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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川——“金融生态”概念第一人
时间:2009-04-03    来源:中国金融网    阅读:1767次   

    央行行长周小川是“金融生态”概念的发明者。2004年12月初,在“中国经济50人论坛”上,周小川首次提出“改进金融生态”,并运用它对中国金融运行中的深层次体制和机制矛盾作了深入分析。随后他在多种场合阐述这个概念。自从周小川将生态学概念系统地引申到金融领域,我国金融界在金融生态方面从理论研究到实践活动都做出了十分有益的推进。

  金融生态是一个非常重要且具有创造力的仿生学概念,它借用生态学的理论,为我们理解金融体系的运行及其同社会环境之间的相互依存、彼此影响的动态关系,提供了新的科学视角。它以比较完整且科学的分析结构告诉世人:金融体系绝非独立地创造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系统,它的运行更广泛地还涉及其赖以活动之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法治等等基本环境要素,还涉及这种环境的构成及其变化,以及它们导致的主体行为异化对整个金融生态系统造成的影响。因此,管理金融风险,提高金融效率,应当成为一个全社会共同努力的工作;而且,从生态学的观点来看,通过完善金融生态环境来提高金融效率和管理金融风险,可能具有更为根本的意义。

  周小川:金融生态的改善是个综合、渐进的过程
    周小川表示,“金融生态”是一个比喻,它指的主要不是金融机构的内部运作,而是金融运行的外部环境,也就是金融运行的一些基础条件。

  这个概念不是我先用的,是别人先创建而我跟进的。

  改善金融生态也好比你前面讲的“化学变化”,不过不是金融机构内部的“化学变化”,而是内部和外部混合的“化学变化”。这一“化学变化”发生得不会非常快,是要通过较长时间的努力来实现的。

  周小川:改善金融生态的重要内容

  金融生态就是指微观层面的金融环境,包括法律、社会信用体系、会计与审计准则、中介服务体系、企业改革的进展及银企关系等方面的内容。金融生态的改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是建立良好的法律和执法体系。在法律体系中,《破产法》是至关重要的。《破产法》涉及到贷款人能否运用法律手段,使破产起诉成为制约借款人的最终底线。亚洲金融风波之后,国际金融组织评价亚洲各国金融状况时,一条重要的参考标准就是《破产法》的完善程度。

  其次是加快企业客户的市场化改革。改善金融生态不能仅仅依靠商业银行,还要改进银行的客户方。如果国有企业改革不到位,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资本金不足、财务状况不好、诚信意识缺乏,商业银行仍面临过大的贷款风险。

  第三是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我们打算在上海建立全国统一的征信数据库,作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但是,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还需要一个过程,除了硬件、软件、服务方面的发展,信用数据的积累也需要花费一定时间。

  第四是提高审计、会计、信息披露等标准。如果会计、审计、信息披露等的标准过低,“骗贷”就会屡禁不止。亚洲金融风波后,对会计准则的高度重要性得到了广泛认同,财政部对会计准则做了一系列改进,使我国会计准则比较接近国际标准,但还有些差距,在执行方面也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第五,要提升中介机构的专业化服务水平。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评级机构等的服务和诚信水平也是金融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中介行业的成长并不顺利,一些中介机构容易被买通作假。因此,培育和发展专业化的中介机构是改善我国金融生态的重要而又长期的任务。

  总之,在金融生态需要渐进改善的情况下,当前信贷等银行业务的风险溢价仍将是显著的,不可回避的,它必然要求市场化的利率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