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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川:上市不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最终目标
作者:康燕    时间:2004-11-09    来源:人民日报    阅读:1662次   
 本报上海11月8日电  记者康燕报道:自今年1月6日国务院决定注资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450亿美元以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一直为海内外所关注。近日,作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的周小川,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试点是我国金融改革的延续,是改革的不断深化,同时在新的经济金融环境下又有新的突破。他说,2003年新一届政府成立后,一系列金融改革政策高频率出台,显示中国政府从根本上变革金融业、推动金融改革的鲜明态度,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试点就是金融业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周小川说,当前是推进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良好时机。应该说,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在中国经济改革中所处的次序问题,始终是一个改革的战略选择问题,需要历史地分析。改革早期,中国拿出财政和金融资源,优先使用到农业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对外经济改革方面。各个领域的改革需要消耗相当多的资源,当财政资源很紧、体制上又缺少灵活性时,金融业也承担了改革的成本,其结果之一就是在银行业积累了大量的不良贷款,同时也使金融改革滞后。无疑,当改革发展到一定阶段,就应该把改革的重点转到金融行业,解决这些历史包袱。

  他强调,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和上市会对中国金融改革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他说,将上市作为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最终目标,显然是对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进程的一个误解。实际上,上市只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步骤中的一个阶段,如果按照进程划分,也仅仅是处于整个改革过程中的前半阶段。事实上,既然国家有能力为国有商业银行注资,上市主要目的就不是仅仅为了筹资,其目标是为了建立一整套新的市场激励和约束机制,强调投资者利益,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彻底打破国有商业银行的“准官僚体制”,改变“官本位”,通过合理的、符合商业银行运营要求的绩效激励机制、充分的风险控制和资本约束,将国有商业银行变成真正的市场主体。

  周小川说,上市作为一个重要的步骤,其关键还在于解决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中长期难以解决的问题,特别是来自其他部门的机关化制约的问题。政府注资的意义,并不仅仅是为了改善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从更实质的因果关系看,只有通过上市,通过施加足够的外部压力,才有可能真正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切断机关化运行机制,保证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成功。

     (2004年11月09日 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