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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善达:改变经济增长方式核心是增加消费
时间:2013-08-23    来源:新民晚报    阅读:1664次   
    8月9日上午,当记者电话联系采访“许局长”时,他正在赶往北京南站的路上,准备赴上海出席“中国经济50人论坛”。成立于1998年的“中国经济50人论坛”是我国经济学界颇有影响的学术群体,聚集了一批具有国内一流水准的著名经济学家。许善达是论坛的成员及学术委员会委员,也是这次上海论坛的主持人。

  他对我国宏观经济、金融、财税问题进行深入的学术研究,是一位有着很高理论学术造诣的学者型官员。

  结构性减税——增加居民收入用于扩大消费

  税收是国民经济调控的重要杠杆。面对我国经济运行中的问题和难题,许善达常常从自己的“财税”专业本行出发,寻求解决办法。当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成为我国经济继续前行的关键课题时,许善达提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有很多内容,但在中国,核心是要增加消费,尤其是居民消费。”“一是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要快于经济发展的速度,二是要缩小居民收入差距。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才能让消费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

  对于增加居民收入的途径,许善达认为要“继续执行结构性减税的方针,让政府收入增长比例降下来”。他说,中国税收收入增速连续多年超过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政府收入规模的广泛争议。今后一段时期,在建立新预算制度的同时,应立法确定各项预算的规模,将目前占到GDP的25%左右的一般预算规模,控制在占GDP比重的20%-22%。目前政府预算中还包含部分社保收支和国有资本经营性收支,将这两部分剥离以后,应该不高于发达国家(美国21%,日本19%)。

  此外,“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规模过小,可以把总规模确定在占GDP的13%-15%,一般预算不再拨款;同时社保缴款扩大覆盖面(包括政府公务员在内的全体居民),社保缴款不足GDP15%的部分,由国有资本收益补足。”

  政府收入减少了,会不会影响到公共开支?许善达并不担忧。他说,减税不会影响政府收入,今后相当一段时间里,城镇化率的提高,会促进高税负水平的二三产业快速增长;我国税收征管水平和征收率仍然有较大提高空间;还有三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它本身也是财政收入的储备;我国进口一美元征的税要远远大于一美元出口所退的税,只要继续实行鼓励进口的政策,外汇储备里的财政储备就会释放出来。因此,政府有足够的资源落实结构性减税的方针。

  间接税——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

  30多年税务工作的丰富实践经验,让许善达对通过税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举措有非常深入的思考。他强调,“统筹优化税收的调节功能和作用,不仅需要大力推进直接税制度的改革完善,还需高度关注间接税手段的配置与运用,形成二者互补与配合的制度体系。”

  许善达说,间接税也是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从理论上讲,间接税课征相当于政府通过税收方式,在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进行分配。其中,生产者承担的税收可以视为是从事生产的资产所有者(富人)承担的税收;对需求弹性接近于零的商品所征收的流转税,主要由高恩格尔系数消费者(穷人)承担。间接税对最终消费课税的本质特征,决定了其在不同消费档次的消费者之间,将会产生财富分配效应。

  他进一步解释,普通食品、服装、书籍等是“穷人”的主要消费品,降低或取消这部分商品的消费税率或取消该税目,可以使低收入群体受益,有利于缩小居民收入差距。同时应增加高档消费品或服务的消费税率,即增加向富人征税。

  在许善达提出的降税内容中,减轻小微企业的税负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他认为,我国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应当更大一些。“低收入群体的税负包括小微企业,小微企业税负减少,才可以雇佣更多的员工,而税负太重就可能经营不下去。”

  许善达十分关注的另一个低收入群体是农民。他多次呼吁,提高农民收入“应该作为一个核心政策来考虑”。他说,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在产量增长有限的情况下,收入要增加,只有通过增加农产品生产补贴、适当提高农产品价格来解决,在CPI的整个上涨幅度里面要有一定的份额用于提高农产品价格。

  房产税——建议不再扩大试点范围

  许善达以敢于直言著称。当不少学者纷纷将抑制房价过快攀升的下一个举措寄希望于开征“房产税”(物业税)时,许善达却屡屡明确表示:“我反对征收房产税,建议不再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他说,房产税属于存量税收,中国的税收应该主要是增量税收,逐渐减少存量税收,这样的税制才能比较和谐,抑制房地产投资和投机行为的关键应在交易环节征税。

  他还有另外一个见解独到的观点:“好的税制要照顾穷人,也要能留住富人”。这个观点也招致反驳和批评,但他坚持自己的看法,继续撰文或在不同场合说明自己的观点。

  几年前,在全国政协大会接受采访时,许善达就曾对记者表示,在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实现以前,不应考虑把财产税作为主体税种。他解释,“现在全球化进程越来越快,资金和财产伴随着人员在世界范围内更加自由流动,这些资金、财产和人员落实到哪个国家,这个国家就大大受益。任何经济体实施负担较高的财产税,都势必造成财产和人员流出本国。”他说,“从许多国家和地区已降低或取消遗产税和赠与税(美国、新加坡、澳大利亚等)的情况来看,虽然目前发达国家都用税收手段调节高收入群体的收入,但世界各国争夺富人的斗争已经开始,而降低乃至取消对吸引富人最不利的财产税类就是主要手段之一。”

  许善达坚持认为,不能照顾穷人,就不能体现税收的调节功能;而不能在全球化条件下留住富人,则不仅导致税源流失,而且穷人也会丧失就业机会。

  反对征收房产税,许善达有自己的理由:中国城镇土地是国有的,一座房产的建筑物产权和土地产权不是一个所有者,对一座分别拥有房屋产权和土地产权的两个所有者的房屋如何征房产税?开征房产税,税务机关需要一个房产评估体系以及相应的评估办法,要有一个计税依据,但住宅的真实市场价值是很难估算的。这两个问题都不是短期可以解决的。他还指出,目前主张开征房产税的人大致有三大目的:抑制需求降房价,为地方政府开辟新税源,缩小贫富差距,“这三个目的在方向和思路上不完全协调,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是不可能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