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生猪、蔬菜价格环比上涨逾10%; 水稻、小麦同比上涨近10%;今年以来,玉米涨幅更是高达25%……这还不包括有游资参与炒作,涨幅100%以上的绿豆和大蒜。
农产品接连不断的涨价声,直接推高了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继上半年我国CPI同比上涨2.6%后,7月CPI增幅更是高达3﹒3%。依经济学供求原理推之,农产品的大幅涨价,在导致需求方(居民)生活成本提升的同时,作为供给方(农民)理应收益不菲。
我们期盼事实如此,农产品的高幅上涨,能够如刀刃之两面,有“塞翁失马”之效——在拉高CPI给宏观调控防通胀带来压力的同时,为广大农民的“增收”带来福音,为更多资本进入“农业这个朝阳产业”提供论证。
但事实果真如此吗?农产品的大幅涨价,真能缓解“我国历年存在的城乡收入剪刀差,农业发展现状日趋严重”的现实问题吗?不能!我们所有的期盼其实都是一种“幻象”——在农产品接连不断的涨价声,并未能给农产品的生产者(农民)带来相应的收益,亦未能缓解农业发展现状的日趋严重。
事实上,如果我们跳出事物因果的点线思维,在一个相对长远的时间里,来考量“农产品价格上涨与农民增收”的关系,你就会发现,事情远没有你想像的那么简单——“农产品涨价”与“农民增收”两者并不够成直接的因果关系,或者说两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力并不明显。自2006-2009年以来,我国农产品价格累计涨幅近20%,但同期我国城乡收入剪刀差,却由2006年3.28:1上升到2009年的3.33:1,而据国家统计局预测,2010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更将扩大到3.35:1。
显然,如此的数据对比令人吊诡——与农产品需求方(城市居民)相比,农产品价格的上涨,并未让农产品生产方(农民)得到更多实质性收益。相反,城乡收入的剪刀差没有因此缩小,反而扩大。“谷贵不富农”,与传统“谷贱伤农”的说法大相径庭。
当然,此种反供求原理现象的产生,我们完全可以解释为:改革开放32年,国家财政对于城市大规模基础建设以及城市居民福利的更多倾斜;以及近10年来,大规模城市化运动给城市居民资产(机会)所带来的增值效应。而与城市居民相比,农民在这两个过程中所获甚微。
抛开对“谷贵不富农”现象的宏观解构,我们发现,解决当下“农产品产业链利益分配格局”及“部分大宗农产品定价权旁落”则更显刻不容缓,且必然成为重新建构的务实抓手。
如果能洞察农业产业链组成及其利益分配,你就不会感到奇怪。“一流建通道,二流做加工,三流忙生产”,这就是我国农业产业链利益分配的真实图景。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农民在农业产业链组成中的弱势。虽然,“贸易—加工—生产”利益分配的主次顺序,各国皆然。但“7:2:1”的分配权重,却昭示着生产环节在我国农业产业链中的严重弱化。
除此之外,部分大宗农产品定价权的旁落,亦为“谷贵不富农”式的吊诡,提供了另一种注脚——2007年以来,我国农产品价格上涨,有一半来自于外部输入型上涨。亦是说,我国农产品价格的上涨,体现在生产环节上的收益,有一半为国际超大型农业集团所收获,典型的“墙内开花墙外香”。细心的话,我们不难发现,近年来,我国诸如大豆、生猪等大宗农产品对国外的依赖日益增强。以大豆为例,2009年我国进口大豆4255万吨,同期国产大豆产量仅为1600万吨左右,美国孟山都公司的转基因大豆在我国可谓“攻城略地”。对于生猪而言,虽然我国猪肉进出口差额可以忽略不计,但我国生猪供应的60%为外三元,而外三元商品猪的种源均来自美国、英国、法国及丹麦等。国际大型农业集团在种源开发上抢占制高点,再加上通过农产品期货等金融杠杆优势,至使我国农产品进出口逐年逆差——2009年,我国农产品进出口总额为913亿美元,其中贸易逆差为129亿元,连续6年呈逆差走势。
农产品的涨价,对我国农民的“增收”、对农业的“增效”是一种“幻象”。在农产品价格大幅上涨的背后,更多的利润是由农业产业链的贸易和加工环节获取,而国际超大型农业集团则是诸多农产品涨价背后的重要推手和既得利益者。
如何打破“谷贵不富农”的利益怪圈?这不但需要我们从宏观政策上,给农民更多的政策性倾斜——这种倾斜,不但与以往支农政策作纵向比,且更要与城市居民的既得利益和现行政策作横向比。
此外,从务实的微观角度着手,我们更需要加大对“农超对接”的支持力度,减少流通环节溢价,增加农业生产环节的收益;亦需要推动“产学研”农业项目的深度合作,在全球范围内,加强我们在农业生物种源开发的话语权;更需要我们加大金融创新,优化金融在农业生产环节的资金融通、资源整合和价值增值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