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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论金融危机的理论与历史之二:约翰•罗与早期金融危机
作者:贺力平    发布:2010-02-23    阅读:9667次   
    约翰•罗(1671-1729)是现在许多人记忆中最早一位系统地提出信用扩张思想并亲自将之付诸实践而最终演变出一场灾难性金融危机的人士。在罗之前,已经有人提出过信用重要的观点。英格兰银行和苏格兰银行的创始人之一据说就有过类似思想。但是,在罗之前乃至以后很长一段时间中,没有人象他那样巧妙地运用政权力量组建了庞大的金融机构,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获取巨额资金,并在几乎毫无监管和约束的背景下将资金运用于投机性事业,最终导致“罗氏金融帝国”崩塌,并使国民经济跌入一场金融危机。
    罗的信用扩张理论和计划最早在1705年向其家乡的苏格兰议会提出,未被采纳。1716年他前往其国王路易十四刚刚过时并遭受债务困绕的法兰西,在那里竭力推销他的信用扩张计划。几经周折后,罗的计划得到法兰西官方的支持。他随后组建了“通用银行”(后改建为“皇家银行”),并成立了实业公司(“西方公司”,或叫“路易斯安娜公司”或“密西西比公司”)。他经营的银行具有发钞权,而筹措来的资金则投向实业公司。但是,实业公司并不赚钱。后来一段时间中,罗实际上采用了“借新债还旧债”的办法,并以高利回报来诱惑投资者。众多法兰西投资者最后一刻发现自己上当了,遭受到巨大财务损失。罗的银行和公司于1720年接受清算。在金融危机历史上,罗计划的破灭被称为“密西西比泡沫”,与稍后在不列颠出现的“南海泡沫”一样构成了十八世纪初两场巨大金融危机(参见金德尔伯格2007,第109-111页;加伯2003,第85页及以后)。
    罗的银行计划的失败,给法兰西人留下了长久的心灵创伤。据说法兰西人在后来的150年时间里不愿再使用“银行”字眼。银行机构在那里被转称为“信贷”等。“约翰•罗”这个名字在普通法兰西人心目中是“撒旦的长子”。比罗稍晚一些的意大利经济学家Ferdinando Galiani(1728-1787)说罗是“最稀有的最值得称道的天才,同时又毫无德行或宗教”。
    后来许多经济学家都对约翰•罗的观点和计划提出了批判。亚当•斯密就认为罗的计划“狂妄”、“宏伟而空幻”(《国民财富的性质与原因》上卷,第292页)。马克思在论述货币和信用制度时多处提到罗的见解,并指出了高度扩张性的罗计划具有诈骗性质:
 
    “信用制度固有的二重性…..正是这种二重性质,使信用的主要宣扬者,从约翰•罗到伊萨克•贝列拉,都具有这样一种有趣的混合性质:既是骗子又是预言家。”(《资本论》第三卷,第499页)
 
    罗的信用思想从经济学基本问题出发,即从从商品价值的决定问题开始。他认为,商品价值由人们的相对需求决定,明确地说明了现代经济学中也流行的一个观点:需求与供给一样制约经济增长。罗强调需求的观点被认为是凯恩斯需求理论的先声。
    关于需求和供给的决定,罗认为,国际贸易与货币流通两者都是重要影响因素。从这里他引出了自己的独特见解,即货币可通过信用来扩大。关于信用对社会经济的作用,他使用了血液对于生命之意义来比喻(人体血液循环刚刚被发现)。他被认为是“真实票据学说”(real bill doctrine)的拥护者,即相信银行放贷都会伴随着实物经济的流动,或者说导致供给与需求的同时变动。他还认为,任何一个事物如果作为货币来使用,便会获得一个额外的价值,即货币使用者赋予此载体以新增价值(这个观点或许可被应用于分析当前美元充当国际储备货币时所获得的“额外价值”)。
    在政策上,罗提出了自己的独特主张。他建议由政府或议会通过法律建立具有垄断性的独立经营的大型银行,让这样的银行拥有发行纸币的权力。他认为发行纸币可弥补贵金属货币流通的不足,而在政府专权的银行体制下,可减少公众对纸币价值稳定的怀疑。银行的信贷发放对象是贸易企业和各类实业投资计划。
    人们从罗的著作和实践中看到他将经济学理论、政策主张与实践经营三者紧密地结合起来。这几乎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情形。但是,如前所说,他的经营生涯却是一场金融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