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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对重大政策的民意调查机制的建议
作者:汤敏    发布:2014-09-17    阅读:11971次   

 

 

     十八大指出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从人民伟大实践中吸取智慧和力量。 但是现在的实际情况是, 我们对老百姓诉求的了解大体上还局限在开座谈会和下基层调研的方式。我们的社会正在快速变化中, 应该创造出有效机制来准确地、及时地、全面地了解各阶层、各地区、各时点广大群众对重大改革政策的态度与建议,要对老百姓不断变化着的需求做到心中有数。

    近年来,由于新媒体的出现与网络的普及, 收集网络舆情成为了解社情民意的一种重要方式。 各种网络意见现在已经对政策制定产生了影响。但是,爱上网发表意见的只是少数人。 根据百度公司的调查, 真正在网上发表较多意见形成影响的人也就100500人。 网上的意见不一定都代表大多数人的民意。 况且, 网上的意见也很容易受各种利益群体的左右。过多地依赖于网络舆情信息,有可能被所谓网上“意见领袖”所误导。

    如何才能建立起一个能全面地、及时地反映老百姓的诉求的机制来呢? 

科学的民意调查机制成为世界各国执政的重要基础设施。 民意调查是通过运用抽样与统计方法反映民众对某些社会问题的态度倾向。同时, 它又是一项成本相对低廉、可经常进行、针对性强的实用的民意反应工具。 

 自20世纪中在美国产生以来,广泛的民意调查的使用提升了各国政府政策制定和保持社会稳定的水平。 美国历届总统都是善于利用民意调查的高手。 里根在任期间, 白宫使用了314次民意调查工具作为设计各项政策的依据。 克林顿更高度重视民意调查,利用这一工具的数量又数倍于他的前任。 大至国家的重大政策, 小至他应该在什么地方度假, 都要先进行民意调查后再做决定。 

    近年来, 我国各地政府也开始重视利用民意调查来了解群众意见。 例如, 在过去十年里, 北京、上海以及一些地方政府与零点公司合作,通过居民的抽样调查来考核各部门的绩效。 一些地方组织部门也用民意调查结果对干部进行年度考评。

    从机制上来说, 好的民意调查要具备四大基本要素:

  一是独立性调查的实施者本身与成果不能有直接利害关系避免立场偏向。 为防止利益冲突及部门影响,美国国会在六十年代专门通过了一个法律禁止政府部门直接办民意调查机构。所有政府的民意调查项目都要通过向民间招标采购来进行。  

    二是客观性成为汇总公众意见的有效处理机制问卷设计上要做到客观性、合理性和严谨性。

三是科学性使用实验心理学应用社会学、随机抽样、数理统计学、大众传媒学、计算机科学的成果, 发展出代表范围明确, 能挖掘公众真实需求、借助合理的分析模型的研究方法体系。

四是动态性:随着公众对问题理解与了解的深入及事态的发展, 民意也在变化中。 民意调查应具备动态地、持续性地监测与反应能力。

    当然, 民意调查也不是万能的。民意本身在某种程度上受情绪、舆论、以及信息取得的难易等影响。 对那些没有经过充分讨论的问题,或是对老百姓个人经验较少的领域(如国际关系), 民意调查的结果不一定有很强的倾向性。另外,大多数人的意见也不一定是对的,真理有时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不能搞唯民意论, 民粹主义 。了解群众的真实想法, 正是要更好地引导群众,带领群众。  

  我国社会正在快速变化中。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也明显增强。 同时, 社会矛盾、经济风险也凸显。 领导者需要认真把握这些新趋势、新特点、与新问题。

为此, 我们建议

  1. 进一步发挥科学的民意调查在决策中的参考作用。 建立一个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各种重大政策出台前、执行中、和完成后的科学民意调查机制, 及时了解群众的意见。

   2. 财政拿出一部分资金, 建立一个规范的政府政策民意调查招标采购机制, 鼓励官方及民间的民意调查机构参与公平竞争。 据了解, 我国营业额前二十名的民间民意调查机构中, 仅有一个是全内资的。 应培养更多的政治可靠、独立性、业务能力都较强的民营调查机构参与政府政策民意调查工作;

   3. 民意调查的结果,特别是对一些敏感问题的调查结果,应该主要限于供国家领导参考, 不宜向社会公布,以免造成一些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4. 对重大政策民意调查的实行与成果使用,从政府部门到调查公司到一般公众都有一个学习适应的过程。 建议国务院指定几个位置超脱、视野开阔、专业能力强的政府智库机构,负责对民意调查的方案设计、招标采购、以及成果分析的试点工作,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来后, 再更大规模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