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目前中国处在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可以用各种各样的标准来衡量,或者说来标识我们现在的发展阶段。比如,从人口转变的角度来说,中国正在经历着迅速加快的人口老龄化,人口红利正在丧失;从劳动力供给和需求的关系角度,我们发现,中国越来越迎来一个劳动力供求关系不再那么失衡,就业压力不再那么大的刘易斯转折点。
但是,如果我们从更宏观一点的视角看,中国正处在一个中等收入阶段。按照世界银行最新的划分,975美元以下为低收入组,976-3855美元为中等偏下收入组,3856-11905美元为中等偏上收入组, 11906美元以上则为高收入组。2009年,我国人均GDP基本达到3800美元,而从地区来看,一些省市自治区已经进入到中等偏上的发展阶段,其余也全部在中等偏下的发展阶段。2010年预计中国的人均GDP达到4000美元,相应地会有更多省份进入中等偏上收入组的行列。
也就是说,从作为平均数看,以及把各地区作为一个整体看,中国都处在一个中等收入阶段中。问题是,中等收入发展阶段究竟有什么特别不一样之处呢?我们来观察各国从中等收入起步,几十年经济发展效果的差异。从1970年的水平开始,30多年以后,即2003年时各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是什么样的?30多年期间,国家之间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分化,即有相当一批进入到高收入行列,但是,仍然有相当多的国家,仍然处在1万美元以下的人均收入水平上,也就是说徘徊在中等收入的发展阶段上。正是因为这样一个大分化,许多学者认为,有一个所谓的“中等收入陷阱”。对于一个国家来说,超越这个中等收入陷阱就要打破一种特定的均衡,所要付出的努力丝毫也不比跨越低收入陷阱或者说贫困陷阱来得更容易。我们所处在这样的阶段上,所面临的挑战必然是巨大的。
有很多关于中等收入阶段或者中等收入陷阱的分析和描述,尝试回答:为什么有一些国家可以超越中等收入阶段,进入高收入国家的行列,而有些国家长期陷在中等收入陷阱之中。最经常列举的例子是拿东亚特别是日本和四小龙的经验,与拉美国家进行对比。前者作为成功的案例,后者则是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典型,所以有时候人们也讲“拉美陷阱”。曾几何时,东亚与拉美的发展起点是差不多的,在上个世纪40年代、50年代,两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曾经没有太大差别。而如今,两个地区的发展差距则是十分巨大的。
从人均GDP水平看,东亚的日本和韩国早已进入高收入国家的行列,与此同时,拉美的巴西和阿根廷仍然处在中等收入行列中,而且距离跨越中等收入的边缘还有相当大的距离。曾经被人们称为亚洲的“明日之星”的菲律宾,目前仍然处在比较低的收入水平上,人均GDP只有1639美元。在经济学中,“陷阱”是指一种高度稳定的均衡状态,即使在某种外力暂时破坏了这种均衡,总有更强的力量把均衡状态恢复过来。巴西曾经一度将要超过10000美元这个中等收入到高收入的边界,而阿根廷一度已经显著超过了这个边界,但最终两个国家都又回到中等收入的均衡陷阱中。
对于中等收入陷阱,特别是拉美陷阱产生的原因,学术界有很多说法,例如看其所实行的社会政策,所实行的经济发展战略,看其有没有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是不是采取外向型政策,是不是有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是否激进的发展经济学“中心-外围”论的受害者,或者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的受害者等各种各样解释。其中一个人们最经常提到的就是,这些国家没有良好解决其严重的收入分配不公平、不均等的问题。
我们看各国的基尼系数,日本和韩国是高收入国家,但是有比较低的基尼系数,也就是说收入分配是比较均等的。而拉美国家,通常是典型的经常会有0.5-0.6的高基尼系数,如巴西和阿根廷就是如此,菲律宾也超过了0.4这个所谓的收入分配警戒线。很显然,我们通过各种各样的研究,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原因,但是收入分配是否得到解决,一定会影响可持续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进而决定能不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中国也面临着严重的收入分配难题。我们现在需要回答的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在国力明显增强,城乡居民收入年年大幅度提高的条件下,人们感受的收入差距还在扩大。从微观上看,人们常常在抱怨,我的收入为什么提高的速度不够快?而基尼系数恰好是按照每一个收入单位即家庭或个人计算。反映到宏观上,我们就看到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居民收入的份额是下降的,在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的份额是下降的。
学术界有各种各样的计算,人们也发现,在居民收入占比和劳动报酬占比的下降中,有部分原因是由于统计指标变化的结果,可以把这个因素排除掉。也有另一部分的原因,是来自于产业结构变动的影响,因为在过去这一段发展时期中,农业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下降非常快,2009年农业产值份额已经降到只有10.3%。同时,我们也知道农业是一个劳动占比比较高的产业,因此该产业份额的迅速下降,也会产生降低劳动报酬比重的效果。但是,不管怎么说,居民收入和劳动报酬比重的确是下降的趋势,也就意味着说初次分配中,劳动相对于资本的回报没有处于有利的地位,导致宏观上居民收入比重偏低。因此,我们想从微观上改善收入分配的这种愿望,实际上正是反映了,在更为宏观的国民经济层面上,所要提高居民收入占比的要求。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我觉得是抓住了要害,是在比较宏观的层面上抓住了收入分配问题的核心。中央关于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建议,提出了如何实现提高两个比重,或者说至少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要遏制两个比重继续下降趋势的手段,即提出了两个“同步”:一个就是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一个是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同步。刚才李培林所长的发言讲到,农民工工资是在涨的,他们在城市务工居住的整体状况是在进步,但为什么他们心理越来越不平衡,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在经济增长率是非常快,国家面貌变的也非常快的同时,居民和农民工感觉个人生活变化没有这个速度快,我的变化没有邻居变化快,很自然会产生一种不平衡感,从心理上会有一种失落。
因此,我们解决这种社会不协调、心理不平衡的问题,解决经济高速发展中的收入分配问题,要着眼于实现两个同步。此外,改善收入分配还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因为收入不足消费就不足,消费不足,经济发展方式就只能过多依靠外需,依靠投资了。
那么,怎样实现这两个同步呢?我们现在处在这样一个发展阶段,由于劳动力供求关系发生了比较根本的变化,劳动力不再是供大于求,劳动力就业压力在减轻。全国出现普通劳动者的短缺现象,而且已经持续多年,从2003年到现在基本上一直存在民工荒现象,只是在遭受金融危机的几个月内(甚至不能以年来计)有一个短暂的间断。持续的劳动力短缺现象,相应地导致普通工人的工资大幅度上涨,在过去从2003-2009年时间里,农民工的工资每年是以10.2%的速度在提高。
就这两种现象,即一个是普通劳动者的短缺,一个是普通劳动者的工资上涨,这两个结合在一起,按照定义就意味着,中国迎来了刘易斯转折点。二元经济理论是经济学家刘易斯最早提出来的,而当二元经济呈现一种逐渐消除二元化,向一元经济加快迈进的时候,就意味着转折点的到来。到达了刘易斯转折点之后,由于普通劳动者的工资上涨快,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改善也加快,潜在是创造了一个条件,即相应迎来收入分配改善的库兹涅茨转折点,也就是收入分配在持续恶化的趋势接近到达了顶点,随后开始下降。但是,这只是一种潜在可能性,要达到收入分配的真正改善,并非自然而然的。
改善收入分配当然有很多手段,其中一个最重要就是建立劳动力市场制度。我们需要通过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制度提高劳动占比,改善收入分配。劳动立法、实现最低工资制度,以及建立工资集体谈判制度等办法,通常叫做劳动力市场制度。随着一个国家进入后刘易斯转折时期,必然要建立这样一种制度,解决劳资纠纷,提高劳动者报酬。因为,劳动力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其他普通产品或其他的生产要素是不一样的,因为劳动力体现在人的身上。劳动力的价格也就是工资,在劳动力无限供给的情况下,比较多的是依靠供求关系决定的。但是,一旦超过了劳动力无限供给阶段,工资决定就应该由劳动力市场制度与劳动力供求关系共同决定。
我举个例子。日本在1960年到达刘易斯转折点,低收入者的收入增长开始快速,收入分配得以改善,消费率在继续下降一段时期即10年后开始上升。结果是日本开始转到越来越多依靠大量普通群众消费拉动经济增长这么一种发展模式。我们再看韩国,1970年韩国到达刘易斯转折点,但是收入分配没有及时得到改善,10年以后消费水平还在下降,大概再过7、8年的时候,才慢慢停止下降开始上升。
日本和韩国在收入分配改善上的这个时间差究竟来自何处呢?如果看历史,我们发现,日本从上个世纪50年代就开始建立劳动力市场制度,即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也就是说,工会作为工人的代表,官员作为政府的代表,还有各种商会作为企业的代表,坐在一起,穿着西服,打着领带,在会议室里面来争论薪酬问题,讨论工资应该涨多少,如何实现企业和工人的利益共享。但是,在韩国1970年到达刘易斯转折点的时候,他们的政策还是压制工会的作用,没有一个可以来在屋子里进行讨论的工资协商制度。不在屋子里谈,只好到外边去谈,工人脑袋上绑着布条在工厂罢工,到街头抗议,造成社会的不安定甚至动荡。直到20世纪80年代的后期,随着韩国改变政策,开始建立劳动力市场制度,形成有效的协调工资提高的制度平台,劳资争议才和缓下来。
根据日本和韩国的经验和教训,我认为,初次分配还是要靠劳动力市场制度。我们不应该听信一些用理论模型为政策提建议的经济学家的说法。他们认为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引火烧身,经济学家要讲效率,不要增加交易费用。不过,我们面对的是一个由人组成的社会,而不是一个由数字组成的经济学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