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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科学发展观 走行政部门与职能有机统一 构建科学的有机政府
作者:单双样    发布:2009-03-02    阅读:2954次   
 
 
我是一名基层干部,结合实际,就当前市(县)级以下行政机构存在的问题,表现出的现象,谈一谈个人看法,提一点建议,希望能给市县政治体制改革出一点力。
一、一大浪费。要说浪费,有很多人反对这个说法,但事实就是浪费,而且行政机构铺张浪费相当惊人。首先说公费招待, 一个领导下基层兴师动众,层层陪同,迎来送往,大吃大喝。2007年河南省信阳市一个禁酒令,上半年整个招待费开支做了一个统计,全市上半年开支比去年上半年招待费这项节约了30%,仅酒一项开支节约了4300万元,可想而知,公费招待是多么惊人。再说超标准小汽车,超豪华办公楼,讲排场、比阔气,只要不是个人掏钱,不用白不用,不享受白不享受。第三,重复建设,重复施工。如,城市道路一年重复施工几次,今天安装自来水管,明天又安装天燃气管,再过几天又重新挖开安装通讯电缆等等。
二、两个怪象
第一怪象,官出数字,数字搞假
说其它的数字,我不清楚,不能乱说。就说畜牧生产,某镇2006年牲猪实际生产数4200头,而上报的统计数1.3万头,某县2006年牲猪实际生产数不超过20万头,而上报的统计数达60多万头,像这种脱离实际的统计数字并不是少数。我上网看了全国统计数字,2006年全国牲猪统计数达6.81亿头,平均两人一头猪,若实际真是这个数字,我想去年猪肉涨价不会这么快,不会这么高。在这里我大胆地说一句,2006年全国牲猪出栏数不会超过4亿头。说实在的,绝大部分官员也不愿造这些假数字,但是,数字上去了,就下不来,而且上级要求下级每年还要以百分十几的递增。再说造假货有行政执法部门打假,而行政部门造假数字,没有打假,反而能成“政绩”,能升官,何而不为之。  
第二个怪象,养人收费,收费生腐
市(县)行政机构重叠庞大,人浮于事的现象如何严重,我想很多专家作了论述,这里不多途述,下面举两个收费实例说明行政机构存在问题。第一个例子,某单位建办公楼,从开始建到楼房俊工,至少要拿出建楼房资金的35%,交各种费。有土地费,设计费、勘测费、监理费、放线费、质检费、节能费、投标费、水泥散装费、环保费、环卫费、水土流失费、防空费、档案费、排污费、占道费、安监费、劳保费等等。收这些费绝大部分都是带着上级红头文件的行政部门,你不交就停工整顿开罚款通知书。为了降低成本,少交费,建筑方不得不用“潜规则”,请客送礼,搞腐败。第二个例子,人们平时吃的食品,蔬菜类要交蔬菜检测费(蔬菜局)、工商管理费(工商局)、环卫费(环卫局)、城管费(城管局);肉类除了交工商管理费、地税外,还要交屠宰管理费(商务局)、检疫费(畜牧兽医局),酒类、饮料类、调味品类还要交质检费(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卫生费(卫生局)。要说食品具有多样性,但中毒原理和检验技术存在共性,但这个共性的问题,又分这么多行政部门收费,各自为政,这怎么管得好?
三、三种歪风
第一种歪风,用人为亲, 乱搞宗派
用人为亲是基层行政机构最常见最难根治的一种歪风,也是老百姓最痛恨一种歪风。某某人当上了局长,他将自己的人,通过各种非正常途径安排到本局或者与其它部门交换成为一名正式吃国家“皇粮”工作人员,至如这个人有没有那个能力,是不是本专业,都无所谓,所以说有些基层行政机构里面人员关系非常复杂,素质低,宗派思想严重。
第二种歪风,以权谋私,与民争利
国家公务员应该为人民服务,但有些行政机构将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不是以事为目的,而是以法律为手段,以收费为目的,遇到矛盾,推卸责任,遇到利益,中饱私囊。
第三种歪风,作风霸道,效率低下
因为基层行政机构人员繁多,人浮于事,所以出现上网聊天或游戏,或打牌赌博,或忙于请客送礼,乱拉关系,下到群众中去,盛气凌人,耀武杨威。基层行政机构往往陷于文山会海,一个文件层层落实,一个乡长(科长)一天可能要参加几个会。办起事来,让群众经常跑,到处跑,你推我,我推你,甚至还有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为什么存在这些现象和问题?我认为有两个主要方面原因,一方面,政治思想教育不够,另一方面,行政体制存在诸多矛盾。关于政治思想在这里不多讲,重点谈一谈对行政机构几点看法:
一、行政机构分得过细,庞大重叠。上面一根针,基层千条线,如中央一个农业部,到了市(县)级农业局分若干个二级局,有蔬菜局、畜牧局、农机局、水产局等。二级局又分若干个事业站(所),分了这么多行政机构,而没有足夠的财政支出怎么办?必须走收费养人这条路。不仅农业局如此,其它局也一样。
二、行政机构层次复杂,管理链太长。从中央到老百姓,要经过省级、市级、县级、乡(镇)级、村级等五级,管理链一长,行政成本增加,行政管理障碍多。中央制定的政策,层层落实,层层衰减,到了老百姓那里就变了味。
三、行政机构之间协调不力,运行不畅,各级政府和各个行政部门都是“眼光向上”,平行机构之间无法协调,出了问题,向上汇报,相互推诿扯皮。
四、行政职能不明确,机构与职能不能有机统一,重行政机构建设,轻职能作用,重人员安置,轻职能对社会的影响,重权力行使,轻权利的保障,重管治控制,轻协调服务。
五、法律不完善,政策法规协调不够,在基层“政策打架,法规打架”是经常的事。上级制定政策,不搞调查研究,脱离实际,到了基层就出现各种各样的对策。所以说,市(县)级行政机构设置、编制、人员、预算超编超支最常态,个人意志超越政策、法规的情况现象也不少见。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这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提高政府施政能力的迫切要求,是建设精简,高效的服务型政府的重大举措。
就这一举措,我认为市(县)级行政体制改革要解决三个关系,即正确处理市(县)级政府与乡、村级政府之间关系,科学理顺政府与部门之间关系,准确梳理部门与部门之间关系。
一、正确处理市(县)级政府与乡(镇)村级政府之间的关系
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积极性,明确规定那些职权是市(县)级,那些职权下放到乡(镇)村级。一定要根据当地实际人口,经济状况,科学合理地设置行政机构,增减行政人员。
二、科学理顺政府与部门之间关系
我们一说政府就包含了部门,这是不科学,我们决不能犯胡子头发一把抓的毛病。政府是政府,部门是部门,他们即彼此分开又是有机统一。政府是宏观协调部门,部门是微观执行具体职能。如果政府仍然过多干预部门,那么部门很难充分发挥他应尽的职能。比如说政府为了发展当地经济,大力招商引资,资金和项目都引来了,同时环保部门要坚守职责,否则,政府过多干预环保部门,虽说经济有一定的发展,但资源环境却遭到破坏。所以当前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关键问题,就是将各行政部门与职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各部门应尽的职能,构建科学的有机政府。部门的积极性调动起来,部门能正确履行了自己职责,这样,政府就充满活力。充满活力的政府,怎么会出现“翁安事件”、“尾矿库溃坝事故”、“三鹿奶粉事件”呢?
三、准确梳理部门与部门的关系
部门决定职能,职能反过来影响部门,这是一个科学的基本规律,非常简单的道理。但在市(县)级违背这个基本规律最常态,比如公安局职能本应该维护当地治安,保一方平安。实际上有很多地方公安局还布置下级经济任务,并将经济指标与警察个人收入挂钩。所以梳理部门职能,明确那些部门是经济建设的,那些部门是市场监管的,那些部门是社会服务的。抓经济建设的部门决不能执行市场监管,搞社会服务的部门决不能变向收费,一定要将相同或相似的事交给一个部门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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