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建议新增第三协作减排机制
报告认为,发达国家对迄今为止的气候变化负有主要责任。但未来气候变化的遏制将由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分担。高速发展的国家如中国,排放曲线急速上扬,也必须积极参与向低碳经济这一极为必要的转型。尽管减排在中国是需要的,但没有技术和资金的支持中国不能够承担实现这些减排的全部责任。
对此,报告建议新增第三协作减排机制即“国家间协作减排计划”来实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此问题上的共赢,这项建议包括:
参加ICP的发达国家需承诺:(1)减排所需技术的转让,取消任何技术限制或封锁;(2)根据其外部减排需要进行国际资金配置。承诺资金可用于两个方面,一部分用于建立一个国际减排基金进行国际间的战略性、试验性项目,而主要部分用于ICP。
对于参加ICP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可承诺进入“门槛通道”,一旦本国排放达到事先规定的“门槛”标准,即加入限量减排协议;如果一国获得了充分的国际技术转让和国际资金配置,则该国家应该根据排放相对减少的程度,将“门槛”适当降低。
“与CDM一样,ICP下由发达国家通过技术转让和自己配置实现的减排将计入发达国家“外部减排”的额度。这将有助于发达国家降低减排成本,有效促进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进行技术转让和资金配置。”该报告的撰写人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樊纲说。
樊纲告诉新浪财经,当前国际减排协作缺乏国家层面的国际协作减排制度,也没有一个国家之间资金支持该技术转让的制度性方案。此外,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提供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太少。CDM中每年资金转让额度仅为8000万美元,而多国基金当前累计也仅有10亿美元。
低碳转型将为中国改善能源安全创造机会
作为该报告的外方合作者斯德哥尔摩研究院执行院长Johan Rockstrom表示,现在的低碳价不能为低碳转型提供足够强的激励机制,建议逐渐取缔对化石燃料的补贴。此外,推行通过碳税或限额与交易系统给碳定价,有助于清洁技术目标的实现。
这份报告还对中国未来的减排做了建议,报告指出:中国应继续开展“无悔”减排,包括提高能源效率和改革规制手段,例如推进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的修订及提高相关标准;加快能源结构调整,降低化石能源比重;实施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制度和政策激励措施,例如开展碳交易,征收能源税/碳税以及采取各种财政政策;加大新能源及节能技术的研发政府扶持力度,如增加政府资金投入;积极参与国际节能减排协作。
“在未来的40年中,中国可以在实现发展与经济增长目标的同时达到全球升温低于2度目标所要求的减排。中国在建筑、工业、交通和电力行业均有很大的减排潜力。中国将受益于早减排,但立即行动是保证全球升温低于2度可能性的关键。”Johan Rockstrom说。
此份报告的支持者瑞典驻华大使Michael Lindstrom告诉新浪财经,低碳转型将为中国改善能源安全、以及在国际产品与服务分工中的产业链升值创造机会。低碳中国将是一个以更大的服务产业、更先进的劳动者技能和更少的环境退化为标志的国家。在这一转型中将涌现新的绿色工作机会支持向低碳经济的总体转变。(雪婷,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