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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副部长肖捷指出: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时间:2004-04-2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阅读:2118次   

    财政部副部长肖捷近日指出,《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后,政府采购工作进入依法采购时期,《政府采购法》的贯彻实施初显成效。肖捷指示,2004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继续认真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按照"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协调发展"的思路,巩固和发展已取得的改革成果,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
 
    首先,要把上规模作为今年的首要任务。政府采购上规模的空间很大。财政部确定2004年的采购目标为2000亿元。要特别注重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关系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要充分利用WTO的规则,运用好这个功能。《政府采购法》规定,政策目标要优先考虑,除特殊情况外,必须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同时要兼顾其他经济和社会政策目标。这才是"物有所值"的真正含义。政府采购工作要在落实政策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公开和公平竞争,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要把建机制、抓规范作为日常工作的重点。
 
    肖捷提出,要明确责任,建立机制要按照权责统一、运转协调的原则,建立和完善集中采购的工作机制。创新方法扩大规模。要上规模,提高效率,关键是还要解决采购方法问题。各负其责,提高效率。财政部要订好制度,加强指导,规定招标定点和协议供货的执行要求。采购中心要提高专业水平。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采购的计划性。从严要求,规范操作。在现阶段,要在做大政府采购规模的同时,更加注意工作规范。

    肖捷呼吁,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集中采购工作,采购中心要加强自身建设,做好集中采购工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要当好政府的"采购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