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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利益群体”考验政府立场
作者:马国川    时间:2006-02-17    来源:国际金融报    阅读:1405次   
    有规则的利益博弈是市场秩序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和利益分化的基础上,利益博弈将成为一种常规化的社会现象

    政府的责任就是为利益的表达和博弈制定规则,设立制度安排,从而保障利益博弈能够健康有序地进行,以促进相对和谐的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的形成

    日前,在“中国经济50人论坛年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提出,“在新的阶段当中,要想更好地推进改革,必须承认不同的利益阶层和利益集团的存在,协调利益关系,用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的过程来推进改革。”

    近年来,利益集团这个词汇不断进入我们的视野。遗憾的是,许多人对利益集团的认识仍然停留在美国学者詹姆斯·麦迪逊最初定义的阶段。

    詹姆斯·麦迪逊被称为“第一个重要的美国理论家”,他认为利益集团是“为某种共同利益的冲动所驱使而联合起来的一些公民,不管他们占全部公民的多数或少数,而他们的利益是损害公民的权利或社会的永久的和总的利益的。”但是,在国外人们对利益群体的看法开始越来越理性,大家逐步形成了这样的一种共识:利益群体的形成是社会利益分化的必然结果,而利益群体及其活动,也是多元社会的组成部分。

    必须承认,中国社会已经出现了不同利益阶层和利益集团。例如,在去年的房地产博弈中,房地产商集团就以清晰而自觉的意识,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资源影响政府政策和社会风向。于是这次中央政府的调控并未沿用过去那种一刀切式的做法,而是在面对博弈对手和复杂的博弈环境时依据对方的反应不断出台新的政策措施和施压手段。正如学者孙立平先生所说,这次的房地产热以及目前正在进行的调控,象征性地标志着中国开始进入利益博弈的时代。

    那么,面对利益集团崛起,政府应该做什么?

    首先应该保持自己的超越性与公正性。国家自主性理论认为,国家是一个有着相对独立利益与目标的主体。在利益博弈时代,政府的超越性是使得利益集团相互博弈能够健康公正进行的前提条件;

    其次,建立利益集团博弈的合理规则。有规则的利益博弈是市场秩序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和利益分化的基础上,利益博弈将成为一种常规化的社会现象。政府的责任就是为利益的表达和博弈制定规则,设立制度安排,从而保障利益博弈能够健康有序地进行,以促进相对和谐的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的形成。

    但是,目前的问题是,我国一些地方政府不是忙于建立利益博弈的规则,而是有意无意地坐在了个别利益集团的板凳上。最典型的是在这次房地产调控中,个别地方政府与房地产集团站在一起,利用各种手段抵消中央调控的力度。一些地方房价扶摇直上,就是开发商和地方政府合作的产物。

    可以说,正是因为个别地方政府没有站对立场,导致目前我国的利益主体发育失衡,强势过强,弱势过弱。例如,在医疗领域也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而广大的患者虽然也有共同的利益诉求,却不能形成有力的利益集团,导致其利益受到损害。

    利益集团的崛起不是坏事,因为利益群体可以将分散的利益要求凝聚为合法的、建设性的利益表达,从而使其能够更接近决策的层面。可怕的是政府不能保持超越性与公正性。

    在利益集团崛起的时代,政府的责任就是要保持超越性与公正性,创造和疏通多种合法的表达渠道,了解不同利益集团的利益诉求,协调利益关系。假如政府的屁股坐在个别利益集团的板凳上,就会导致社会资源分配的严重不公,危及社会的稳定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