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城镇发展模式的比较:基于产业园区新城、大学城及政府新城的视角
作者:范巧 发布:2009-08-31 阅读:2240次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这尤其体现在进入21世纪后中国新城镇发展的突飞猛进。归结起来,中国新城镇的发展主要有两个路径:一是产业新城,一是大学城。产业新城主要是以产业园区为主体构建的新城镇。产业园区主要包括工业园、高新科技产业园等诸多模式。改革开放的30多年来,我国产业园区从无到有,发展迅猛。截至2007年底,全国规划建设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就已经达到了54个,园区营业总收入达到54925.2亿元,工业增加值达到10715.4亿元,完成工业总产值44376.9亿元,实现净利润3159.3亿元,上缴税额2614.1亿元,进出口总额达到2495.2亿美元。这些产业园区的发展成为中国新城发展的一个重要主体。
与此同时,大学城模式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国新城镇的发展。1999年10月,由北京外企集团投资建设的廊坊东方大学城正式奠基,从而拉开了中国兴建“大学城”的序幕。其后上海松江、北京昌平、重庆虎溪等大学城相继拔地而起,各地大学城建设风起云涌。截至2008年底,全国已建和在建的大学城个数近60个。
然而,时至今日,不管是产业新城模式,还是大学城发展模式,均遭遇到了发展中的瓶颈。包括作为区域增长极新城镇尚未形成、区域扩散和回流效应尚不明显等诸多问题。由此引发了政府和学界对相关问题的思索,在各种新城市发展的模式中,哪一种更好呢?有没有可能找到另外一种更好的发展模式呢?
按照卡尔.门格尔的观点,价值是人们对经济财货与人们维持其生命和福利的关系间的评价,这种评价来源于人们的主观意识,与客观财货无直接关系。价值概念根源于财货的经济性质,从而只是对经济财货的意识评价。从价值出发可以得到诸多概念:使用价值是人们对某经济财货在满足人们的特定欲望方面的性质的评价,交换价值是人们在交换过程中对不同经济财货在满足人们的欲望方面的性质的评价,而价值尺度则是人们在评价经济财货满足人们的欲望的程度时所采取的评价标准。财货价值量是人们对财货价值认识的转移,财货价值量将取决于对人类欲望满足程度的掌握和财货序列与欲望序列之间关系的把握。
新城镇发展中的建设模式评价实际上就是对大学城和产业新城两种经济财货的价值评价。大学城和产业新城由于其数量有限以及人们对新生城市的较大需求之间的缺口构成了大学城和产业新城的经济性质。其价值评价主要取决于其在满足人们的相关具体欲望,并以此维持人们的生存和福利过程中的相关意义。由此,新城镇建设和发展中的模式评价和选择将直接取决于各种模式中人们的福利是否得以提升。一般地说,福利经济学要求一项新政策的实施必须在至少不损害任何一方福利的基础上,使得其它主体的福利有所提升,由此构成福利的“帕累托改进”。基于此,大学城模式和产业新城模式的价值评价中最重要的就是各种模式下福利主体的福利变化情况。
在大学城模式中,福利主体主要包括政府部门、学校、教师以及学生四方。对于政府而言,其福利变化可能将是不确定的。在将主城区的大学迁移至新城过程中政府需要提供相应的配套经费;然而,这一配套经费可能得到来自于置换土地经费的相关补偿,大学新城的地价毕竟不如主城地价;同时,这一土地置换的行为也将间接带来一定的税收收入,因为不管是置换后入驻的是商用房地产或者住宅用房地产,房地产商将交纳一部分税费,而地产商用后也将给政府提供持续的税收收入。对于学校而言,福利变化将是有利的。首先,学校的搬迁将得到政府的相关配套经费,尽管可能这部分配套经费是短暂的;同时,学校的搬迁将意味着学校的相关硬件设施的改进和基础设施的完善;当然,作为学校代表的学校高层也将因此获得政绩和升迁的资本。对于教师而言,大学城新城建设模式将意味着工作日内部分时间浪费于交通车上,这部分时间可能对教师的休闲或者工作是一种挤占,是一种福利损失;当然,这种损失可能得到相关补偿,比如大学城住宅补偿或者大学城津贴补偿等。由此,教师的福利也将是不确定的。然而,遗憾的是,大学城模式下学生的福利将基本是损失的。首先,学生将损失一部分金钱,这种收入可能来自于主城区的兼职收入以及来自于大学城和主城区之间的通勤费用;同时,学生将因其与社会隔绝,而缺乏必要的社会经验熏陶,以致培养的毕业生缺乏必要的社会经验;再者,学生还将因其与教师间沟通变少,而缺乏必要的素质熏陶。当然,这并不否定大学城模式下学生可能能够用更多的时间用于学习。然而,一个刻苦的学生不论在什么条件下他都是能够合理安排时间进行学习的。由此,大学城新城模式对学生而言是一种福利损失,对教师和政府而言福利变化情况待定,对大学本身和大学高层而言可能是一种福利的增进。
在产业新城模式下,福利主体将包括政府、企业和企业职工三个方面,如果把产业园区管委会作为政府主体的一部分的话。作为政府,一方面将提供相关的土地和公共基础设施以供园区开发利用,同时,必须提供相关的配套经费以及优惠的政策措施以及补贴等以促进相关企业入驻园区,这是一种福利的损失;另一方面,政府也将从园区入驻企业中获得好处,即从园区入驻企业的长期发展中获得持续的税收收入;当然,产业新城的规模及其发展程度本身也是政府福利提升的标志。作为企业而言,企业入驻园区将获得资金、土地租金以及其它方面的政策优惠,当然,这也包括来自于主城和园区不同位置的租金有所不同的差额收入;同时,园区企业也将因为行业经验、行业集聚以及物流便利等外部规模经济的获得而提高福利。由此,企业的福利将基本上是增加的。至于企业内职工,企业可以凭借其所获得的福利增加部分补偿职工的相关损失。
综上所述,相比较而言,产业园区模式优于大学城新城建设模式。然而,即便是产业园区新城模式仍然面临着许多问题,这尤其体现在由政府的官本位造成的一系列问题上,包括行政审批手续繁多以及园区规划过于僵硬,园区对周边经济拉动效应不明显等问题。有没有一种更好的新城建设模式呢?
我们知道,中国经济发展历来是一种政治经济发展模式。由此,新城模式将可以采取一种“政府新城”的建设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产业较为发达区域的政府机构可以集中迁移到邻近的欠发达区域,以此促进该欠发达区域的城市发展。在政府新政建设模式下,基本上只存在两个福利主体:政府和政府职员。按照政府的相关职责,城市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将是政府的基本目标之一。由此,尽管可能在政府新城建设中可能耗费一定的成本,这并不影响政府机构福利的获得和增进。而对于政府职员而言,作为执政机构的代言人和公共权力的掌握者,尽管他们可能会受到一些显性的福利损失,但这并不影响他们通过显性和隐性的途径获得福利补偿,从而政府职员的福利是可以保持不变的。因此,政府新城建设模式将是一种“帕累托改进”的新城建设模式。而就新城镇发展的速度和水平而言,毫无疑问,政府新城模式必将快于产业园区新城模式和大学城新城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