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观点 -> 应邀专家
高度重视经济下行引发的系统风险
作者:郑新立    时间:2015-09-08    来源: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    阅读:10819次   

   当前,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通货紧缩显现的情况下,宏观调控的着力点应适时适度地转向扩大总需求特别是扩大内需;实施扩大内需的战略,要求推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主要应当发挥货币政策的作用;实现稳增长的根本途径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制度。

  7月30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上半年经济形势,提出要“高度重视应对经济下行压力,高度重视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这是对当前经济运行主要风险做出的正确判断,是对当前宏观调控主要任务做出的重要部署。我们应当按照会议精神,统一对当前经济形势的认识,并采取协调一致的行动。

  总需求不足是当前宏观经济中的主要矛盾

  经济下行已经持续了3年多时间。上半年,GDP同比增速降为7%,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1.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名义增长10.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速为6.3%,出口增长0.9%,CPI降为1.3%,PPI已连续41个月为负。尽管就业情况仍比较好,整个经济运行仍处于可控范围,但一些脆弱的行业和企业,如煤炭、钢铁、房地产和一部分中小企业的运营困难加大,孕育着破产和金融不良资产增加的风险,显露出经济形势严峻的一面。统计数据表明,需求不足已成为宏观经济的主要矛盾,经济下行成为经济运行的基本趋势,通货紧缩则成为经济生活的主要风险。扩大需求特别是扩大内需,已成为当前宏观经济政策最重要的选择。

  导致总需求不足的根本原因,是长期以来投资率不断上升,最终消费率主要是居民消费率不断下降。改革开放37年以来,我国经济增长机理发生的一个最大变化,就是由供给约束为主转变为需求约束为主。从1981年到2014年,我国投资率由32.9%一路攀升到46.1%,居民消费率则从53.4%一路下滑到37.7%,分别上升了13.2个百分点和下降了15.7个百分点,投资和消费处于严重失衡状态,导致了目前的产能过剩。我们自觉不自觉地走上了生产能力迅速扩张和广大居民有支付能力的需求相对不足的路子(见图一)。解决当前经济下行、增长乏力问题,实现稳增长目标,必须对症下药,从扩大内需入手,破解需求不足难题。

  当前,由于经济下行已经形成巨大惯性,克服经济下行压力,仅靠正常情况下的需求拉动力是远远不够的。需求总量中还应包括克服经济下降惯性影响所需要的拉动力。转方式、调结构需要通过增量的调节才能完成,包括开发新产品、更新设备,都需要增加投资,关键在于保持稳增长和调结构之间的平衡。当前,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通货紧缩显现的情况下,宏观调控的着力点应适时适度地转向扩大总需求特别是扩大内需。这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应对亚洲金融危机的成功经验,也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

  稳增长亟待货币政策的支持

  实施扩大内需的战略,要求推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主要应当发挥货币政策的作用。近4年多来,我们实际上实行了从紧的货币政策,这是导致连续3年多来经济下行的直接的、根本的原因。1991年至2010年的20年间,我国M2的年均增长速度为20.5%,GDP的年均增长速度为10.3%,M2的增速为GDP增速的2倍。这是我国经济的长期实证数据,与国际历史上处于快速成长期的国家的数据是一致的。国外经验证明,在工业化、城市化快速推进的过程中,M2的增速保持在GDP增速的2倍左右是合理的。长期高于2倍,就会出现通货膨胀;长期低于2倍,就会出现通货紧缩。

  反观近4年多来我国货币增长速度及其影响:2011年至2014年,M2的年增速分别为13.6%、13.8%、13.6%、13.0%,年均增速为13.5%,比此前20年的年均增速下降了7个百分点;随之GDP的年增速分别为9.3%、7.7%、7.7%、7.4%,年均增速为8%,比前20年下降了2.3个百分点。今年上半年,M2的同比增速降至11.8%,比1991年至2010年的增速下降了8.7个百分点,比前4年的增速下降了1.7个百分点(见图二)。根据经验,货币增速对经济增速影响的滞后期为半年,去年特别是今年上半年货币增速进一步下降,必将在下半年和明年显现出来。

  应当看到,当前企业已经形成了经济下行的不良预期,制约了投资的积极性。今年前4个月,社会融资总规模仅增加5.7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少增1.5万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同比仅增长6.5%,比同期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低5.5个百分点。企业缺乏投资意愿,银行贷款用不出去,以致不久前人民银行向部分金融机构进行定向正回购,回收了超过1000亿元流动性。经济下行惯性助推通货紧缩,通货紧缩加剧经济下行,如此恶性循环,是十分危险的。4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 “高度重视应对经济下行压力”,7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在继续强调重视经济下行问题的情况下,又提出要“高度重视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我们应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采取强有力措施,克服经济下行惯性,使货币增速有一个大于正常情况下的增长速度。

  判断一个国家经济的货币化率是否合理,关键应看货币供给量能否保持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大体平衡。只要不造成通胀或通缩,货币供应都应当视为合理。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育程度低,企业融资主要依靠银行贷款,经济货币化率高一些是正常的、合理的。也就是说,由于我国经济的证券化率偏低,企业对间接融资的需求较大,必然要求有较高的货币化率。发达国家股市市值总额一般相当于GDP的100%左右,而我国长期仅为40%左右,最近几个月才上升到50%以上。在判断货币供给总量是否合理时,只看经济的货币化率,不看经济的证券化率,只能得出错误结论。因此,对于目前193%的货币化率,不应过度担忧。相反,在人民币逐渐国际化的背景下,M2的总量已成为衡量国家经济实力的重要指标。我国规模巨大的实体经济是人民币的强大支撑。

  从国内外经验来看,由于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任务尚未完成,经济仍处于快速成长期,M2的增速保持在GDP增速的2倍左右是必要的,既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又不会出现通货膨胀。同时,发展方式转变是一个历史过程,不能一蹴而就、急于求成。寄望于通过人为制造紧缩的环境,对企业施加转方式、调结构的压力,只能适得其反、欲速不达。当前在货币政策上实施降息降准,实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是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的积极行动,是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的正确举措。

  在经济下行的情况下,为了避免银行贷款大量流入股市,制造资本泡沫,需要投资政策和财政政策的引导。我国债务率偏低,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还有较大空间。应扩大长期建设债券的发行规模,通过财政资金的贷款贴息、资本金补助、减税等措施,引导银行贷款投向,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国家发改委近期推出总投资额近2万亿元的7个工程包,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以特许经营权的方式,鼓励社会资金投入。财政资金和银行贷款应主要投向这些领域,以达到优化结构、改善民生、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的目的。为防止企业挪用信贷资金炒股,应加强对资金流向的跟踪监察,确保银行资金流向实体经济。过去曾实行过的点贷、窗口指导、定向宽松等成功经验,现在依然有效。

  聚焦农村改革是实现稳增长的根本途径

  截至2012年年底,我国农村尚有6.4亿人,农业劳动力尚有2.6亿人。城镇居民消费水平为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3.2倍。第一产业的劳动生产率只有全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的30.1%。农民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低,根源在于农业的劳动生产率低下。尽管国家对农业实行免税政策,并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财政投入,但这远远弥补不了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对农民收入水平的决定性作用。能不能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难题,尽快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关系到2020年能不能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关系到能不能顺利跨越中等收入区间,也关系到未来十几年能不能继续保持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从国际上看,凡是跨入高收入行列的国家,即人均GDP达到1.2万美元以上,都是在成功地解决了城乡二元结构之后。也就是说,没有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大体拉平,要想达到高收入国家的水平,是非常困难的。

  当前,我国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加快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时机已经成熟。一是许多城市都存在招工难,第二、第三产业劳动力成本上升,为第一产业劳动力继续向非农产业转移提供历史性机遇;二是农用工业具有充足的供给能力,可以满足农业现代化的需要,农业集约化发展的收益可以吸引高素质的劳动力进入;三是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落后,适当给予新农村建设以政策支持,就能引发巨大的投资需求;四是2.8亿农民工及其近2亿家属的市民化,既能圆4亿人以上的全家团圆梦,又能拉动城市房地产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巨大需求。依托这四个条件,把农业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工市民化三件事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系统部署,下大力气来抓,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做好这三件事,关键在于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制度。

  按照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原则,允许农户对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进行抵押、担保、转让,有利于发展土地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在东北地区,一个劳动力种100亩到120亩地;在中部和南方地区,一个劳动力种50—60亩地,其劳动生产率就能赶上第二、第三产业的水平,农民就能成为一个体面的职业。

  农村宅基地共有17万平方公里,折合2.2亿亩。30多年来,农村人口减少2亿多人,但农村宅基地不减反增,现在一个农村人口占有的建设用地是城市人口的3倍多。原因在于宅基地实行供给制,没有商品化,农户不占白不占。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允许宅基地抵押、担保、转让的改革精神,赋予宅基地以商品属性,不仅能够使农户从退出宅基地中获得财产性收入,而且能够促进宅基地的集约节约利用。进城农民退出的宅基地不仅能够满足城镇新增建设用地的需求,而且能够将所退出的宅基地面积的50%左右用于新增耕地。所有的发达国家在城市化的过程中耕地面积都是增加的,我国也不会例外。在推行土地占补平衡的过程中,为了避免占好补坏,可建立由第三方监督的土地质量评价机构。不能以可能造成土地质量下降为由,拒绝实施宅基地制度的改革,这样就是因噎废食。推进这项改革,将有力地带动农民工市民化。进城农民有偿退出宅基地,就会有能力在城镇买房或租房。农民工在城镇有了房住,全家就能在城镇团聚,并享受城镇的各项公共服务,再也不会把打工挣来的钱用于在老家盖一栋无人居住的楼房,这将带来多么大的社会资源的节约!如果能够实行农民工退出宅基地与在城镇提供保障房挂钩的政策,对这项改革将起到更加有力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