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的垄断收入算谁的收入?
《国际先驱导报》:我最近采访中国社科院张曙光教授时,听他讲,您对国有资产有一个新的分类和界定,这个分类对国企改革有很强的操作和实践意义。那么您是如何分类的呢?
樊纲:我先举个例子,这样便于理解问题。中石油、中石化这类上市的资源性企业,资本溢价的收入不是由于经营有道才变成企业利润的,不是利润收入,应该是全国人民的资源性收入。我们的电信、无线通讯等频道资源现在是分给某个企业使用的,本来是全民的资源性收益成了企业的收益和利益,这也是目前各个行业苦乐不均,收入分配差距的一个重要原因。现在,好些资源性国有企业稀里糊涂地上市了,全国人民的资源性收入又成了国际资本的收入。这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不清的问题说明,国有企业的问题首先是国有资产的问题。国有资产的问题不解决,国有企业的问题很难解决。国有企业在整个经济当中所处的地位、产权等等,也就是现在国企改革涉及的方方面面,都会说不清,理不顺。资源性资产是我国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所带来的资源性收入是全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则上应归全民所有。而现在的情况如何呢?现在的情况是把资源交给一个企业,当然主要是国有企业,也有一些是非国有企业经营。交给国有企业经营,生产出来的收入全部以这家企业的利润形态存在。要说流失,这种把全民收入当作一家企业收入的情况究竟算什么呢?
所以,我们的研究强调说明的是,理解国有资产的问题首先要把这种资产存在的不同形式弄清楚。第一种存在形式就是我们经常所说到的经营性资产,包括国有企业资产。现在国资委所管的基本是经营性资产。第二种是非经营性资产,这里面包括国家所利用各种资源、各种收入、投资形成的各种公共基础设施。估计这类资产将来会越来越多。第三种属于资源型资产。其中又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国家占有的土地,属于资源型资产;另一部分属于探明或者没有探明的潜在矿产资源。这种东西一旦开发出来就变成了资本,就产生了收入,这一类的产权也是国有资产,重要的是它属于公共型资产,也可以界定为私人资产。但不同的资产应该有不同的管理。不把我们的注意力,不把话题、问题从企业层面跳出来,到资产的层面、产权的层面、资本的层面讨论问题,我们是说不清国有企业改革的。
经营性国有资产应该转换为非经营性资产
《国际先驱导报》:国有资产分类是为了弄清不同资产的收入该如何分配?
樊纲:不仅仅是这个问题。我的看法是,最重要的意义是国有资产的存在形态要改变,要从大量搞经营性的国有资产形态转变为非经营性的国有资产形态。只有实现了这个转换,才有真正的政府职能转换,才能从过去管企业、管经营性资产、管经营性企业中抽身出来,才能真正履行政府应该履行的职能。把过去那些钱收回来,好好投入公共基础设施,提供公共物品,为全体人民、全体企业服务。
资产形态转变当然要先弄清资产分类。这是所谓国有资产有进有退的根据。国有资产存在不同的形态,而不同形态之间的国有资产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国有资产的重组在一定意义上首先是不同形态的国有资产的重组。如果是买卖国有资产的话,先不讨论流失不流失,就买卖本身来讲,国有资产并没有消失,只是转变了形态。比如首先转变成了现金形态,现金形态又转化为其他的形态。不先对国有资产进行分类,不先弄清国有资产形态转化这个最重要的问题,企业经营这个经营那个,企业搞不搞民营化的问题,谁能说得清楚?
《国际先驱导报》:国有资产形态的转变,是否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呢?
樊纲:国有资产的变卖,国有资产的重组,国有资产没有流失、消失,只是形态转换了。真正的有进有退是国有资产形态上的有进有退,搞清楚这一点就明白了资产形态转换的意义在于:不是越多的经营性资产越好。当然,国有资产可以越来越多,但不是经营性的国有资产越多就越好。中国的发展、企业的发展、社会的发展,我们现在欠缺的是公共服务,需要更多的公共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