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扬表示,要管理金融危机,一是减少危机发生的可能性,二是在危机已经发生的情况下设法尽量减少其破坏程度。他建议,首先应当提高银行业的资本充足率并改善流动性,这样才能有助于缓解银行的“道德风险”问题,并可改善整个银行体系中银行间风险共担机制,因此我国需要一套有助于各家银行建立资本金正常补充机制的制度安排。其次,银行业还必须大大提高流动性比率,因此需要我国的债券市场,尤其是政府债券市场有一个大的发展。在目前我国银行业普遍能产生利润的条件下,还应加强冲销坏帐的准备金政策的制度建设。除此之外,还应加强银行内部评级制度的建设和落实《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提高银行业和金融业的抗风险能力。
李扬最后强调,银行应当减少其对股市及其他高风险金融工作的风险暴露。他认为,近些年中国的银行开始了将信贷业务与资本市场运行沟通的尝试。这些举措为我国资本市场的繁荣发展做出了贡献,但是我国的银行业也越来越多的暴露在股市的风险之下。从中国的情况看,银行资金进入股市有两个主要途径,一是把钱借给证券公司,后者或者自营股票或者把钱转借给客户,二是把钱借与参与股市的企业。尽管监管当局已经加强了对这类借贷行为和股市按金交易的管理,但银行和企业的国有属性以及在执法力度上的不充分,可能使银行和股市的关系趋于复杂化。而且,银行对股市的风险暴露已经把银行、证券公司、国有企业以及股票投资者的利益捆在了一起,这样的利益联盟便形成一股强大的社会力量,它不仅会增加金融体系脆弱性,而且会妨碍政府实施有效的金融稳定政策。(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