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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铁军:组织创新是建立农业保险制度前提
时间:2004-08-25    来源:金融时报    阅读:1625次   
  保险业如何积极配合国家有关政策,充分发挥其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社会管理功能的作用为“三农”服务,正成为各界重视和探讨的热点问题。本报也就此展开了一系列讨论。农业保险在中国究竟应如何定位?政府应在农业保险中扮演何种角色?保险公司在经营上如何突破农业保险的“瓶颈”?本报记者为此采访了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著名“三农”问题专家温铁军博士。

  记者:作为我国专门研究农民问题的专家,您率先提出了“三农”问题,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您认为目前政府针对“三农”问题所采取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如何?还有哪些不足?

  温铁军:本届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近期能够出台的政策和办法大致已经提出,问题在于各地的贯彻落实仍然需要时间。如果说政策上的不足,我个人的看法主要是在制度和组织创新上,当务之急是缺乏适应小农经济需求的金融工具,也包括缺乏能够与小农经济相结合的保险工具。针对这些问题,今年的一号文件关于农村金融改革的论述中特别强调了一个新的提法,就是要建立能够服务于“三农”的金融组织。

  记者:作为金融支农的一个配套措施,您如何看待农业保险在为“三农”服务中的意义和作用?

  温铁军:金融支农力度不足的确是制约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由于自然灾害发生较为频繁,而分散农户抗御风险的能力严重不足,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威胁,农民正常的生产和生活也受到严重干扰。国内外农业保险的实践表明,即使是以大农场为对象,农业保险也不可能完全按照纯商业化模式运作,政府必须通过农业产业政策和财政转移支付等补贴手段支持农业保险发展。因此,为了加强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分散农业风险,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维护好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国家应在推进组织创新的同时,尽快建立政策支持下的农业保险制度。

  记者:您如何看待政府在政策性农业保险中的角色和地位呢?目前,您认为我国现在建立政策支持下的农业保险制度的条件是否已经成熟?

  温铁军:目前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条件已经初步具备。首先,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三农”问题,农业保险问题得到全国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其次,政府相关部委普遍认识到,建立农业保险制度可以有效利用WTO规则中的“绿箱政策”,增加政府对农业的间接补贴,保证粮食生产安全,确保农业产业政策的顺利实施,各级地方政府也迫切希望通过农业保险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第三,近年来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市场化发展都对开展农业保险形成了新的需求,农业保险在经营过程中也积累了一定技术和经验。第四,也是最重要的,农业经营者的风险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这些都说明在我国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时机已经基本成熟。

  记者:在农业保险立法中,保险费率是个关键问题,高了农民不愿意投保,低了保险公司赔钱。您认为如何确定农业保险费率才符合我国国情?

  温铁军:如何确定农业保险费率才符合我国国情,这当然首先是个应该由实践来回答的问题,应该在试点的基础上摸索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农业保险费率以及保费补贴测算方法、标准及实施办法。从已有的实践来看,建立由政府补贴专门性的农业保险公司,应该说还是较好的选择之一。我们多年来特别强调农村的制度创新,这些做法也需要进一步与农村的制度创新相结合。

  记者:您认为哪些地区的农业保险立法有值得借鉴的经验呢?

  温铁军:相对我国的分散小农经济而言,比较成功的经验仍然是东亚模式,尽管那里的教训也不少。农业保险立法首先应该对农业保险的主要性质和目标予以明确,如果不可能是商业性的、而只能是政策性的目标,就必须体现执政党的意志、体现党中央提出的“三农”问题是“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其次是对象的确定,到底是对那些少数进入农业的公司提供保险,还是面对2亿高度分散的小农户,还是主要对农村中的各种合作组织,以政府的保险政策推进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提高。其三,涵盖的范围一般应包括:对农业保险的保障范围、保障水平、组织机构与运行方式、政府的职能作用、经营主体资格、农民的参与方式、保险双方权利义务、会计核算制度、精算制度、初始资本金筹集数额和方式、财政补贴标准及计算方法、管理费和保险费分担原则、异常灾害条件下超过总准备金积累的赔款和处理方式、税收规定、各有关部门的配合、资金运用等方面。

  记者:有人提出,在经营模式选择上,结合“三农”实际,采取政府支持下的商业保险模式和政府主导下的政策性保险模式。您认同这种提法吗?如果政府居于主导地位,您认为政府要采取哪些手段干预呢?

  温铁军:商业保险投入进来,它是要拿超额利润的。小农经济条件下的农业保险肯定不能完全依靠商业性的保险公司。但是,根据我国目前的经济状况,完全靠政府直接面对2亿农户,交易费用畸高,也不现实。就是在这种条件之下,过去出现了商业保险退出农村的情况。当前需要认真接受以前的教训,采取政府支持下的商业保险模式和政府主导下的政策性保险模式虽然可以考虑,但根本问题仍然是,任何公司和政府部门在与2亿农户打交道时,都会有同样的麻烦:交易费用过高。

  记者:如何看待外国经营农业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开展业务?国内的保险公司应如何应对?

  温铁军:一般都认为只有打破垄断,才能灵活经营,但在复杂的“三农”问题上不能简单化地如此这般,要考虑怎样才能有利于分散弱势农民的风险。国家可以开办农业保险公司,也可以与各式各样保险机构合股经营,但最有效的或者最主要的办法,还是直接补贴农民自我组织的互助合作保险机构。国内保险公司不能只看自身业务发展。只有认真总结既往曾经退出农村的教训,借鉴农村金融改革中已经出现的教训和经验,努力配合政府缓解“三农”困境的政策,主动帮助农民利用”绿箱政策”尽快形成互助合作保险组织,才能让公司业务有落实到基层的渠道。如果这样苦练内功,必然增强在基层形成网点的实力和优势,才能在农村基层站稳脚跟,才能抓到最后的机会稳住国内公司在农业保险中的市场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