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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改革和新商业组织(二)(2003.1.14)
作者:周其仁    发布:2004-04-15    阅读:9959次   

产权改革和新商业组织

作者:周其仁                出自:

    在有机会实地考察前苏联式的农场并与研究苏东农业改革的学者交换意见之后,我认为一个关键的因素是,中俄之间的经济规模、特别是市场规模和结构存在着重要区别。 俄罗斯不但平均的农场规模大,而且由于地广人稀,农场与农场之间距离很远,农村地区没有密布的居民点、集镇和城市,因此俄罗斯机械化程度较高的农业生产,无法依托"一放就活"的农村小集市来作为其投入和产出服务的"支持系统 (suporting system) ",而必须要依靠"大量分配 (mass distribution)"。就是 说,小交换不灵,大交换才能普遍解决问题。俄罗斯农业投入和产出服务的系统,在原来体制下由国家垄断。这一点与中国是相同的。但是区别在于,中国早期的农业改革可以通过快速放活的农村集市小自由贸易支持农民家庭小生产,而俄罗斯没有这个条件。因此,俄罗斯农民对土地的家庭租赁制反应不积极,可能并不是象一些人解释的那样,是什么"七十年的社会主义改造使苏联农民不会种地",而是由于农民在得不到有效的投入产出服务的预期下对产权和经营组织形式的一种合理选择。否则我们怎么理解,同样七十年的集体化,为什么地处欧洲、靠近大城市的俄罗斯农民选择家庭经营的比重高,生产的效果也比较明显呢?多数俄罗斯农民,还是不得不依靠原先国家或集体农场在支持系统方面的一点规模经济,然后在农场之内把精力投放到家庭自留经济里。1994年,国家、集体和股份制农场占用88%的土地生产了60%的产出,私人农场用5%的土地生产了2%的农业总产出,而家庭自留地只占用2。8%的土地就提供了38%的总产出。 这说明,虽然产权的法律框架已经不再构成俄罗斯农民选择私有化农场模式的制度障碍,但缺乏有效的生产"支持系统",还是会迫使农民在现实的生产贸易条件的局限下作出抉择。产权改革不是可以孤立进行的。

  但是,这同时也迫使俄罗斯农业改革的政策制定者下决心根本改造原来国家垄断的大量分配体系。俄罗斯农业改革没有尝到中国农业改革早期效果的甜头,但是她把改革的矛头直指中国农业改革在中期以后才遇到、而至今没有解决的要害问题--按照市场化原则全面改组农业和城市食物市场之间的技术和其他投入品的大分配通道。Wegren (1996) 最近调查了俄罗斯从农场到消费者餐桌整个食物供应系 统的状况。 他看到,(1)俄罗斯的食品贸易政策是开放市场的充分竞争;(2) 国家从食物分配过程中大步退出,例如1992年经过"国家频道"经营的粮食占64%,但到1995年只有3%;(3)即使与西方国家相比,俄罗斯的食物系统目前也以很少的政府管制和保护为特征。由于连接部位的机制改变,农业供给开始适应市场购买力的变化,所以虽然俄罗斯农业的总产出在总的需求水平下降的情况下降低,但综合要素生产率却有了提高。这些证据当然还不足以让我们可靠地估计俄罗斯农业的未来走向,但是至少,俄罗斯在国有商业通道里大刀阔斧的改革,没有为一个"盈利的官僚部门"的反市场既得利益的形成、扩张和硬化提供土壤。

  市场半径、产权和新商业组织

  中俄农业改革的经验一致表明,一场在工商业部门里进行的根本改革对于农业重组是非常必要的。特别在一个大半径的市场里,除了被叫作"自由企业制度"的体系,即在竞争中追求利润的商业组织,没有任何其他有效的方式可以把农场和大城市农产品市场连接起来。缺乏这样的体系,无论是中国农民的家庭小生产,还是俄罗斯的大农场,都不能有效地对市场变化作出反应,都不能有效地从外部获得现代性的投入品和服务,都不能有效地形成一个现代的食物供应系统。按照Coase 的术语,就是单靠农业本身的改革决不足以节约一个巨大的市场所必然带来的昂贵的交易费用。

  中国令人印象深刻的农业改革成功主要来自前期的经验。不同凡响的农业生产增长的真正基础,是农民为自己温饱和在小自由集市支持下的家庭生产。这种增长模式以土地使用权的改革为前提,其优点是改革易于发动和推广。但产权方面局部的和渐进改革的脚步,到了土地产出品自由交易权面前就迟缓了下来。市场和行政控制长期双轨并存,占用大部分农业资源的农产大品种的市场化改革进退反复,没有实质进展,特别是形成了一个"盈利的官僚部门",堵塞了把家庭小农业与大市场连接起来的通道。在此约束之下,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率并重组农业产出结构,面临重重障碍。可以估计,包括国有商业部门在内的中国国有经济的改革滞后,已经并将继续拖住中国农业重组的步伐。总的画面是,与一个家庭为基础的、以集市为主要交易形式的活跃的市场相并存的,是一个大规模的、国有的或国家运用行政手段控制的官商部门。如果说前者没有能力有效地节约大半径市场的交易费用,那么后者不但不可能提供节约交易费用的机制,反而是农产品市场化改革的障碍。更困难的是,上述两元格局好象已经构成一种新的均衡,因为改革再也做不到可以不触犯一个集团的既得利益就增加另一个集团的利益。趋易避难的改革策略,看来收到先甜后苦之效。容易的改革没有了,只剩下两件事可以选择:要么冒风险战略攻坚,要么喊口号就地打转。

  在俄罗斯,农业改革求易未果,继而碰难。所谓求易,就是仿照中国农业改革的路线,从释放农民家庭经营的潜能出发。但是,在中国生效的事情到了俄国就不生效。公道一点讲,从前苏联到现在俄罗斯的农业政策当局,推行农业家庭经营可是不遗余力。读读他们关于土地制度的政策文件和法令就可以知道,其书面的完备性远在中国达到的水平之上。但是,俄罗斯农民似乎就是不欢迎这一套。这件事情,在本文作者看来,同集体化搞了多长时间没有关系,却同资源结构、市场半径和城镇布局的密度等等有关。从一开始,俄罗斯农业离开了有效的"支持系统"就寸步难行。家庭农业玩不转,后来搞股份制大农场其实还是玩不转。改革不能快速生效,因为没有类似中国"小市场支持小生产"的早期改革效应。食品形势进一步恶化,逼得政策当局选择推进国有部门改革的激进策略。情况反正已经糟糕透了,不会因为激进改革而变得更加糟糕。激进策略也许有百害,但至少有一利,就是国有部门的改革不会在渐进中"夹生"、特别是不容易夹生出一个"盈利的官僚部门"来。这样,俄罗斯改革就大刀阔斧直指要害。

  毫无疑问,中国与俄罗斯在发展水平、经济结构、社会和政治传统等许多方面迥然相异。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发现两个国家在转型中有一个相似的关键。这就是原来体制下行政等级制的大分配系统如何被自由企业制度所取代。这是有效整合大市场的关键,因而也是农业改革持续深入的关键。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开始得早些,但似乎至今还没有投入真正的战斗;俄罗斯晚些,但已经跨进了急流。虽然还需要追踪观察,俄罗斯的激进改革策略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全面改善其农业的"支持系统",以及当"支持系统"进一步改善以后,俄罗斯农业生产效率是否可以持续提高,但我们已经可以结论:俄罗斯农业面临的问题是中国农业改革的早期成功经验所不能回答的。倒是中国农业改革在早期成功之后的某种停顿,表明中国有必要在大刀阔斧地改革国有部门方面,在俄罗斯的经验中吸取必要的营养。众所周知,"摸着石头过河"是中国改革的哲学准则。80年代以来中国摸到了一块大石头,这就是在渐进主义双轨并存下日益坐大的反市场既得利益。石头摸到了,我们可以过河了吗?

 引文:
   Cheung, Steven N.S. 1994. Economic Interactions: China vs. Hong Kong", in Wong Gungwu/Wong Siu-lun ed.
  
   Hong Kong Transiti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pp 89-103.
  
   Braudel, Fernand.1977. Afterthoughts on Material Civilization and Capitalism. The Johns Hopkings University Press.
  
   Brooks, Karen and others. 1996. Agricultural Reform in Russia, A View from the farm level," World Bank discussion Papers, 327,1996.
  
   DI (发展研究所), 1986. 《改革面临制度创新》, 上海三联书店。
  
   Prosterman, Roy, Leonard J. Rolfes, Jr & Robert G. Mitchell, 1995. Russian Agrarian Reform: A Status Report from the Field," Communist Economies & Economic Transformation, Vol.7, No.2, 1995, pp175-193.
  
   Sedik, D. Foster & W. Liefert, 1996. Economic Reform and Agriculture in the Russian Federation, 1992-95," Communist Economies & Economic Transformation, Vol.8, No.2, 1996, pp133-147.
  
   WB( The World Bank), 1996. From Plan to Market--World Development Report 1996.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Wegren, K. Stephen 1996. From Farm to Table: The Food System in Post-Communist Russia," Communist Economies & Economic Transformation, Vol.8, No.2, 1996, pp149-183.
  
   周其仁, 1988. “土地制度:有效产权、长期租赁和有价转让”,《经济参考》11月23日第3版。
  
   1994。 "中国农村改革:所有权和国家, " 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夏季卷,8月15日 出版。
  
   1995. "村庄和粮价:农村政策两题",《改革》1995年第3期。
  
   1996. " The Rural Reform on Land Tenure in China",Working Paper for Workshop on Farm Privatization in Uzbekistan (The World Bank), May 15-17,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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