成为人民代表。但是,从人民代表的性质和职责可以看出,人民要实现当家作主,行使参与管理国家的权力,所需要的代表不是汇集各阶层的松散群体,也不是所谓的各界社会名流或精英,而是代表人民权力,为人民的利益和诉求服务的专业化专职人员,他们不是任何阶级或阶层或政党的代表,也不代表任何阶级、阶层和政党,而是所有阶级、阶层和政党的代表,是为全体人民服务的代表,在宏观上维护的是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在微观上维护的是每个公民个体的利益,因此人民代表必须具有这两方面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和所有的专业和专职人员一样,任何一个公民要想成为人民代表,依靠的不是出身、地位和政党的支持,而是维护全体人民利益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有谁能想象一个泥瓦匠能够设计汽车呢?或者一个汽车设计师能够做好泥瓦匠的工作呢?只有具备维护全体人民利益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人民才能够放心地将自身的权力交给其代理,然后根据其工作表现决定是否继续由其代理。这样,人民选择实现自身当家作主的代表就有了客观的标准,人民代表的选举也就清晰了。人民需要的不是巧舌如簧和“假大空”的选举承诺,而是一心一意、具有专业素质、踏实地为自身的权力、利益和诉求服务的专职人员。人民代表的选举也不是一场各阶级、阶层和政党争夺权力的政治秀,而是人民选择自身权力代理人的过程。
根据这样的思路,我设计了两套人民代表选举的方向性方案。一、首先由相关的专家根据人民代表的职责制定人民代表所需具备的若干条件,然后由各选区全民投票确定人民代表的标准,符合标准的公民都可报名参选。如果人数不足,则在标准中去掉得票最少的条件,形成新的标准,直至满足差额选举的人数。人民代表选举委员会(可由常设的人大秘书处承担)将符合条件的参选人相关的简历和以往的工作表现刊登到报纸或网络上,然后由选区进行全民投票选举。二:任何公民想成为人民代表,必须像公务员一样进行考试,取得参选资格,然后人民根据其简历和以往的工作表现投票选举。无论是哪种选举方案,人民代表都必须通过其工作表现来获得人民的认可(每年必须通过报纸或网络向选区人民进行工作汇报。),并接受人民的监督,否则人民可以撤回其权力代理权。
为了节约社会资源,人民选举基层的人民代表,即县级和市级人民代表(如有需要也可以是区级或镇级人民代表),然后由基层人民代表在基层人民代表中选举出上一级的人民代表,即县级和市级人民代表在各县级和市级人民代表中选出省级人民代表,省级人民代表在各省级人民代表中选出国家级人民代表。
(4)公有制社会人民代表的选举与西方民主政治选举的差异
西方民主政治是在延续和继承了古希腊和古罗马民主体制的基础上发展而来,其选举程序的设计决定了其议员天生就捆绑着阶级、阶层和政党属性。西方民主政治的所谓选举实质上就是各阶级、阶层和政党利用民主的形式争夺国家和社会统治权的政治秀。因此,为了成为国家和社会的统治阶级、阶层和政党,可以不惜浪费国家和社会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资源进行造势活动,可以不择手段地打击对手。可是,在这种喧嚣、热闹、荒唐的选举背后,人民的权力和利益在哪里?被选举出来的统治阶级、阶层和政党首先维护的是自身阶级、阶层和政党的利益,而不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这根本不符合工业文明国家是属于人民的和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的政治理念,人民选择的不过是相对符合自身利益的统治者和统治集团,而不是自身权力和利益的代理人或代表。因此,西方的民主政治只是社会强势群体统治和压迫社会弱势群体的一种巧言令色的形式,而不是反映全体人民意愿和诉求的程序。人民(尤其是弱势群体)在一次次被欺骗和愚弄的同时,根本不知道自身的权力能够得到什么样的体现,只能采取不投票的方式进行无声的抗议,或是采用基本无用的街头抗议。能否彰显人权,实现人民的权力,是公有制社会人民代表的选举与西方民主政治选举最大的差异
(5)公有制“人民民主政权”的人民代表与西方民主的议员之间的差异
相信通过我上述的描述,读者已经能分辨公有制“人民民主政权”的人民代表与西方民主的议员之间的差异,现在只是简单地总结一下。
A、属性不同:人民代表是全民的代表,而西方民主的议员只是某个阶级、阶层和政党的代表。
B、职责不同:人民代表的职责是维护人民的利益,是为全体人民服务的,而西方民主的议员首先必须忠诚于他的阶级、阶层和政党,是为特定的阶级、阶层和政党服务的。
C、权限不同:人民代表是人民权力的代理人,是国家最高权力的代理人,因此不仅有立法和审议议案的权力,还拥有管理公有资产和节制政府各级部门人员的权力,而西方民主的议员只有是统治阶级、阶层和政党中的一员,才可能有势力以民主的形式行使某些权力,而非统治阶级、阶层和政党中的议员,完全是一种伪民主的形式和摆设。
D、自主性不同:人民代表依靠的是自身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以及为人民勤恳工作的表现赢得人民的授权的,而不是依靠某个阶级、阶层和政党的支持,具有完全的自主性,而西方民主的议员首先要服从其阶级、阶层和政党的要求,基本没有什么自主性。
E、要求不同:人民代表必须具备履行人民权力专业的素质和能力,并且是为人民服务的专职人员,而西方民主的议员则没有任何专业的要求,甚至妓女什么的都行,并且可以身兼多份职业。
(6)人民代表的待遇
人民代表的工作属于创造性的劳动,按照公有制“按劳分配”的原则,必须给予人民代表优厚的待遇,这样才能吸引最优秀的人才代表人民的权力,参与国家的管理,实现国富民强。
3、          公有制社会政府的产生
(1)政府首脑和施政团队的产生
为了清晰易懂,我曾将工业文明的国家理念用公司的方式进行比喻。现在更细致地运用这个比喻,即:全体公民都自由、平等地是国家的股东,各级人民代表则是全体公民选举出来的董事会,而政府则是董事会选举出来的经营团队,负责国家的具体经营。从这个角度看,西方的民主政治距离启蒙时期建立的工业文明国家理念还有很大距离。依照西方的民主政治的做法,占统治地位的阶级、阶层和政党分明是国家的大股东,控制着董事会和经营团队,而占社会大多数的其它阶级、阶层和政党则是小股东,这分明违反了人人平等、自由的原则,是一种典型的伪民主。
公有制社会政府首脑的产生与人民代表的产生一样,不需要有任何阶级、阶层、政党金钱和人力的支持,不需要喧嚣、热闹的选举造势闹剧和华而不实的政治秀(伟大的幽默大师马克吐温一百年前在其短篇小说《竞选州长》中对此就进行了辛辣的讽刺,但这种闹剧和政治秀现在依然是西方各阶级、阶层和政党争夺统治权、愚弄人民的手段,却标榜为先进的政体、民主的典范,这不能不说是工业文明的悲哀。),凭借的是施政能力、施政方案和为全民服务的志向。任何人只要具有这样的能力与志向并提出相关的方案,都可以参选,接受人民代表专业的质询,并由人民代表选举产生。各级人大选举出各级政府首脑,然后由政府首脑进行组阁。政府首脑具有一定的任期,可以连任。
(2)公有制社会上级政府和下级政府的关系
从政治学理论上说,一个政府所管辖的范围太大和太小,人口太多和太小都不好。因为范围太大、人口太多,则政府管不过来,容易轻视人民的利益和诉求,范围太小、人口太少,则行政成本太高,容易产生高赋税,导致劳民。因此,对于一个大国来说,如何既能做到中央集权,完成整体目标,实现整体利益,又能做到地方分权,实现区域治理,满足区域利益,是一个政体设计是否先进、合理的关键。公有制社会的各级政府是由各级人大选举产生的,实际也就是由各级地方的人民选举产生,因此,上一级的政府要尊重下一级政府的人民的选择,不能自行决定撤换。但是,公有制社会的最高原则是“公众利益至上”,局部利益必须服从整体利益,因此,下一级政府必须服从上一级政府的指挥,上一级政府必须对下一级政府具有节制措施。方式为提请下一级的人大对不听指挥的政府人员实行免职的议案,并限期进行投票,如果下一级人大不能通过,则可向上一级的人大提出免职议案,投票通过则可执行。如果免除的是政府首脑,则由下一级人大重新选举任命新的政府首脑组阁。
对于中国这样一个长期中央集权的国家,可能有的读者会觉得这样的政体设计会削弱了国家的整体性和国家政策的执行力。为此,我认为大可不必担心。理由有三点:1、国家的军队、外交、国防等国家性质的事务是由国家统一领导的,因此不会削弱国家的整体性。2、世界上的大国,如:美国、俄罗斯、印度等都是联邦制的国家,国家对下一级邦政府或州政府首脑根本没有罢免措施,但并没有出现国家政策执行力的问题,因为上一级政府对下一级政府除了免除职务以外,还有很多其它手段(如:经济政策、投资等)可以节制。上一级政府对下一级政府进行免职来保证执行力只是一种最不得已的手段。3、中国是一个长期垂直管理的国家,上级政府对于下级政府具有直接的任免权,可是下一级政府违反上一级政府命令,不执行上一级政府相关文件的事情还少吗?垂直管理导致的盘根错杂的官场关系所造成的执行力不畅的问题,在我看来,远比公有制的分权体制严重得多。
(3)各级人大和各级政府的关系
上面我曾经将各级人大和各级政府的关系比喻成董事会和经营团队的关系。虽然这只是一种比喻,但也可以说明两者关系的一个方面,各级人大和各级政府必须相互协助,完成全体股东即:人民的意愿。各级人大有责任协助各级政府实现施政方案,各级政府也有责任落实各级人大通过的议案和人民的诉求,而不是像西方民主政治的议会一样,为了自身的利益,相互撕咬。各级人大对各级政府有节制权,但并不能随便运用这种节制权,就像董事会一般不过多干预经营团队的经营一样,人大不应该过多干预政府的施政,必须尊重施政团队的智慧,并给予施政团队最大的空间实现共同的目标。即使施政团队的某些施政行为是错的,只要没有以权谋私,违法违纪,或是重大失误,既然做出了选择,就应该尊重这种的选择,并允许施政团队犯错误,一般不到任期不应更换施政团队。况且,有时真理是掌握在少数人手里的,现在多数人认为是错误的事,将来可能会被认为是正确的。但是,有两条红线是施政团队不能触碰的:1、腐败、以权谋私;2、违法违纪;除此以外还有一条底线是施政团队必须做到的,这就是勤勉地为公众服务,否则,任一人大代表都可提出节制议案。
(4)人大代表在维护公民个人利益和诉求时的原则
人大代表有维护公民个人利益和诉求的责任,但不是维护公民个体的利益和诉求,也就是不是维护公民个人所希望得到的利益和所希望满足的诉求,公有制社会的最高原则是公众利益至上,因此是依照公众确立的法律和法规进行维护。公有制社会既不允许有人以强势欺压弱势的个体,也不允许有人以维护自身利益为由损害公众利益。例如对于某些“钉子户”,妨碍公共建设,就是“公众利益至上”的公有制社会所不允许的。
(5)政府部门人员的待遇
国家和社会管理是决定一个国家命运最重要的工作,是属于创造性劳动的范围,根据公有制社会“按劳分配”的原则,必须予以优厚待遇,尤其是首脑和各部门负责人,同时这也是为了吸引最优秀的人才为公众效力。减少人员,增加待遇,提高效率和质量,才是一个国家和社会管理的发展之道。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开篇所谈到的内容就是:决定一个国家财富的不是产生人员的多少和待遇的厚寡,而是这个国家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因此,我不认为给予政府部门人员优厚的待遇会增添公众的负担,相反,与之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高所创造的社会财富相比,只会减轻公众的负担。
4、          公有制社会监督与司法部门的产生
公有制社会的政府监督与司法部门必须独立于政府行政部门之外,监督与司法部门的首脑由监督与司法部门提名,人大投票选举产生。无论是政府部门人员还是人大代表,都必须接受监督与司法部门的监督和审查。人大作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对监督与司法部门也拥有节制的权力。如果监督与司法部门的人员以权谋私、违法违纪或是懈怠工作,人大代表同样可以提出节制议案。甚至如果是监督与司法部门的首脑涉嫌上述行为,人大还可独立指派特殊的调查小组予以调查。
在公有制社会里,权力永远属于人民,任何一个被人民授权的人,都不能凌驾在人民的权力之上,人民都必须拥有节制的手段。
    六、共产党在公有制社会中的作用
    共产党是一个以共产主义社会为最终目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社会的基石。共产党没有任何私党的利益,全体人民的利益就是党的全部利益。她是由人民中一群具有高尚情操,以服务于人民的利益为矢志的人组成的,这样的群体,无论它叫什么名字,人民都应该全力地支持,人民也需要这样的群体为自身服务。因此,凡是具有这种高尚追求的人都应该积极地加入其中。同时,人民在选举人民代表和政府部门人员的时候,相同的条件,就应该首先选择共产党员。由此,为了防止少数不良投机分子混杂其中,损害党的声誉,危害人民的利益,共产党员也必须对人民承诺,如果违背了誓言,欺骗了人民,触犯了法律,那么,不仅是党纪的处分,而且是法律的双倍处罚。这样,共产党员的情操就是有代价做保障的,那些不良投机分子就必须考虑是否合算。或许有的人说,我也有高尚的情操和为人民服务的志向,但是,我不一定要加入共产党。是的,我们不能以一个人是否是共产党员来判断一个人的品质。但是,和共产党员相比,当他们举手宣誓的时候,就是向全社会和全体人民宣告了自己的追求,就是没有退路的了,就是表明自己有决心和勇气承担起为人民服务的责任,人民当然更加信任这样的人。或许,现在有部分不良投机分子混杂在共产党员之中,损害了党的声誉和形象,但是,有了“人民民主政权”的制度保障,那些想混入共产党员队伍中谋取私利的人,在人民的注视下将是难以遁形的。伟大的共产党将重新在人民的心目中建立崇高的威望,成为有志之士的理想追求,并为人民建立一个真正自由、平等、公正的社会而努力奋斗!
    七、结语
    亲爱的读者:当我写完此文,仰望天空,看到点点的繁星,我在在心中祈祷,愿工业文明的先哲们所期待的自由、平等、公正、博爱的世界早日出现,愿所有的人能在一个宽松的环境下各尽所能。我希望这样的社会能够在我的祖国——中国率先实现。
    或许,现在看来,以上公有制社会的思考和设计还很粗糙,需要更多的仁人志士在实践中不断地完善和发展,但是,工业文明社会在经济上由全民共享国家财富,在政治上由人民真正掌握国家的权力,一定会是历史的必然、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和全世界走出工业文明困境的希望。据说,最初的火车比马车跑得都慢,遭到众人的嘲笑,但火车代表的是社会进步的方向,它终将会把马车远远地抛在后面。当前,西方资本主义自由经济和所谓民主政治的标杆——美国正掀起全球性的经济危机,已经显露出制度上的疲态。因此,我相信,当社会主义公有制社会开始崭露头角的时候,必将把现在西方的所谓民主政治社会远远地抛在后面,成为全世界人民的普遍理想,并在此基础上,最终在全世界的范围内,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关于共产主义实现的现实可能性,请读者参考我所写的《终极社会的可行性思考》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