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翻番要求的中高速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没有为“十三五”时期经济增长速度给出具体的数量目标,而是提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的要求。实际上,这个“中高速”的表述是一个把定性和定量融为一体的目标。换句话说,能够实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和城乡居民收入在2010年基础上分别翻一番的速度,就是中高速。2010年中国GDP总规模为40.89万亿元,如果2015年实现了7%的增长目标,按照不变价格GDP将达59.63万亿,在“十三五”期间每年只需平均增长6.53%,即可使GDP总量达到81.81万亿元。即使2015年的增长速度为6.9%,GDP也达59.57万亿,“十三五”时期也只需略微高一点的年均增长率——6.55%,即可实现翻番的要求。
在“十三五”时期实现这个不低于6.5%的增长速度,需要适应和引领新常态,在潜在增长率基础上获取必要的改革红利。根据我们的估算,“十三五”期间中国潜在增长率为6.2%。按照这个速度,按照2010年不变价,2020年GDP总量为80.55万亿元,距翻番的要求略有差距,即存在1.54%或1.26万亿元的缺口。因此,实现经济中高速增长的任务,需要分解为两个部分。一是要首先力争实现6.2%这个潜在增长率,二是在此基础上再额外添加必要的(不低于0.3个)百分点。如果出现实际经济增长速度达不到潜在增长率(6.2%),或者达不到翻番目标要求的增长率(6.5%)的情形,必然分别是由不同的原因所导致,因此,争取潜在增长率与争取额外的百分点,需要以不尽相同的路径来实现。
二、新常态不是周期现象
如果出现实际增长速度低于潜在增长能力的情形,通常是由于需求方的冲击所造成,因此,采用反周期的宏观经济政策手段予以应对,既有理论依据也符合各国实践惯例。
在整个改革开放期间,中国经济增长有过数次低于潜在增长率的经历,形成较大的增长缺口。例如,1981年实际增长率为5.2%,而当时的潜在增长率为7.6%,前者与后者之差即增长缺口为-2.3个百分点;1990年实际增长率和潜在增长率分别为3.8%和6.9%,增长缺口为-3.0百分点;2009年实际增长率和潜在增长率分别为9.2%和10.4%,增长缺口为-1.4百分点。这几次增长缺口都因需求不足而产生,也都是通过刺激需求的政策手段最终予以治理,从而使经济增长回归到正常的潜能上。设想如果未来仍会出现需求冲击的情形,刺激性的宏观经济政策仍然是必要的,而且也可以预期是有效的。从这个意义上,并不必要否定“三驾马车”的分析框架。
然而,迄今为止中国经济的减速和下行趋势,是供给方、结构性因素导致潜在增长率的下降。由于人口红利的消失,劳动力供给潜力、人力资本改善速度、资本回报水平和全要素生产率提高率,都按照降低潜在增长率的方向发生了变化。同时,迄今为止实际增长率仍然与潜在增长率相符,没有形成增长缺口。例如,近年来的实际增长率与潜在增长率分别为:2012年7.7%和7.9%,2013年7.7%和7.5%,2014年7.3%和7.1%,2015年6.9%(前三个季度实绩)和6.9%。按照潜在增长率的定义(即生产要素得到充分雇用的增长速度),这样的速度不会造成周期性失业现象,因此总体而言是应该能够接受的。
值得指出的是,潜在增长率是以2010年劳动年龄人口从正增长转为负增长为转折点陡然降低的,为了保持适当的经济平稳性,适度采用刺激手段,以递减的方式借助传统增长动力,让实际增长率的下降平缓一些,也是必要和无可厚非的。但是,仅仅靠刺激需求的办法,试图把实际增长率拉到显著高于潜在增长率的水平,既难以奏效也是危险的。也就是说,通过货币政策发出的超过实体经济所需要的流动性,不会真正进入实体经济以及需求由其所派生的基础设施领域,而外溢到投机需求领域,如房地产、股票市场和其他资产市场等与中国经济的比较优势无关的领域,最终则难免滋生出资产泡沫,酿成系统性风险。
特别是,造成潜在增长率下降的因素还在继续加剧,依靠刺激性政策遏止这个趋势终究捉襟见肘。以人口结构变化导致的劳动力供给因素为例。首先,继2010年后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呈现绝对减少之后,从2017年开始因劳动参与率提高速度下降,15-59岁经济活动人口也将呈逐年减少的趋势。
其次,如果恰当地修正官方统计的农业劳动力比重数据,基于已有研究进一步估算,中国的实际农业劳动力比重已经从1984年的64.0%下降到2014年的19.1%,在农业中就业的劳动力群体年龄整体偏大,大多已经不具备向非农产业转移的意愿和能力,因此,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市转移的速度必将放缓。
第三,无论是按照农村常住人口的口径,还是按照农业户籍人口的口径,构成外出农民工主体的16-19岁农村青年人数在2014年都到达峰值,此后则每年绝对减少。相应地,外出农民工的增长将减速甚至趋于停滞。例如,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在2005-2010年期间,外出农民工每年增长4%,而2014年下降到仅为1.3%,2015年上半年更下降到只有0.1%。
这里讨论的劳动力增长潜力问题,如果放在经济学或者经济增长理论的框架内看,对增长率的影响绝非仅仅来自于劳动力供给。我们知道,过去30多年中国经济高速增长是在劳动力无限供给条件下发生的,一旦这个二元经济发展特征消失,增长核算或生产函数中所有解释变量的作用都会发生变化,导致潜在增长率下降。而且,经济增长是一个增量或速率概念,因此,不能以劳动力总量丰富或劳动年龄人口比重高这些静态指标,否认中国经济发生的必然导致潜在增长率下降的阶段性变化。
三、以改革应对结构性挑战
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表现为一系列结构性变化。因此,顺应这些结构性问题,旨在消除阻碍生产要素供给和生产率提高的改革,总体上必然促进经济增长。或者说,改革与增长并不是非此即彼或者此消彼长的关系。例如,笔者与合作者的一项研究,在做出比较理想假设的情况下,估算出改革可以通过提高劳动参与率、改善劳动者的人力资本和加快全要素生产率提高速度,把未来一定时期的潜在增长率提高1-1.5个百分点。
对这个改革红利的估算要有准确的理解。首先,改革红利的估算本身,像所有经济计量模型一样,都是假设一个封闭的情景。而在这个情景之外,我们也要看到,推进改革也不可避免要允许创造性破坏。也就是说,放弃传统经济发展方式,或减少对传统增长动力的依赖,都会牺牲一定的经济增长速度,类似于挤出水份和排除病灶。其次,改革红利的估算是纯粹理论上的,与现实中改革带来的收益并没有时点上的对应性,有些改革更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有些改革的效果则需假以时日,不应指望一举拿下所有的潜在红利。第三,改革红利并不像刺激政策那样,有看得见摸得着的抓手,常常会以“润物细无声”的形式显现,需要更具洞察力和定力,胸怀信心和耐心。
不过,对改革红利进行估算,并非只是学术意义上的纸上谈兵,仍然具有较强的政策含义。一是帮助树立对推进改革的决心和紧迫感。越是在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大的情况下,越是需要抑制住采取刺激性政策的冲动,而是向深化改革要红利。二是认识到改革红利的存在可以帮助我们选择恰当的方式及时推动改革。改革能够带来红利,也需要支付成本,在很多情况下,改革成本的承担者并不一定能够获得全部改革收益。这个现象产生于推进改革本身所具有的公共品性质。因此,通过恰当的制度安排和机制设计,让改革成本能够在不同的参与者之间进行合理分担,让改革红利能够成为事先的期望值,并最终能够在各个群体之间合理地分享,是改革能够按照时间表推进的关键。
推进改革应该优先选择能够带来最明显红利的领域。具体来说,有利于提高劳动参与率和全要素生产率的改革,能够带来立竿见影的效果,应该率先得到推动。根据经济增长理论,一方面,劳动力的增长潜力,不仅影响这个生产要素本身的供给,还通过人力资本改善、资本回报率和资源重新配置效率影响潜在增长率水平。在劳动力难以再有新的增量的情况下,挖掘劳动力供给潜力的途径就是提高非农产业的劳动参与率。另一方面,在传统增长动力减弱的情况下,全要素生产率归根结底是驱动经济长期可持续增长的动力。
我们的模拟表明,把非农产业的劳动参与率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可以使经济的潜在增长率提高0.88个百分点,而将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率提高1个百分点的话,则可以把潜在增长率提高0.99个百分点。因此,保守地说,今后五年中只需分别把劳动参与率每年提高0.2个百分点,把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率提高0.2个百分点,就可以获得一个不低于0.3个百分点的改革红利。将其加在静态估算的潜在增长率(6.2%)之上,“十三五”时期就可以实现不低于6.5%的GDP增长中高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