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关系着我们的未来生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五位一体布局中的重要方面,五中全会则将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新理念之一,并被写入国家五年规划。
但迄今为止,生态资本依然无法度量、核算,更难以交易。环境保护、绿色发展,基本上是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或环保等非政府组织开展的公益活动,难以成为企业和个人市场经济条件下正常的经济活动。这样,尽管生态文明建设有所进展,但难以成为广泛、经常且可持续的行为。
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刘世锦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利用特定实物指标对不同类型生态资本进行度量、核算,在生态资本确权的基础上,通过特定区域生态资本的市场交易,回归到市场经济的本义,可以使生态资本定价具备现实可行性。
生态文明建设必须要过生态资本度量、核算、交易这一关
中国经济时报:习近平主席曾提出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应当如何使之落到实处?
刘世锦:以往在生态资本核算上有过不少研究,如绿色GDP核算等,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少共同衡量尺度和社会广泛认同的定价方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要过生态资本度量、核算、交易这一关。
我们提出一种新的思路和解决方案,其要点包括:以特定实物量作为不同类型生态资本共同核算单位;借助互联网、物联网技术进行数据采集和计算,对生态资本进行确权;特定区域范围的生态资本进入市场,实行定价和交易;在此基础上,生态资本与物质资本一样,能够正常参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各种经济活动。
可以选择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工作,深入研究和完善解决方案。主要考虑空气、水、土壤、植被等生态资本。选取一种生态资本计量单位,依据单位生态资本中有益元素的含量,计算出其生态资本实物量。然后按照某种权重,将上述几种不同类型的生态资本实物量加总,形成特定地区的生态资本实物总量。这方面我们已有具体研究成果,可供参考。
借助基于互联网、物联网技术的环境质量实时在线监测系统,以及其他专门技术,如植被的卫星图片等,可以进行生态资本实物量的数据采集和计算。这样的监测系统可以新建,但最好利用环保部门已有的系统,以节省成本。
同时选择若干地区,起步阶段可以是一两个县级行政区,来进行试点。试点地区应有较好的环境质量实时在线监测系统,地区负责人对生态文明建设有较高的积极性、创造性。在试点地区可以划定特定区域,按照解决方案开展生态资本实物总量的实时监测、数据采集和计算、成果发布。
在选择的特定区域内,依照现有的产权法律归属,界定不同类型生态资本实物量的产权所有者。例如,某片土地在承包期内经营权及其收益权归农户个人,该片土地土壤所含的生态资本实物量,应相应归于该农户个人所有。某片林地为集体所有,相关植被的生态资本实物量便归集体所有。某条河流归中央或地方政府所有,相应的生态资本实物量也应归某级政府所有。
生态资本确权并交易可增强保护环境动力
中国经济时报:如果部分地区的试点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是否意味着可以实现市场交易?
刘世锦:如果试点可行的话,应可以适度扩大范围。当在一定数量的特定区域内较好实现了生态资本实物量的核算后,可考虑进行市场交易。不需要新建交易场所,利用已有的碳排放权交易所即可。让一批已获得实时在线监测核算实物量的特定区域生态资本进行市场交易。
最初的所有者是确权后的特定区域各项生态资本的所有者,如果所有者较多,也可以采取股份公司形态。基于生态资本的稀缺性,不同的交易者会对某个特定区域的生态资本有不同报价,这样就会形成某个水平的价格,从而实现对特定区域生态资本的定价和交易。
当特定区域的生态资本能够实现定价、交易并常态化以后,与这些生态资本相关的行为活动就可以做到可计量、可定价、可核算、可交易。例如,在该区域新建一个工厂,将会减少植被,可能造成空气、水的污染等,这些都可以被精准地计算为生态资本的减值,工厂所有者就应对生态资本所有者给予相应补偿。
相反,如果在该区域新建一个房地产项目,配套建设了花园、林木、湖泊等,生态资本将有一个相应增加,并会体现在房地产项目的销售价格中。进一步看,政府对生态建设的财政投入,绿色金融项目的实施,乃至一个地区生态文明建设进度等,都可以在生态资本核算基础上加以科学评估,并相应改进决策。
我们认为,如果上述思路能得以实现,不仅能找到实物量的计量单位和方法,对生态资本实物量进行统一计量核算,还能跳出以往计算绿色GDP时人为主观定价、难以达成共识的束缚,通过特定区域生态资本的市场交易,回归到市场经济的本义,使生态资本定价有了现实可行性。在生态资本核算基础上,与之相关的大多数活动可以成为企业为主体的正常经济活动,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公益活动也能得到客观准确的评价。
生态资本确权并开展交易以后,生态资本所有者利益与生态环境质量息息相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有了坚实而可持续的动力。将生态资本与物质资本、人力资本相结合,可以对全社会的资本总量、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作出更加全面准确的评估和认识。相关研究和试点工作,可以由相关政府部门,如发改委、环保部等组织进行,也可以依托社会组织和企业开展,政府部门给予协助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