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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敬琏认为:要分清仇富和仇腐 民营企业原罪论不合适
作者:李耀宗    时间:2004-06-14    来源:新闻晨报:    阅读:2171次   

    昨天,在接受国际管理学会颁发的杰出成就奖时,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吴敬琏表示,应当分清仇富和仇腐两种心理,针对民营企业的原罪论提法并不适合。

    针对近期不少民营企业出现的各种问题,吴敬琏指出,原罪的提法来自西方的基督教,但认为凡是民营企业家,都应当有“原罪”,这并不适合。

    吴敬琏认为,应当把凭勤劳、凭努力经营的人和靠权力暴发的人分开。现在很多人把他们混为一谈,这种错误导致的直接表现有两种,一是出现一个贪污犯、黑庄,就认为凡是民营企业家就是这样的,天下乌鸦一般黑。二是凡是有谁这么指责,就认为那个人有仇富心理。    对此,吴敬琏认为,社会中存在的更多的是仇腐心理,而不是仇富心理。应当将两者严格区分,并加以正确引导。否则,就会与市场经济的原则相对立,不利于民营经济的发展。

    据了解,吴敬琏是目前国内首位获得国际管理学会杰出成就奖的学者。国际管理学会1924年成立,是历史最长的管理协会。此前,彼得·德鲁克、迈克尔·波特、哈佛商学院院长KimClark等著名学者都曾获得这个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