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人”假设是西方经济学的理论前提,是西方经济学基本的分析工具,从“经济人”假设出发,由此构建了西方经济学大厦,可以说,没有“经济人”假设,就没有西方市场经济理论和现代市场制度。认真分析“经济人”假设,并顺利完成从“经济人”假设到“社会人”假设的转化,以促进经济学向社会科学其它领域的延伸,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经济人”假设的形成
关于“经济人”的思想来源和概念提出,有关百科全书是这样解释的:“经济人”又称作“经济人”假设,即假定人的思考和行为都是有目标理性的,惟一试图获得的经济好处就是物质性补偿最大化。
“经济人”的假设,起源于享受主义哲学和英国经济学业家亚当•斯密(AdamSmith)的关于劳动交换的经济理论。亚当•斯密认为:人的本性是懒惰的,必须加以鞭策;人的行为动机源于经济和权力维持员工的效力和服从。
之后,西尼耳定量地确定了个人经济利益最大化公理,约翰•穆勒在此基础上总结出“经济人”假设,最后帕累托将“经济人”这一名词引入经济学。与“经济人”相对的概念是“道德人”或“社会人”。
二、什么是“经济人”假设?
“经济人”意思为理性经济人,也可称“实利人”。这是古典管理理论对人的看法,即把人当作“经济动物”来看待,认为人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最大限度满足自己的私利,工作目的只是为了获得经济报酬。
斯密“经济人”假设被西方经济学普遍继承,同时这一假设本身也在不断完善,最突出的体现在新古典理论体系中。新古典学派认为,“经济人”就是经济活动的行为主体,他的基本特征是:一是具有功利主义本性,即以最小成本去获得自身最大的经济收益;二是具有完全理性,即掌握全部知识和信息,恰当选择,实现利益最大化;三是“经济人”一般包括生产者和消费者,追求利润和效用最大化;四是“经济人”通常采取劳动、资本、土地、企业家等四种要素供给者的形态。新古典经济学对“经济人”的行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通过引入数量分析方法解答了斯密没有解答的问题,比斯密的原始“经济人”前进了一大步。新古典经济学考察了“经济人”在不同市场形态下利润和效用最大化的条件,强调“经济人”只有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中,才能达到均衡状态,实现最大的满足和效率。可见,新古典经济学将斯密的“经济人”,进一步抽象为具有完全理性、简单、可量化的“机械人”。把经济学从具有道德性和社会性的学科转化为只有技术工具意义上的学科。因此,薪古典“经济人”的假设边界是:纯粹的“自利性”而无“利他性”,纯粹“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而无“公共利益”,没有社会规则的约束。
三、“经济人”假设与“社会人”假设的根本区别
美国工业心理学家麦格雷戈在他的《企业中的人性方面》(1960)-书中,提出了两种对立的管理理论:X理论和Y理论。麦氏主张Y理论,反对X理论,而X理论就是对“经济人”假设的概括。X理论的基本观点如下:①多数人天生是懒惰的,他们都尽可能逃避工作。②多数人都没有雄心大志,不愿负任何责任,而心甘情愿受别人的指导。③多数人的个人目标都是与组织目标相矛盾的,必须用强制、惩罚的办法,才能近使他们为达到组织的目标而工作。④多数人干工作都是为满足基本的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因此,只有金钱和地位才能鼓励他们努力工作。⑤人大致可分为两类,多数人都是符合于上述设想的人,另一类是能够自己鼓励自己,能够克制感情冲动的人,这些人应负起管理的责任。
归纳起来,经济人与社会人(或道德人)是对立的,其根本区别在于:①经济人是完全的利已,不存在利他行为,而道德人存在利他行为;②经济人只考虑经济利益,而不考虑其它利益,道德人需要考虑自己的其它利益;③经济人为实现经济目标,而不惜一切代价,不择手段,道德人则需要考虑社会的其它影响,需要担负社会的相应责任。
四、如何实现“经济人”假设到“道德人”假设的转化
从表面上来看,经济人与道德人是根本对立的,其实,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逻辑统一性。
1、利已行为与利他行为的逻辑统一性。人为什么会存在利他行为?统一价值论认为,人的任何行为都有着特定的价值动因。人类社会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一个人的价值关系一旦发生了变化,必然会导致其他人的价值关系也会相应地发生一些变化,这种价值相关性既可能是正向的,也可能是负向的。任何社会关系(经济关系、政治关系和文化关系等)在本质上都是一种利益关系或价值关系,脱离利益联系的社会关系几乎是不存在的,即使存在也是很快要消亡的。社会关系的存在使人与人之间构成了一定的利益相关性,其大小可用“利益相关系数”来描述。当利益相关系数大于0,且小于或等于1时,人与人之间存在正向的利益相关性,也就是说,当他人的价值增长时,自身的价值将会产生间接的增长,此时,自己就会实施各种形式的利他行为。这就是人类实施利他行为的价值动因。由此可见,“利他”的客观价值目的仍然是为了“利已”,利他行为是利已行为的延伸,是间接形式的利已行为,在本质上并不与利已行为相矛盾,利已行为与利他行为有着内在的逻辑统一性。
利已行为与利他行为的这种逻辑统一性,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通常情况下,“利己”行为所产生的价值收益往往具有较多的确定性、直接性、显性、眼前性、局部性、物质性和具体性,容易被人们所认识;而“利他”行为所产生的价值收益往往具有较多的概率性、间接性、隐性、长远性、整体性、精神性和抽象性,难以被人们所认识,需要一定的时间、一定的机遇、一定的环境条件、一定的知识(即智商)和一定的眼力(即情商)才能充分地、全面地进行认识,这就会在不同程度上降低“利他”行为的内在驱动力。二是,人与人之间的利益相关性越高,“利已”与“利他”的价值对等性就越强,此时人将会表现出越多的利他行为,如母子之间、夫妻之间由于通常存在很高的利益相关性,因此必然会表现出很多的利他行为。三是,价值需要的层次越高,其共享性和兼容性就越强,人在消费这些价值时,与他人之间所产生的利益相关性就越大,从而就会表现出越多的利他行为。四是,在特殊情况下,人有时为了“利他”而完全否定自我,导致自我价值的完全丧失(即牺牲),这是利他行为的极限状态,通常是由“思维惯性”、“信仰理念”或“伦理规则”所引发的,在客观本质上并不违背“利已”的价值目的。五是,若干个人为了一定的价值目的而组成一个集体,若干集体为了一定的价值目的而组成一个社会,其客观目的都在于形成一定的互利互惠的利益相关性,因此人类的集体行为和社会行为,虽然在其表现形式上都是利他的,但在其客观本质上都是利已的。总之,利他是利已的延伸,他人利益可以根据利益相关性的大小,折算成一定数量的个人利益;公共利益是个人利益的延伸,公共利益(集体利益或社会利益)可以根据利益相关性的大小,折算成一定数量的个人利益。
2、经济利益与非经济利益的逻辑统一。人的价值需要包括温饱类、安全与健康类、人尊与自尊类、自我发展与自我实现类四个基本层次,无论是经济利益,还是非经济利益,都是价值的表现形式,都应该包含在这四个基本层次的价值内涵之中,一般来说,经济利益较多地包括温饱类、安全与健康类价值,非经济利益较多地包括人尊与自尊类、自我发展与自我实现类价值。价值的表现形式是多样的,根据价值的载体不同,可分为精神性价值与物质性价值;根据作用的社会领域不同,可分为经济价值、政治价值与文化价值;根据作用的主体类型不同,可分为个人价值、集体价值与社会价值;根据作用的对象不同,可分为真假性价值、善恶性价值与美丑性价值;根据作用的目的不同,可分为生存性价值与发展性价值;根据作用的过程不同,可分为消费性价值与生产性价值;根据价值的作用途径不同,可分为“利”价值和“义”价值。统一价值论认为,无论是何种形式、那个层次的价值,都是为了维持和促进人的生存与发展,都可以进行统一度量和统一计算。因此,人在进行经济活动过程中,不仅要考虑经济利益,还要考虑非经济利益,只要价值量相等,经济利益和非经济利益同样重要,由此可见,经济利益与非经济利益具有内在的逻辑统一。
经济利益与非经济利益的这种统一性,主要表现在:一是,所有的经济利益与非经济利益都可以进行统一度量,都可以折算标准尺度的价值形态(如法定货币、黄金或食物能量)。二是,政治的客观目的在于提高经济活动的效率性,具体体现为经济价值的增长量;文化的客观目的在于提高政治与经济活动的效率性,具体体现为政治价值的增长量和经济价值的增长量,因此政治与文化的价值最终都可以通过经济的价值变化情况来实现,都可以进行统一度量。三是,情感的哲学本质就是人脑对于价值的主观反映,情感对于人的作用实际上就是如何识别价值、表达价值、计算价值、消费价值和创造价值,情感与价值的关系实际上就是主观与客观的关系,人对于情感的需要与满足(如享乐、自尊心、社会责任感、道德情操等),实际上就是对于价值的需要与满足,人对于所有的情感需要(个人的情感需要和社会的道德情感需要)最终都可归结为四个基本层次的价值需要。
3、“利润率的最大化”与“价值率的最大化”的逻辑统一。人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的价值效率通常可以采用“利润率”来衡量,即在单位时间内的货币增量与货币量之比值。人的所有非经济活动所产生的价值效率则可以采用“价值率”来衡量,即在单位时间内的价值增量与价值量之比值。“经济人”的根本动机是追求自身的经济利润率的最大化。统一价值论认为,所有人类主体的根本动机就是追求自身的价值率的最大化,这就是“社会人”假设的基本内容,经济人的根本动机只是一般人类主体(即一般社会人)的根本动机的特殊表现形式,由此可见,“利润率的最大化”与“价值率的最大化”有着内在的逻辑统一。
“利润率的最大化”与“价值率的最大化”的这种逻辑统一性,主要表现在:一是,人要追求自身价值率的最大化,就必须最大限度地“增加价值收益,减少价值耗费”,凡是对于不能给自己带来较大价值收益的工作,或者对于工作业绩没有与人的劳动报酬相联系的工作,人的行为将是被动的、消极的,人甚至会逃避它,因此对于这类工作,人就是“懒惰的”,人的“懒惰”本性,实际上就是人的“追求最大价值率”的本性。二是,“满意”是人对于“价值率最大化”的主观感受过程,因此追求“满意”的状态与追求“价值率最大化”的状态是完全等价的。三是,由于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或公共利益存在一定的利益相关性,“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会关系充分形象地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利益相关性,其中,“人人为我”反映了社会对于“我”的利益相关性,“我为人人”反映了“我”对于社会的利益相关性,众多的个人利益的发展必然会导致公共利益的共同发展,人与人之间的利益相关性就是一支“一只看不见的手”,促进了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共同发展。四是,不仅个人会追求价值率的最大化,所有人类主体(个人、集体与社会)都会追求价值率的最大化,利益最大化是所有人类主体的行为准则。五是,人的“自利”程度、“理性”程度、知识水平、情感特性、信息的收集程度、市场机制的充分性、社会制度的合理性、社会习惯的科学性、社会道德的完善性、人对于价值评价的准确性等,并不影响和改变人“追求价值率的最大化”的根本动机,但会影响和改变价值率最大化的最终实现程度,即影响和改变价值率的最大值(即理想值)与实际值之间的差值。六是,人追求“价值率的最大化”的根本动机,是从全方位的价值角度来考察的,价值的收益(或价值的产出)与价值的耗费(或价值的投入)不仅包括经济价值还包括政治与文化价值,不仅包括直接的价值还包括间接的价值,不仅包括显性的价值还包括隐性的价值,不仅包括现实的价值还包括可能的价值,不仅包括眼前的价值还包括长远的价值,不仅包括事物的价值还包括环境的价值。
五、实现“经济人”假设到“社会人”假设的转化的重要意义
统一价值论根据“从能量角度看价值,从价值角度看世界”的研究思路,以物理学的“耗散结构论”为理论前提,以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实现了价值理论的统一化、数学化和自然科学化,实现了所有形式、所有层次价值的统一度量,从而实现了利已行为与利他行为的逻辑统一,实现了经济利益与非经济利益的统一,实现了“利润率的最大化”与“价值率的最大化”的逻辑统一,顺利完成了“经济人”假设到“社会人”假设(或“道德人”假设)的转化。这不仅是经济学的重大突破,也是整个社会科学的重大突破,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学向社会科学其它领域的扩展,从而使许多经济学的数学模型、经济定律、经济规律可以顺利地拓展延伸到社会其它领域,例如,人际交往与商品交换一样遵循着等价交往的一般规律,广义价值规律是一切社会规律的母规律。
参考文献:
①仇德辉著,《统一价值论》,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年。
②仇德辉著,《数理情感学》,湖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