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保持了持续高速增长的势头,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区域经济发展差距加大,地区间居民收入差距拉大。差距如何进行测度、衡量和评判?地区间居民收入差距变化有什么特点?国家应该如何完善区域发展战略、如何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政策?显然,均是需要研究的。即将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我国地区间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研究”,一书,正是这方面进行研究的一个成果。
作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我国地区间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研究”的研究课题,本书按主题要求,集中反映了国民收入分配中地区间居民收入差距的情况。从2006年初到现在的三年多时间里,我们实地考察与调查了若干省(市、区)的居民收入分配情况,调研了10大特殊类型地区,撰写了若干份实地调研的考察报告,并对全国各区域及地区间居民收入差距的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现将其中部分内容即三种特殊地区居民收入差距研究简介如下,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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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态保护区内外居民收入分配差距
课题组利用了一个星期时间,对黑龙江省扎龙自然保护区以及国家级生态农业试点县拜泉县生态保护区居民收入分配情况进行了调研。现简报如下:
1、生态保护区居民收入有以下4个特点:一是自然依赖性强,收入不稳定。大部分地处经济落后的贫困地区,当地居民依赖自然资源生存,以农牧、狩猎、采集药材来维持生活。二是限制开发,居民收入提高途径少。在自然保护区里,为了维护自然生态,不准建设工厂、发电厂、水库等,限制矿产、旅游等开发,这些措施都减少了当地居民提高收入的条件和途径。三是交通不便,影响收入提高。大部分自然保护区地处偏远,交通困难。如扎龙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扎龙乡赵凯村没有一条道路能够与外界相通,进出不便,处于与世隔绝状态,对基本生产和生活有直接影响。四是生态资产高价值与居民低收入形成反差。如扎龙湿地最典型的植物为芦苇,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还有各种鱼类等动物。生态保护区的生态资产价值很高,但保护区居民的生活水平却低于当地的居民平均水平乃至全国平均水平。
2、生态保护区居收入水平偏低
我国的自然保护区大多处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我国有3/4的国家级贫困县与自然保护区毗邻。保护区人口2/3为农民,生活水平基本维持温饱,还有相当一部分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黑龙江省生态保护区里,农业依然是收入的主要来源,居民收入水平处在全国以及黑龙江省的1/2-1/3左右。以扎龙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农民人均收入为例, 2006年农民人均收入仅为1000元,而邻近的齐齐哈尔市农民人均年收入为2596元。再以拜泉县周边同属齐齐哈尔市的克山县、依安县来比较。2006年拜泉县农民人均纯收入1227元,而克山县为3490元,依安县为3193元。拜泉县国富林场和拜泉林场,2006年林场管护和营林生产人员的年工资收入约为7000元,明显低于全县从业人员13080元的平均工资水平。
3、政策性建议。一是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保护生态保护区农民的利益。现有的一些补偿政策基本上只是对生态区居民生活补偿,政策制定过程中缺乏利益相关方的充分参与,补偿标准普遍偏低,资金使用上不能体现生态补偿的作用。因此我们建议建立以生态补偿为目标,且长期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保证自然保护区居民收入的稳定增长。二是支持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生态移民。保护自然保护区,首先 要保护好核心区。核心区是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区域。核心区内村屯与人口迁出,核心区变为无人区,可实现生态保护区比如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与连续性。政府部门应给予生态移民以财力扶持,并帮助他们异地脱贫。
二、库区移民与非移民收入差距
我国大中型水库移民超过2000万人,其收入与生活是需要特别关注的。课题组来到库区移民规模较大、种类较全、情况较典型的重庆市涪陵区、忠县、万州区,利用了9天时间,实地调查了6个乡镇、4个街道的移民情况,并就城市移民就业、收入对240多户移民家庭进行问卷调查,采集到有效问卷188份。
1、移民收入偏低
在重庆库区城镇,移民与非移民的收入差距则是相当大的,而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重庆库区农村移民与非移民之间的收入差异一直较小。据我们调研比较,2006年,重庆库区城镇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719.87元,重庆市全体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570元,前者是后者的49.44%,为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59元的48.64% 。2006年,重庆库区农村移民人均纯收入2751元,重庆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874元,前者为后者的95.72%,为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587元的76.69% 。 2006年7月以来,国家调整了对大中型水库移民的后期扶持政策,向三峡库区农村被淹没耕地和房屋的移民每人每年发放补助600元,一定20年不变。这些所谓“双淹户”占三峡库区农村移民的一半以上。重庆库区城镇移民因不同原因而产生、经不同途径而形成,可以分为“原住城镇移民”、“关破企业移民”、“淹地移民”、“占地移民”四种类型。由于四类居民在工作技能、经验积累和社会交往关系方面的差异导致了人均可支配收入有很大差距。2006年,淹地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原住城镇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
2、库区移民收入偏低的原因
影响移民收入的因素很多,我们曾列出以下方面进行入户调查,就业,工资水平,经营收入,政府补偿和补助,其他资产收入,身体状况,社会保障制度,新住地位置,失去承包地,子女分家,原企业破产等。
下面列出库区移民收入偏低的几个原因,主要有:一是农村移民土地减少影响了农业经营收入。在调查中,受访农村移民在移民后人均耕地面积减少到0.3265亩,下降61.45%。且淹没线以上留给库区农村移民耕种的土地相对瘠薄,大影响来自土地的收入。生产技术的落后、市场信息的缺乏和销售渠道的不通畅,也有很大影响。二是移民在非农产业就业难。由于缺乏非农产业的生产技能和自主创业的经营能力,由于库区非农产业薄弱,库区中小企业区适应市场经营能力弱,移民向非农产业转移有很大障碍。三是职业培训不够。培训对移民转移就业提高收入有重要作用。调查中,接受过培训的一组2006年人均年纯收入为6952元,没有接受过培训的人均年纯收入仅为2395元。但从调查情况看,受访农村移民家庭中接收培训的,只占样本家庭总数的36.36%,说明职业教育受众人群偏少。
3、改善重庆库区移民就业、收入和生活状况的建议
在重庆市和库区各级党政部门的坚强领导下,库区移民工作克服了巨大困难,总体进展顺利。但很多工作还需要加强:一是要进一步逐步改革原有的维持城乡隔离的户籍管理制度,使库区城乡劳动力市场甚至与全国劳动力市场连通,使库区农村移民能够以更小的代价、更短的时间,在更大的空间内实现转移就业。二是要进一步发展重庆库区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商投资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为库区移民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三是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重庆市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受益面扩大到生活保障差的城镇移民家庭,需要扩大它的覆盖范围,切实解决库区移民中低收入家庭、无劳动力家庭等的特殊困难。四是积极发展库区非农产业。发展适合库区移民劳动力就业的项目,吸收贫困移民家庭劳动力或半劳动力。五是要进一步完善库区移民劳动力的教育和培训。
三、多民族地区收入分配差距
多民族地区收入状况及其居民收入间差距,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云南少数民族众多,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很大。课题组选取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作为代表性地区,于先后两次花费了10天时间进行实地调研,重点考察了大屯、鸡街、沙甸、锡城四个典型乡镇。
我们发现,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农民收入近年来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但增幅不大,农民年均收入低于汉族聚居区的农民年均收入。大屯镇是一个12个民族混、杂居的乡镇,少数民族占人口的44%,2006年,全镇12个少数民族聚居的村收入仅在600至1800元间,低于汉族聚居的村5000元以上的水平。
鸡街镇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一半以上,2006年镇政府资助考上大学的贫困家庭学生中少数民族考生占资助比例的79%。沙甸区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97%,其中近90%是回族,2006年农民人均收入5440元,但傣族为3000元左右,壮族2700元左右,彝族约2500元左右,苗族不到1500元,全区还有18%的人口年均收入低于810元。锡城镇主要有汉、彝、哈尼3个民族,2006年全镇享受农村低保人数250人中少数民族占80%。
二、形成民族间收入差距的原因
一些少数民族收入偏低的原因主要是:一是生存条件差。各民族生活的区位不同,经济发展落后的少数民族中有70%以上居住大山高坡陡、严重缺水的偏僻山区。二是基础设施条件差。大部分少数民族村交通不便,较高的运输成本和电力供应不足制约了山区经济的发展。当地很难形成比较有规模的市场。三是社会发育程度低。由于传统观念和思维方式根深蒂固,对新生事物有一定排异现象,不善于经商办企业,不善于运用新的农业科技。四是山区居民居住分散,当地适龄儿童就学困难,直接影响山区劳动力素质,也影响了外出就业。五是不太善于利用党的民族政策,过分依赖国家的照顾。
为提高少数民族同胞收入,个旧市政府采取了不少措施,需要进一步落实:一是继续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条件。现市管扶贫开发项目如水利设施建设、自然村车马驿道建设等70%都安排在少数民族地区。帮助解决人畜饮水、燃料困难,并保护少数民族地区的生态。二是扶植特色产业发展。如进一步支持少数民族发展热带水果、烤烟等特色产业。三是在民族地区举办各种实用的科技培训。四是加大对少数民族干部和致富带头人的培养等。
[1] 这三处调研分别由张琦、 颜哲、王敏老师带队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