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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减负:楼继伟建议改劳动法 专家称更应降税费
作者:宓迪    时间:2016-02-24    来源:央广网    阅读:2034次   

央广网财经2月24日消息(记者 宓迪)近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关于劳动法可能由于抑制流动性等原因“最终损害劳动生产率”的发言引起热议。业内人士在接受央广网记者采访时认为,加强劳动力流动性各有利弊,而适当降低企业税费特别是降低社保费率或许是问题的关键之一。

在近日举行的“中国经济50人论坛2016年年会”上,楼继伟称,当前我国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保护不足,诸如签订长期合同等规定,不适应我国外向型、代工型企业的特点,一定程度上僵化了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而工资刚性增长等规定,使得工资增长超过劳动生产率的增长,不利于生产率的提高,削弱了我国竞争力。

不过楼继伟此前在清华演讲时也承认,“很多人可能不同意我的看法”。

加强劳动力流动?各有利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在接受央广网财经记者时表示,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所谓抑制劳动力流动的主要方面之一。

央广网财经记者查阅资料了解到,根据目前的劳动法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满足“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等条件,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这是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系列条款之一,而劳动者通常被认为在劳资关系中处于弱势。

杨宜勇认为,是否放开劳动力流动性各有利弊,员工忠诚度是重要一方面。“只有企业对职工的长期使用有负责任的意识,职工才有可能对企业全身心地回报。”

“就看企业职工的忠诚度怎么样。我觉得中国的企业员工忠诚度,特别是在民营企业和农民工群体里,不能够过高地估计。”

降低企业负担或不能归咎于工资

楼继伟1月在《求是》发表的文章称,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我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货币工资年均增长13.2%,农民工工资年均增长13.5%,高于同期劳动生产率(按现价计算)年均增长11.1%的水平,劳动力成本增长已快于劳动生产率增长。

按照通俗的理解,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支出的成本大于员工创造的收入,这被认为是不可持续的。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分析,我国企业成本近些年提高快,不能简单归咎于工资水平增长过快。主要还是流通费用、原料燃料等费用以及税费偏高等造成的。

此前,也有媒体指出,较高的五险一金费率是企业高成本的重要方面。杨宜勇认为,保险费率有下降的空间,但可能只有几个百分点左右;另外,五险一金实际上是企业对员工的老年负责,降低这一块并不直接意味员工利益的增加。

提高劳动力灵活性需平衡劳资关系

在近日的演讲中,楼继伟称,“我认为下一步应该提高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劳动合同法需要保护劳动者,但也要平衡好两者关系,既要保护劳动者,也要保护企业。”

杨宜勇分析,这将进一步考验决策层的智慧。国际经验表明,各国劳动力市场的弹性都有所差别,实际上诸如日本等国还都是一个“准终身雇佣制”的状态,企业对员工的发展负责,员工为工厂“全心全意”地服务。

杨宜勇建议,进入经济新常态之后,从降成本的角度来讲,“要适当地节制一下工资的增长速度,不能超过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速度,也不能超过GDP的增长速度”。另外,诸如社会保障的费率,在经济下行的时候,也可以做一个适当的减免,帮企业度过转型的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