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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欧盟贸易政策新动向
作者:程永如    发布:2010-12-13    阅读:2983次   
    二战后的一大奇迹就是欧洲的一体化。欧盟是人类设计的最复杂的政体,欧盟的超国家主体特征在地区一体化与国家间主义的纷争博弈中前行。而共同贸易政策,则给了欧委会施展的舞台。
    为落实欧盟未来10年经济发展战略即《2020战略》,欧盟委员会最近出台新的贸易政策文件《贸易、增长与世界事务》,全面描绘欧盟未来5年贸易政策蓝图。
    《2020战略》在《里斯本战略》基础上推出。作为新世纪第一个欧盟10年经济发展战略,《里斯本战略》强调提高欧盟的全球竞争力。但是,金融危机造成了欧盟经济严重倒退,欧盟竞争力提升难度加大。2009年GDP下降4%,工业产值回落到1990年代水平,失业人数高达2300万,占欧盟人口10%。欧盟内部整合面临挑战,近20年的财政一体化努力遇阻,经济增长潜力受限。目前成员国平均财政赤字占GDP7%,公共债务占GDP比重高于80%,大大高于《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与《稳定与增长公约》确立的财政约束标准。去年底,作为《欧盟宪法条约》次优方案的《里斯本条约》生效,欧盟出现机构变革与政策整合,对外行动协调力度加大,经济发展战略的视野也得以拓宽。《2020战略》提出三大核心经济增长理念:一是基于知识和创新的智能型经济增长,二是更注重资源效率、更绿色和更有竞争力的可持续型经济增长,三是实现经济、社会和地区融合的高就业包容型经济增长。
 
    新的贸易政策文件在这样的特有背景下出炉。欧盟经济发展战略在实施上需要欧盟理事会、欧盟委员会、部长理事会、欧洲议会和成员国各层级政府的多方协调与沟通。共同贸易政策作为欧盟委员会的专属权限,在政策制定的决策、执行方面效率相对更高。《里斯本条约》生效后,新一届欧盟委员会更加外向,新的贸易委员也更加雄心勃勃。共同贸易政策纳入了投资议题,权限范围得到扩充,并服从于外交政策的总体目标,共同贸易政策与政治、外交、发展、劳工、气候、环境、人权问题的关联度上升。新的贸易政策文件旨在全球范围内建立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贸易体系,通过开放、公平的贸易,在促进欧盟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增进消费者福利方面有所作为。在维护盟内市场开放与开国国际市场双重压力的情况下,新一届欧盟贸易委员从新的视角提出强势贸易政策,为《2020战略》所确立的智能、可持续和包容型经济增长提供有利配套支持,为欧盟经济繁荣提供持续动力。
 
    新贸易政策文件《贸易、增长与世界事务》颇具全球视野,更加与时俱进,认为降低关税依然重要,但是已经不是国际贸易的最大障碍,欧盟注重为其企业打开国际服务、投资和政府采购的市场准入,寻求更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保障原材料与能源供应,并克服规制和监管障碍。
 
    新贸易政策注重平衡内外政策,认同对外贸易市场开放和内部市场开放的相互影响。对内,加强整合,继续消除影响货物、服务和贸易流通的法律障碍所造成的交易成本,促进成员国政府法律法规与国际标准的协调,保证服务领域的自然人流动等。对外,注重统一行动和执行力。贸易政策文件提出推动对外谈判,明确提出完成多哈回合谈判依然是欧盟的首要工作重点,增强WTO作为多边贸易体系中的贸易加强、政策监督和争端解决的功能,以及塑造WTO与G20等机构和组织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角色。同时,政策文件提出多边体系与自贸区并行不悖,要完成现有的自贸协定谈判,最终通过降税方式覆盖超过半数的欧盟对外贸易,促进经济发展。目前欧盟已经与韩国、秘鲁、哥伦比亚和中美洲签署自贸协定,与海湾合作委员会、印度、加拿大和新加坡的谈判正在进行,并重启与南锥体国家的自贸区谈判,逐步拓展与东盟国家的双边谈判,加强与周边国家的联系。此外,新的贸易政策文件提出优先关注美国、中国、俄罗斯、日本、印度和巴西六大贸易伙伴,加强与这六大伙伴在贸易、投资、法规、标准方面的协调,推动市场开放,消除贸易壁垒,确保公平贸易。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欧盟新的强势贸易政策将不可避免对我产生直接和间接的影响,我需对此予以充分关注。欧盟是我第一大贸易伙伴、第一大出口市场、第二大进口来源地、第一大技术来源地和第四大投资来源地,中国也是欧盟第二大贸易伙伴,中欧经贸合作优势互补,成果丰硕,潜力巨大,摩擦可控。欧盟认为中国发展是欧盟最大的机遇,同时,也认为存在挑战。伴随我经济与社会发展以及改革开放的深化,欧盟企业对我标准、法规、服务、投资、政府采购、知识产权、技术转让、原材料供应等问题日益关注。中欧双方借助相关贸易政策工具寻求筹码的可能性上升。
 
    我们需要全面解读、综合分析欧盟新的贸易政策的基本理念、制定过程、相关内容和后续行动,采取相应对策措施,并借鉴、学习、应用于我十二五规划中;我们需要在全球战略利益格局中定位中欧经贸关系,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过程中掌控供应链改变和价值链攀升的阵痛,了解欧盟产业与政府的反应,在未来发展中深化专业化合作与分工;我们需要在理性务实、统筹兼顾中解决彼此合理关注,增加民意基础,扩大更多政府、产业、民间共同利益;我们需要深入了解欧盟,主动超前思维,从规则博弈和对话谈判中寻求制衡与共赢,尽力避免进入抱怨和对抗的恶性循环中,以及局部问题的整体化。
(作者供职于商务部,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