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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綱:應積極參與建立新的低碳經濟國際機制
作者:陳恆光    时间:2009-09-06    来源:中央日报(台湾)    阅读:1154次   
    繼“金融危機”後,“低碳經濟”正成為一個受全球關注的新名詞。為了尋求危機後新的經濟增長點,目前,以美國為主導的發達國家開始大力宣導並正四處兜售“低碳經濟”,將全球多邊和雙邊談判的焦點由金融危機引向氣候變暖及減排問題。

  在9月3日晚的長安講壇上,國民經濟研究所所長樊綱稱,“低碳經濟”正被當作一種價值而越來越意識形態化,從戰略上,我們需將其作為一種風險來對待,從策略角度看,我們也應在國際關係上將低碳經濟的大旗拽在手中,掌握主動權,積極參與建立新的國際機制,避免被動。樊綱積極宣導,應按人均歷史累計消費量來計算各國的減排責任,並建立國家間的資金和技術轉移機制,促進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的減排轉移。針對美國將要實施的碳關稅,我們應先發制人,對大陸企業首先徵收碳稅,使其失去作用。

    碳關稅增加減排成本

  本月將舉行20國峰會,樊綱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低碳經濟和減排問題肯定會成為焦點議題之一,為了在國際談判中變被動為主動,並在減排推動的設備和技術更新中獲得新的經濟增長點,美國正力圖將各種談判的焦點由金融危機轉向全球氣候變暖問題。

  樊綱憂心忡忡地表示目前的碳稅問題很緊迫,因為美國國會參議院很可能會在今年10月底通過議案,對進口產品徵收碳關稅,奧巴馬政府也在積極推動這件事情。由於減排需更換設備,目前美國、日本、歐洲都將其當作新的增長點。

  碳關稅實質上增加發展中國家的減排成本,對減排影響很小,但對貿易和發展的影響很大。碳關稅實施後,稅收不可能用來補貼國外的出口企業,因此起不到減少排放的作用。

以國內碳稅應對

  大陸是美國的第一大貿易夥伴,如果美國徵收了碳關稅,我國的出口會受到嚴重打擊;如果美國將其稅收用來補貼國內企業的減排,我國的企業面臨的壓力更大。

  樊綱建議,在目前的發展階段,我們不能承諾具體的減排額度,不能加入國際強制減排協議,但是我們可以自己先宣佈徵收國內碳稅,使美國的碳關稅失去合理性。因為碳關稅符合WTO的原則,但是雙重徵稅是違反WTO原則的,如果我們徵收了碳稅,美國再徵收碳關稅就是違法的。

  對大陸企業徵收碳稅,無疑會增加企業成本,降低出口競爭力。但樊綱表示,如果我們不徵收,別人也會徵收,成本增加不可避免。我們拿了這部分錢,還可用來補減排企業。而且如果發達國家也實行了碳排放限額的話,成本也提高了,我們的相對成本並未提高。 

    減排要以消費為標準

  中國大陸經濟50人論壇研究小組提出,發達國家應對減排負主要的責任,減排任務的分攤應以人均歷史累計水準為標準。生產是為了消費,供給是因為需求,像中國大陸的很多排放,是因為其他國家要消費;一些國家在高消費的同時,將生產和排放轉移到了其他國家。因此減排時要以消費為標準,應對不同國家的二氧化碳“消費排放”進行比較,確定排放的最終責任。可將焦點引向最終的奢侈消費,提倡節能減排的生活消費方式。

  中國大陸經濟50人論壇研究小組的研究表明,對於目前全球的減排責任,歐盟應負責任為34%,美國為37%,大陸為1.6%。大陸經濟50人論壇研究小組提出建立《國際減排公約》的倡議,以“人均歷史累計消費排放量”為標準,計算各國應擔負的減排責任,在目前僅存的多國基金和碳交易之外,開闢“第三國國際減排機制”,在政府層面,促進發達國家按其應負的責任,進行必要的資金與技術的轉移,協助發展中國家實現更多的減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