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一个高级别改革协调机构,其实并不是什么新鲜建议,最近几年已在改革研究者中初步形成共识。在2008年和2012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就两次提交提案建议“尽快建立一个由中央、国务院直接领导的、超脱部门利益的改革协调机构”。无独有偶,去年2月底,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财政部和世界银行联合课题组发布的《2030年的中国:建设现代、和谐、有创造力的高收入社会》报告同样建议“在政府最高层成立一个高级别的改革委员会”;去年12月底,中国社科院受中央委托完成的经济体制改革报告同样呼吁“设立利益超脱的高层次改革推动机构”;此外,一批“老体改人”,如原体改委副主任高尚全、杨启先、邵秉仁都曾在多种场合提出同类建议。
改革已经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时刻,改革的统筹协调更加重要,完善体制协调机制更加迫切。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完善体制改革协调机制,统筹规划和协调重大改革”,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深入研究全面深化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其指向都是顶层改革协调机制建设。过去30多年的改革实践证明,每当改革处在关键时期,改革的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就愈发重要。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目前已经进入一个以调整利益关系为重点的全面改革阶段,改革的迫切性进一步增强,利益关系错综复杂,改革推进非常艰难。在这样一个特殊阶段,尤其需要中央的协调,需要顶层推动,需要明确改革总体方案、路线图、时间表,否则改革很难顺利进行。
当前,中国改革之所以阻力重重,在一些领域甚至出现倒退,其根本原因是许多所谓的“改革方案”受限于对本部门利益的维持和保护,无法突破特殊利益集团的阻碍。说到底,改革是利益关系的一次重新调整和分配,从根本上必须打破既有利益格局,否则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改革。而现阶段,一些过去的改革者和改革部门已经成为既得利益者,让既得利益者主动打破既得利益的改革不太现实,“自我革命”的勇气可嘉,但“自我革命”的阻力太大。另一方面,各个地方、各个部门、各个领域“单兵突进式”改革,往往更多是向自身利益倾斜的,甚至是“打着改革的旗号,干着反改革的勾当”,久而久之会形成新的既得利益集团。因此,必须建立一个超脱部门利益的改革协调机构,否则在各个部门完成改革设计、形成利益格局以后,再进行改革协调就更加困难了。
加强改革的统筹协调,需要成立中央层面、直接对中央负责的改革领导机构,其目的就是确保这样一个机构真正做到“利益超脱”,从而避免“自己改自己”而固化部门利益和行业利益。无论取什么样的名字,这一机构最大的部门利益只能是“推进改革”,必须以协调推动改革为唯一目的,它不同于当前的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它不掌握具体的项目审批权,并严格限制其培植部门利益。新机构不管发展,只管改革;不管短期,只管中长期;不管宏观调控,只管体制机制。只有利益超脱,作为改革协调部门,才有可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尤其是在当前利益关系复杂化的背景下,从全局而不是从部门利益考虑改革的重大决策,尤其重要。
中国改革的时代背景发生了深刻变化,新时期迫切需要新的改革路线图,必须尽快建立超脱部门利益的中央层面改革协调机构,必须通过明确、统一、科学的顶层设计来集聚人心,这样才能牢牢把握改革主动权,真正实现“改革不停顿”,有效释放“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