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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谨防落入“高产业集中度”陷阱
作者:孙泽生    发布:2011-02-10    阅读:29202次   
    2010年是“十一五”计划收官之年,从中央到地方都在紧锣密鼓地制定和推出“十二五”规划。在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上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强调要“合理引导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以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这是中央对今后五年我国产业发展提供的正确指南,但如何将这一指南与我国的国情和不同产业的具体情况相结合,处理好“合理”和“提高”之间的关系,避免落入“高产业集中度”陷阱,是我国今后一段时期经济发展面临的重要任务之一。
    以我国的钢铁产业为例,按照国家发改委2005年制定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到2010年,要实现前十大钢铁企业集团钢铁产量占全国比重大于50%,到2020年要大于70%的政策目标。但截至2009年,前八家钢铁企业集团所占市场份额仅达到38.5%,前十家钢铁企业的市场份额总和不会明显超过40%。依此推测,今年内很难完成国家发改委制定的产业集中度指标。近期内,多个国家部委又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对全国钢铁项目进行一次性清理。
    面对日益严峻的提高钢铁产业集中度的压力,我国已出现“突击”整编中小钢铁企业的苗头。例如,近期内,钢产量位居全球第二的国内某大型钢铁集团以几乎为零的低并购成本大批量兼并中小型钢厂,以扩大总体产能,满足提高产业集中度的政策目标。而中小型钢厂之所以愿意被极低成本收编,也是因为已有产业政策,以及地方政府完成产业政策目标的强大压力。以上现象并不是近期偶发的、孤立的事件,“十一五”时期发生的鞍钢和本钢、山东钢铁与日照钢铁等钢铁业大型并购案都充满争议,也广受怀疑。
    仍以钢铁业为例,2009年全球钢铁业100强中的中国厂商数量已接近5成,其中,前20强中占据了9席,河北钢铁和宝钢分别是第二和第三大钢铁企业。有理由相信,中国的钢铁生产商的绝对规模已达到了很高的水平,也已经充分利用了产业特定的规模经济优势。但考虑到中国超大的市场容量,我们的研究表明,钢铁产量占全国产量10%以下的多个区间都是规模经济区间。这就意味着,与国情相适应,从经济效率角度出发,中国的钢铁业应该是具有较强竞争性的市场结构。因此,部分钢铁企业的大规模和整个产业的竞争性是应该共存的、合理的现象,也是中国加速工业化时期钢铁市场急速膨胀、市场容量超大的自然结果。在此背景下,进一步强调提高产业集中度就明显超出了“科学”、“合理”的限度,就可能落入“高产业集中度”陷阱。
    需要指出的是,以上现象并不是仅出现在钢铁产业内,在我国的大多数制造业和资源类产业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我们所担心的“高产业集中度”陷阱,是指不顾我国国情和特定产业的具体情况,盲目照搬发达国家的产业结构经验,单纯强调提高产业集中度,导致包括大企业病在内的经济效率下降、垄断性增强、创新动力弱化等现象。因此,过度提高产业集中度可能不会产生互补、双赢的效率增进结果,反而会出现内耗、垄断、倒逼政府支持等严重的负面影响。比如说,会出现换汤不换药,挂块牌子就成立集团,机构臃肿,多重领导等现象;会推动大型企业超越效率边界并获得垄断能力,增强其将成本向下游产业转嫁的能力;会因为“大而不能倒”,倒逼各级政府向其提供不合理的支持;会诱致形成大而不强的企业,造成不同规模和所有制企业间的不公平竞争,不利于创新,等等。
    更令我们担心的是,我国在钢铁等不少产业上的结构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目光不够长远,对长期内“高产业集中度”陷阱的负面影响估计不足。仍以钢铁市场为例,发达国家的工业化经验表明,钢铁需求量将会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同阶段而不断变化,在工业化进程的后期,将呈现需求不断萎缩的特征。可以预见,当前中国的超大市场容量将在维持一段时期后稳步下降,与之相伴,钢铁产业必将面临重新洗牌的过程。单体企业的较大规模经济和趋于下降的市场容量将自然地提高中国钢铁产业的集中度,中国的这一未来就是美、欧、日等发达国家的现在。因此,参照西方国家当前的高集中度结构,来指导我国的产业结构政策是很不妥当的。即使照搬,也很难达到;如果依靠非市场手段,勉力而为之,会产生很大的负面作用。
    同时,我国还要考虑到当前提高集中度对长期内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如果因为强调高产业集中度,使得一个地区或一座城市出现了极少的超大型企业,姑且不论其当前的经济效率问题,如果出现我们上面讨论中的市场规模变化和产业重新调整过程,这个地区或城市将在长期内面临极其艰巨的、痛苦的结构调整和转型问题,这是必须提防的陷阱。相反,如果能推动出现有效率的、大中小型企业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船小好掉头”,就可以有针对性地提前调整,逐渐释放调整和转型压力,会更有利于中国经济长期内的发展。
    总体而言,我们认为,适当的、合理的产业结构政策是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可以采用也较为有效的政策工具。但是,要结合中国的国情和特定产业的具体情况来运用这一工具,要主要通过市场竞争手段来实现结构目标,还要兼顾到短期和长期的经济均衡发展。在此过程中,可以着力为之的工作是,要更积极地运用产业、环境、资源和能耗政策,引导与推动企业进入规模经济区间,消除环保缺位、负外部性和地区保护的影响,加快淘汰低效率的厂商,使企业专注于“强”而不主要是“大”,来间接影响和优化市场结构。只有这样,我国“十二五”时期的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才有切实的依托,才能为更长期的经济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