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农业税后,农民仍承担着若干税种,主要有消费税、农民进行非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所缴纳的营业税、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所购买的生产资料中所含的增值税。”许善达说 ,“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所承担的税款仍有减轻的空间,这将是一个发展方向,农村税费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
至于减轻负担的具体方式,许善达指出,我国现在采用的是生产阶段中一部分农业生产资料实行免税或者减税等优惠政策,如化肥生产企业减税,化肥价格可随之下降。“这种方法可圈可点,优点是便于管理。但是由于价格随市场供求变动,若供给减少价格仍会上涨。”
许善达分析,“清费正税”是农村税费改革的第一步,改革的意义不在于数量的变化,而在于对农村各级向农民征税权力的改变。因此,目前的工作重点是防止农村负担反弹,杜绝任何摊派。
取消农业税后,20万人左右的农业税征收队伍的处置仍是难题,许善达表示。
许善达说,农业特产税的条例现在还未废除,因为需要保留烟叶特产税。农业特产税作为农业税的一部分,目前正在技术和法律层面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