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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平:民间信贷需要合理的制度安排
时间:2004-07-13    来源:新京报    阅读:1941次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谢平在2004中国金融国际年会上谈论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存在的难题时说,农村民间信贷行为作为一种自然金融合约安排,是不可能消灭的,但是它的某种自发行为,对正规的金融安排有破坏性。

  “比如现在的标会,搞得很多家庭破产,高利贷行为也对贷款、存款形成了很大冲击,我们不能承认它是合法的,但现在又不能消灭它。”谢平坦言,农村借贷的效率确实很高,对债权人保护得好。“但是我们又要看到它的破坏力。”他表示,中国农村民间信贷具有几千年历史,始终是农村金融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但是目前找不到一种合理的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