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有就业理论的问题
已有的就业政策主要是依靠凯恩斯就业理论进行的,这是有问题的。问题主要在于凯恩斯理论的基本原理是非科学的正确原理。说其正确是因为其乘数理论能被实践检验,说其非科学是因为乘数原理根本不是他说的那个样子。投资乘数的根本原因在于经济循环系统出现交通瓶颈,堵车了,从而导致整个系统资源严重浪费。这样当我们花费少量的资源解决堵车问题后,则系统其它因堵车被浪费的资源被启动,于是出现投资乘数,且乘数值决定于启动浪费资源的量,而不是凯恩斯讲的那个值。在这点上,退休工程师陆善明先生依照凯恩斯的基本逻辑从数学角度进行了推演,得不出凯恩斯的结果。凯恩斯的数学水平与马克思差不多,水得很。显然如果投资在系统总胀的地方——已经生产过剩的地方,是不可能产生投资乘数的;显然如果系统已经是均衡的,循环良好,则由于挤出效应的作用,所有投入都不会有真正的产出。这就是说凯恩斯看到的投资乘数是以经济系统有地方出现资源浪费为基础的,但是他没有看到这个机理,于是用数学胡乱推导一气,算是论证了他发现的乘数原理。自然,凯恩斯以其乘数原理为基础建立的就业理论也有诸多靠不住的地方。
那么他的就业理论为什么能在多数情况下被检验为正确呢?个人认为一是在于投资碰巧用于堵车的地方,二是实际中有意选择在堵车地方投资。但是由于我们毕竟不能明确产生投资乘数的原因在于堵车问题的解决,所以经常出现失误。比如我国去年底投资4万亿启动内需,就一直没有明确指定要投资在堵车的地方,而是跟着感觉走。这种跟着感觉走的结果是导致大量投资跑到金融市场发泡去了,不能形成产能(当然政府现在的调查说没有这回事)。由于凯恩斯未能从系统循环角度全面考察,由于不能突破自由理论的基本教条的禁锢,所以他不能得出从终端需求角度创造乘数,从而解决就业的建议。
二、饥饿劳动的基本原理
现代科学技术给我们带来一个必然现象就是:人口增加速度大于经济系统吸纳就业人口的增加速度,于是就业问题越来越严重,那么我们如何解决这个日益严重的问题呢?显然,在这个大前提下仅仅依靠凯恩斯理论提供的方法不是长久之计。当然这不是说要完全抛弃凯恩斯理论指明的方法,只是说其方法只是N种解决就业问题的方法中的一种。
那么什么是饥饿劳动?如果在现有法律和道德的规范下企业的合适劳动人(或技术劳动人数)数是10人,这便是饱和劳动。那么企业雇佣11个以上的工人时便是饥饿劳动,雇佣9个以下的工人时便是超饱和劳动。毫无疑问,饥饿劳动也是解决就业问题的一种办法。如果不考虑其它问题,则在饥饿劳动下可以使所有失业者就业。这是其它任何方法不能比拟的。如果保持工资总量不变,则每个人在饥饿劳动时的工资相对于饱和劳动时的工资都会降低一点,从而资本家的收益不变。如果系统财富分布太不平衡,则在实施饥饿劳动时应至少保证工资不变,以窃富济贫,平衡系统。
但是在自由经济模式下,资本家是有解雇工人的绝对权力的,这样在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下资本家总是会先牺牲工人的利益,让其下岗或降低工资,从导致工人的利益最小化。同样是基于资本家的收益最大化策略,资本家在雇佣员工时一定至少是依照满负荷劳动(饱和劳动)原则确定用工人数。这样,在自由经济秩序下系统总是倾向于超饱和劳动,而饥饿劳动基本不会出现。凯恩斯是不愿冒犯资本家的,所以坚持自由不收侵犯,于是只有扩大生产规模以增加就业人数这个办法了。毫无疑问这种办法在短期内是有效的,但是随着产出增加,东西又卖不出去,最终又出现更严重的需求不足,从而出现更严重的失业。
工人下岗的本质在于保证资本家收益的效率最大化,而并非是企业收益的效率最大化,更不是社会收益的效率最大化(注意:主流经济学者在此时往往用收益最大化进行模糊描述,这可能有问题,因为随工人下岗企业生产规模是要缩小的,资本家的收益很难不降低。)。但是经济系统是个系统,下岗的工人构成了社会问题,导致企业赖以生存的环境恶化。毫无疑问个别企业没有能力改变它赖以生存的环境,这个任务只能由政府来执行。自然政府必须干预经济活动,阻止失业。那么政府要减少失业率它又能怎么办呢?一是凯恩斯指明的办法,二是推行饥饿劳动法案。
三、饥饿劳动法案在理论是可行的
部分主流经济学者在绝对自由思想的禁锢下,一直否认政府推行有关饥饿劳动的任何方案,这是不对的。在宏观上政府的职责就是保证企业的生存环境健康,政府完成这种职能时总是需要企业做出一定牺牲的,企业不可以为了自己目前利益最大化而不做出这个牺牲。注意:这里是牺牲企业目前的利益,而不是部分主流经济学者说的牺牲企业的利益。维持企业生存环境良好能保证企业将来的利益,从而企业的总体利益没有受损。所以饥饿劳动法案必然的一种选择,因为:
(一)如果下岗人数过多则企业生产的东西卖不出去,于是企业只好继续让工人下岗。这样下来系统很快陷于恶性循环,最终导致社会秩序大乱。
(二)社会秩序大乱后,则企业赖以生存的环境不再存在,企业不仅是首先被打击对象,且必将面临破灭,于是一切推倒从来。
(三)国家执行这方面政策不会导致企业因利润降低而生存恶化。部分主流经济学者会说采用饥饿劳动法案后会增加企业成本,于是企业负担加重,利润偏低。这种说法在最低工资问题上是很普遍的,但是其理论逻辑是错误的。宏观上这种运作不是争对个别企业的,而是大家都得按同一法令执行,成本提高了是大家都同一提高了,于是企业间既有的竞争格局不变。这就是说由于同一行业各个企业的成本在按同一比例变化,所以商品价格也会随着变化,从而企业的利润率可以不变,他们说的结果不会出现。他们说此时企业的利润会降低是有严重逻辑错误的,其逻辑错误是:这种说辞的逻辑前提是个别企业不能决定价格,但是现在是所有企业在同时变动,所有企业的共同行为是决定价格的。比如所有企业现在都多雇佣1%的工人(假设技术有机构成相同),企业会出现他们说的利润率降低的现象吗?绝对不会!因为增加的成本会按“成本价格关系”转移到价格中去,而保持企业的利润率不变。但是如果是个别企业多雇佣1%的工人,则其增加的成本很难转移到价格中去,于是便有他们说的结果。
像张五常这些学者的问题就是这样,他们实际是运用微观经济学原理反对政府的宏观经济行为,这逻辑上本身就是不恰当的。在宏观上,所有企业的同一行为是一定决定价格的。
实行饥饿劳动法案及最低工资法案等,最终是使社会总财富有更多分给工人,这是不容质疑的。从这个意义上讲资本家的利益还是相对受损的,但是这个受损不是部分主流经济学者所说的受损。企业这个受损所换得的是所有企业都获得更好的生存环境,这是值得的,也是必须的。
(四)从产权上看政府具有支配企业的天职。如我在《横向竞争,纵向计划》一文中分析的,任何企业的产权是多维度的。“产权是资本家的”仅仅是在某个层面上横向看时才是对的,而在纵向看时则是“产权是各级政府的”。比如海尔集团,因为其纵向产权是中国的,所以中国政府能从纵向对它行使支配权,向它发布命令,如征收利税。出于同样的理由,如果某外国欺负海尔集团,则中国政府一定能说“这是我国的企业,你别乱来”。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是有权对所有企业行使产权赋予的职责。推行饥饿劳动法案,推行最低工资,征收利税等等行为,都是政府在行使其对企业所有权赋予的天职。至于政府胡乱行使这个天职,那是另一个问题,不代表政府没有这个天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