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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善达:营改增意义不亚于联产承包责任制
作者:刘华宾    时间:2012-03-25    来源:东方网    阅读:1631次   
    东方网记者刘华宾3月24日报道:“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试点,对中国经济发展影响深远。某种意义上说,这项改革可以与联产承包责任制、1994年财税改革的价值相提并论。”今天下午,以“转型发展与现代服务业”为主题的中国经济50人论坛上海研讨会召开,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此间表示,上海营改增改革试点的意义,若干年后将深刻显现。

  许善达直言,1994年国家税制改革中,最初方案中服务业、制造业的税制都改为增值税,但受到当时分税制等因素影响,最终服务业依然保留了营业税,也保留了营业税的几大弊端,如税负重、重复征税、出口不退税等问题。“中国成为制造业大国,增值税税制是必要条件。但这个税种的负面影响也越来越凸显。”许善达表示,目前推出的营改增改革,将成为社会主义税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十一五期间,各地调整产业结构,实现结果总是不甚理想,关键就在于没有破除制度上的瓶颈。如果十二五期间不搞营改增,服务业的发展目标依然难以实现。”许善达断言。  

  许善达说,增值税扩围对经济发展方式意义重大。营业税对设计、研究型企业造成制度性制约,也妨碍企业吸收新技术、新产品,“企业购进新成果,税收不抵扣,这就等于说,吸收了新技术,反要加重税负,这个导向显然与改变增长方式的初衷相悖。”   

  从结构性减税的角度分析,营改增是最重要的减税方式。许善达认为,营改增首先降低进入改革的产业的税负,同时降低了制造业的税负。在相当大的范围内,降低了制造业和服务业的整体性税负。“哪个结构性措施都没有这个力度大。”  

  营业税目前是地方的第一大税种,营改增实施一定比例后,地方财政收入将有所减少。一种意见认为,可以增加财产税的征收,使之成为地方税收的主税种。许善达认为这个方法为时太早。他提出,今后有望把在生产环节征收的消费税,转移到零售环节征收,使其逐步成为地方的主要税种。  

  许善达最后提到,营改增改革将对企业的经营战略发生重大影响。在原有税制的导向下,很多企业把服务纳入增值税中,但营改增后,企业经营导向将发生根本变化,服务业自会自发趋向专业化分工,综合性的企业集团反而不一定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