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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技术消化的“知识产权制度”
作者:宋鸣    发布:2010-04-06    阅读:2885次   
    前言
    从国际市场引进技术设备将是未来相当一段时期我国技术进步的一个重要来源,国际经验表明,技术引进的成本是自主创新的1/5左右[7]。
    这几年,我国花费了巨大的代价引进世界先进的三代核电站技术,当堆积如山的引进技术资料滚滚而来时,却发现为消化这些技术需要投入巨量资源令人望而止步。目前,我国在消化EPR和AP1000三代技术上的投入和进展都相当有限。这种状况延续下去,不仅会造成巨额技术引进资金的浪费,还会埋下重大的核风险隐患。因为象AP1000这类先进的三代核电站并没有经历过商业运行的考验。我们知道,再先进的飞机也要经过若干年的试飞才能投入量产,如此才能排除设计、制造中的各种隐患。核电站的设计制造不比飞机简单,甚至可以说远比大型飞机还要复杂,如果不经历商运考验就批量投产,风险实难预料。要控制这种风险,对三代核电技术进行深度消化是十分必要的措施。笔者认为,我国有必要采取果断的措施,确保在2015年以前完成对EPR、AP1000三代核电站技术的深度消化。
    然而,我国在成套技术的引进方面一直存在着严重的消化不良,三代核电技术的消化也可能遇到同样的问题。为了避免或解决这个问题,有必要对我国技术消化中的瓶颈问题进行分析,找到症结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研究和分析表明,我国技术消化不良的主要原因是技术消化的投入不足,而造成投入不足的关键原因是没有建立起技术消化及其收益之间的有效关联。本文对此作了阐述,进而提出了一套创新解决方案,并设想可在核电领域首先试用之。
    本文设想的机制有望破解我国成套技术引进中多年不解的技术消化难题,同时为我国核电发展中的关键问题提供系统的解决方案。
 
    一、我国技术引进的消化问题
    中国和日本在技术引进的消化方面一直存在着巨大的效果差异,日本能够充分地消化技术,而中国严重消化不良。
   上世纪60年代,日本用570亿美元从西方引进了2.5万件专利。此后十多年,日本科研人员坚持自主创新,对这些专利进行了二次开发,产生了许多“青出于蓝”的新专利。在取代原专利的同时,培养起了日本的自主知识产权生产和创新能力,使日本经济在80年代跻身世界前列[1]。以电视机技术为例,日本的索尼公司和松下公司就是在引进美国电视机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模仿,搞二次创新,使其产品在性能、质量、成本等方面均优于美国产品,日本至今在电视机技术方面,仍保持世界领先水平[2]。
    日本在技术引进上有这么一个规律,即“一号机引进,二号机国产,三号机出口”。相比之下,我国的技术引进则是“一号机进口,二号机进口,三号机还是进口”。比如,汽车制造设备从20 世纪50 年代就开始引进,集成电路生产线从60年代就开始引进,到了70~90年代我们还在引进。技术引进并未引发技术水平的自我提高,而是停留在原有水平上重复,常常是过不了多久引进的新技术就会变成旧技术,引进的新设备又变为旧设备,被日新月异的技术发展所淘汰,于是不得不再次引进,从而形成对国外技术的依赖,陷入了“引进—落后—再引进”的怪圈。在80 年代,我国的彩电、洗衣机、电冰箱、化肥、汽车等行业的引进都存在大量的重复引进,如彩电生产线引进了100 多条[3]。
    资料显示,近年来我国固定资产投资中60%的设备需从国外进口。这些技术引进主要以成套设备进口为主,以软件技术和其他方式为辅,以设备为主合同金额所占比重高达80%,而以技术为主合同金额所占比重只有20%。日本在技术引进的初期,也是以成套设备进口为主,如1951 — 1955 年钢铁工业第一次技术引进时期,其轧钢设备70% 是进口的,但日本在1955 年后就基本上不再引进成套设备,而我国则是一轮又一轮地大规模地引进成套设备[3]。成套设备的反复大量引进造成宝贵外汇资源的浪费,也造成技术水平始终落后于人。以钢铁工业为例,二战之后至上个世纪90年代早期,日本靠消化国外先进技术,仅投入16亿美元搞引进就搞出 1 .5亿吨钢产能和钢铁工业的全面现代化,并且从技术进口国成为技术出口国。同一时期,我国投入90亿美元却只搞出0.9亿吨钢产能和只有20%~25%现代化的钢铁工业(1958年还搞过大办钢铁的全民运动) [4]。
    另一个现象是,我国凡是下决心自力更生从零做起的行业,如两弹一艇、卫星火箭,无论技术难度多大,最后都取得了成功;而那些搞技术引进的行业,即使技术并不复杂,反而很不成功。这意味着我国的技术引进仅仅达到了扩充产能和改进装备的作用,却没有达到提升自身技术水平的作用,反而形成了对外的持久技术依赖。
 
    二、技术消化不良的原因剖析
    为什么同样是技术引进,日本能够迅速有效地消化,而中国不能呢?
    专家学者的研究表明,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对技术消化的投入不足、技术引进重硬轻软、存在盲目性和缺乏宏观管理,产学研的体制分割,以产值为导向的国企业绩考核体制等等。其中,对技术消化投入不足是最直接的原因。
    资料显示,在国外的技术引进中,通常是引进1 美元的技术,要花2-5 个美元的投资来搞消化吸收。而我国的情况是“大钱搞引进,小钱搞改革,没钱搞消化”。根据1998 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上的资料,1997年我国技术引进经费为236.5亿元人民币,而消化吸收经费只有13.6 亿人民币,消化吸收经费仅相当于引进经费的5.8%[3]。2004《中国科技统计年鉴》显示,2003年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技术引进经费405.4亿元,而用于消化吸收的经费仅为27.1亿元,技术引进与消化吸收经费之比为15:1[5]。
    令人奇怪的是,这些问题至少在15年以前就已被大家所认识到[4][6],到今天问题却依然如故,究竟是为什么呢?
    本人认为,原因并不复杂,主要是大家只是把加大投入作为解决技术消化问题的方案,而缺乏更进一步的思考(充其量是主张靠国家力量来解决),似乎没有人想到应该建立对技术消化投入的激励机制(这才是解决问题症结的办法)。
    分析表明,在中国现行的工业体制和状态下,很难找到有能力、有动力花大投入搞技术消化的主体,理由如下:
    首先,引进技术设备的是消费品企业,而消化技术的是装备企业,我国这两类企业之间缺乏产权为纽带的利益关联,作为引进技术拥有者的消费品企业,既缺乏消化技术的动力,也缺乏消化技术的能力。
    其次,我国的装备制造业比较分散,缺乏强大的成套供应商,因而消化成套引进技术缺乏总包承接主体。况且如果装备企业不是垄断型大企业或技术垄断企业,或者形成了产业集群,通常是没有足够的资金能力去消化成套技术的。换言之,即便装备企业有动力搞技术消化,也没有相应的能力。
    第三,即便成套技术能够顺利消化,要打造出成套设备的民族品牌也非易事,要说服业主购买国产化设备更不容易。所以,技术消化投入所能获得的收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第四,消化成套技术需要的资源投入量巨大,如按国际上技术引进和技术消化的投资比为1:2—1:5测算,成套技术消化需要的投资动辄数十亿、上百亿元。
    第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力量的运用受到许多限制,指望靠国家投入解决问题的想法也是一相情愿的。
    综上,我国引进技术消化不良的主要原因是技术消化的投入不足,而投入不足的主要原因是技术消化的收益不明确。显然,在投入巨大,收益又不确定的情况下,是不大可能有企业愿意花大钱搞技术消化的。
    以我国正在引进的三代核电站的技术消化为例,项目业主公司缺乏动力,因为搞技术消化和项目运转也没有太直接的关系,而且项目概算中缺乏技术消化的预算;工程公司和运营公司缺乏技术消化的投入能力,因为两类公司都是轻资产的服务公司,年利润规模小,根本无力投入巨额资金进行技术消化;中核集团和中广核集团等核电业主集团的资金主要投在了核电项目建设上。
 
    三、解决方案及相关专题探讨
    (一)解决方案
    根据上文的分析,解决我国技术引进消化不良的关键是要增加对技术消化的投入,而要增加对技术消化的投入,关键是要使投入有利可图,这就要建立一种使技术消化的投入、收益相关联的机制。
    这种机制如何设计呢?本人认为,可以建立一种技术消化的“知识产权”制度,并使这种制度与该技术的使用收益权相关联。方案设想如下:
    1、对国家重点引进的成套技术,建立技术消化的“知识产权”制度,规定谁首先消化掌握了某部分引进技术,谁就成为该技术消化的“知识产权所有者”,拥有这部分技术的使用收益权;
    2、规定凡使用该技术者的用户(如核电站业主,以下简称乙方)都必须向该技术消化的“知识产权所有者”(以下简称甲方)支付技术使用费,费率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按销售收入的3%计收;同时甲方有协助乙方掌握和运用该技术的义务;
    3、由行业组织、国家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对技术的消化吸收进行鉴定,当确认消化后颁发权证书并登记,作为向用户收取技术使用费的依据;该权证书和收费权可以质押给银行以获取贷款;
    4、上述政策可首先在三代核电站的技术消化上试行,考虑到三代核电站业主支付技术使用费用有一定困难,为使试点顺利,建议将我国三代核电站的上网电价略为上调(约1.2分钱/度),增收的电费以“核电技术发展基金”或“技术使用费附加”之类名义由电网公司征收后将转给技术消化的“知识产权所有者”;
    5、为了鼓励技术引进,同时考虑到技术引进单位也付出了一定的代价,可在技术引进者与技术消化者之间对技术使用收益权进行分割。比如,可以由技术引进者和技术消化者按照投入比例分享技术消化的知识产权和技术使用的收益权,即假设技术引进和技术消化的投入比例为1:4,则相应的权益分割比例也为1:4。
 
   简要分析:
    1)在此制度安排下,有技术消化能力的单位将有动力搞技术消化,而且可以通过收费权质押获得银行贷款;
    2)以三代核电站为例,实施此方案虽然使消费者付出了一定的代价,但这种代价是微小的、合理的。因为方案的实施只需要将三代核电站的上网电价上调1.2分/度,由于我国核电所占的比重不大,消费者实际承受的电价上调可能不到0.12分/度,而且电价上调是在五年之后发生的,这个期间的物价上涨早已消化了电价上调压力,届时的电价上调可谓是水到渠成;
    3)在此制度安排下,国家、技术引进者、技术消化者三方都获得了利益。以中广核集团为例,集团公司可以不花一分钱就把技术消化搞下去,而且获得数量可观的持续的“核电技术发展基金”收益;更重要的是可以充分掌握EPR等三代技术,减少核电站的运营风险;同时可以从国内其他核电业主集团的EPR电站获取技术使用权收益(如果其他业主集团决定建EPR核电站的话)。粗略测算,一个双机组三代核电站每年的技术使用权费可达2亿元以上,将来国内三代核电站每年上缴的技术使用权费达数十亿元,如此光明的前景当足以吸引相关主体积极地参与计划消化工作。
 
   (二)专题探讨
    1、关于技术消化 “知识产权”的定义澄清
    必须澄清,技术消化的“知识产权”并不是一个法律意义上的定义,而是为便于理解和描述给出的概念。因此,与之相关的“技术使用收益权”是源于政策性规定而非法律规定。这就决定了技术消化的“知识产权”及其相关的收益权只是限于国内项目,而且限于国务院文件明确说明的行业和特定的成套技术引进项目。
    至于能否将这种体制机制普遍化,乃至于最终修改我国知识产权法的相关设计,则需要做大量的专题研究,本文暂不论及。
 
    2、多主体参与技术消化时的收益权分配问题
    当多个环节主体参与引进技术的消化时,3%左右的技术使用收益权应该如何分配呢?这是在执行中难免遇到的具体问题。该问题有待后续探讨。
 
 
参考资料:
[1] 许琦敏:“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指出我国引进技术消化不良”,东方网-文汇报, 2003年11月11日,http://news.sina.com.cn/c/2003-11-11/11272110950.shtm
[2] 陈安国、周立、何建坤:“发展中国家技术引进有效性不足的原因及对策”,《科技进步与对策》2002年12月号
[3] 张昌彩:“我国技术引进的问题与对策”,《中国创业投资与高科技》2004年2月刊,P42-44
[4] 中国科协“技术引进新阶段与市场经济”课题组:“关于组织‘创新工程’及我国新阶段技术引进政策导向的建议”,《引进与咨询》1994年04期
[5] 朱星华:“ 新时期技术引进再创新的思考与对策建议”, 科技成果管理与研究网,2007年11月28日, http://www.mrsta.com/Html/chuangxindashiye/281597709.html, 来源:科技部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
[6] 史言:“韩国技术引进政策及其对产业技术的推进”, 《广东经济》1995年08期,P40-42
[7] 隆国强:“如何看待我国的外贸依存度”,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2000年08月10日,http://www.people.com.cn/GB/channel3/21/20000810/181286.html)
 
作者:宋鸣,厦门大学金融学硕士,自由研究学者,大亚湾核电运营有限公司,手机:13632941218,Email:songming1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