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举办的研讨会后,针对本报记者所问“小额信贷机构是否会由地下钱庄转变而成”,吴晓灵作出了上述表态。她表示,民间金融机构与地下钱庄并不等同,后者涉及洗钱,属于非法行为。所谓小额信贷机构,在吴晓灵看来,是为打破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僵局,由民间资本全额出资的“只贷不存”的金融机构,年内将在陕西、山西、四川、贵州等省的农村进行试点,直接面向中小企业开展贷款业务。
她解释小额存贷机构“只存不贷”原因时说:“出于防范风险、控制风险的考虑。”吴晓灵认为吸收公众存款容易造成非法集资,会严重扰乱金融市场,所以只能“只贷不存”。她指出,要严格限定资金来源并加以监督,绝不允许吸收存款的行为。
北师大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认为,非法集资的内涵需要在制度上进一步明确,不是所有民间融资都是非法的;其次,民间金融机构的管理水平急需提高;第三,必须重视如何更好保护倒闭的民间金融机构以及普通投资者的利益。
吴晓灵曾表示:“把民间金融机构的金融活动,通过法律的方式、登记的方式、自律管理的方式规范起来,给想要合法经营的人一个正当的出口,并能够使恶意的欺诈行为和恶意的高利贷行为孤立起来。”(记者 李涛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