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民间,大量存在着互利性的劳务帮助,今年小工李四家建房子,大工张三来出力帮忙;明年张三家要建房子时,李四来帮忙;民间对这种相互间劳务帮忙都有一种约定俗成的规矩。
今年张三帮了李四一天,明年李四应当帮回张三多少天才合理,这取决于二者的一般性市场价值对比。实质就是二者间的劳动生产率之比。二者间的的劳动生产率如何表现为市场价格的货币数量,这得由市场的供需均衡来定,不是由哪一个人主观定的,它是一种相对稳定的客观社会存在。假定大工张三每小时劳动的市场价格是20元人民币,而李四因为只是一个小工,每小时劳动的市场价格是10元人民币,显然,今年张三帮了李四一天,明年李四就会很自觉地帮张三两天来还这个人情。这在现实中是不言自明的,这就是广泛存在于中国民间的劳务互助潜规则。
这种规则的合理性没有人会不认同,它是一种生活常识,不需要太多文化就可以直观地理解,这种劳务互助不仅仅广泛存在于中国过去,现在的许多地方一样可以找到其各种存在形式。我相信在世界许多国家的过去也存在过这种劳务互助方式,现在特别是在许多发展中国家这种劳务互助仍然广泛存在。
实际上,在今天广泛存在的非纯粹经济性的人际互助中(此可以暂名为人情经济),各人对彼此的互助中的价值量都是心中有数的,这种数当然不像纯粹经济活动中那么精确,但一个模糊的大致量还是有的。今天TOM帮JIM解决了一个大问题,日后JIM会以若干个力所能及的小帮忙来还TOM的人情,或者干脆直接送一笔相当数量的金钱来表示所谓“感谢”。
劳务互助中的劳务价值大小既然是由各方的劳动生产率大小来确定等价比,这种比值在各方劳动生产率保持不变时也会相对保持稳定不变.这也是不言自明的简单生活常识。但就是这样简单的常识在引入了货币时,就变得不那么简单了。下面我就大工张三与小工李四之间的劳务互助分两种情况来分析:
(1)假定当工资及物价稳定时,大工张三每小时劳动的市场价格是20元人民币,而李四因为只是一个小工,每小时劳动的市场价格是10元人民币。当今年李四建房时,大工张三来帮忙,李四可以支付张三每小时20元人民币的货币,这样当然两不相欠;但李四没有那么多现金,要么记成欠张三的劳务帐(比如说记为李四欠张三大工劳务100小时),要么记为欠张三的货币账(比如说记为李四欠张三大工现金2000元人民币),这两种记账法,在工资和物价稳定时没有区别.因为今年大工每小时劳务市场价格是每小时20元,到了明年还是一样,在不考虑利率时,只要李四在工资及物价稳定时期内还清这笔欠账,无论用劳务还是用现金清算,张三不会有任何损失,李四也不会有任何便宜可占。
(2)假定当工资及物价明年比今年上涨了一倍时,大工张三每小时劳动的市场价格就会从今年20元人民币变为明年的40元人民币,而李四因为只是一个小工,每小时劳动的市场价格也会从今年10元人民币变为明年的20元人民币,张三和李四的劳动价值比仍然没有变,当明年张三要建房时,如果当初是按劳务记账,李四就会自觉自愿地用自己的200小时的劳务来还大工张三今年的那100个小时的劳务债;如果当初用的是货币记账,在不考虑利率时,李四只需要按帐面货币数量2000元人民币清算欠张三的债务就可以了。对此不需要多少智商就可以明显地看出当中的不公道,张三今年的100小时大工劳务理当在明年兑现成4000元当期现金,仅仅因为记账时用的是货币单位到时就只能拿到2000元了!但这种不公道却广泛地存在于世界各国的现有货币结算体系中,人们明明知道其不合理,但人类的经济学智慧局限使人们无法解决这种明显的不公.这不能不说是当今国际经济的重大缺憾.
这个劳务互助中的张三和李四分别是成熟的大工和小工,他们的劳动生产率在短期内是不可能有什么大的变化的,但商品和劳务的市场价格经常变动…这种劳务互助的现象在世界各地广泛地存在着,它启示了我们这样一个真理:平均劳动生产率作为价值尺度比任何货币都更能体现出公平合理性。
各国都有各国自己的劳动生产率数据,以其作为价值计量基础,在此基础上公平地折算出各期的市场价格货币值,则各种债务的清算就不会受到物价涨落的影响,各种货币的名义性升值和贬值也不会引起世界经济的较大震荡,将其作为超主权的价值度量衡,世界经济的稳定运行就是可以期待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