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8日在此间说,中国的市场经济制度正处于从初级市场经济向高级现代市场经济转换的过程中,对于自下而上发展起来的非国有企业来说,如何实现交换形态的升级是它们当前所要面临的紧迫问题。
在庆祝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建院十周年的午宴演讲中,吴敬琏引用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道格拉斯·诺斯的理论说,商品的交换存在三种形态:最初级的是人格化交换,即在很小范围内在熟人之间进行的交换,这种交换形态下合同的执行主要依靠关系来自我实施;其次是低级的非人格化交换,这是在扩大的本地市场上依靠社区、社团、商会行规、宗教戒律等保证进行的交换;而高级的非人格化交换是最高形态,这类交换在陌生人之间不重复地进行,交换的范围扩大到全球化的市场。
目前中国的民营企业虽然发展势头迅猛,但主要仍停留在第二阶段,即依靠本地的市场关系进行交易。以温州企业为例,即使已经发展到了国际市场,但交换对象却依然主要是同乡。
吴敬琏说,随着中国全面履行加入世贸组织协议最终日期的日益临近,是否实现交换形态升级对于中国的民营企业来说已经不是需不需要的问题,而是能不能的问题。中国市场的升级仅经历了20年的时间,许多企业在未来两年内面临着实现“三级跳”的压力。
为了帮助国内的非国有企业顺利实现交换形态升级,吴敬琏主张首先要完善市场经济的制度建设,确保第三方执行的力度。其次是要有人力资本的积累,特别是要引进具有职业经理人能力的人才,这些能力包括生产经营能力、内部协调能力、全球性战略眼光、熟悉国际法规和交易管理、职业道德等。(季明)
新华网 2004年1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