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讲一个事例。笔者的朋友是一个小型机械行业业主,其技术工人的利益分配是这样的:学徒3个月内管吃饭和市场价三分之一工资。生手管吃饭给市场价二分之一工资,熟手正常市场价工资支付,老师傅高于熟手5倍左右支付工资。后来最低工资标准出台尤其是2007年《新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打破了这一均衡,因为有最低工资标准,在被执法部门重罚后朋友不得不调整了学徒和熟手工资标准,最终形成了一个新的让人哭笑不得的问题。。。,笔者在这里用流程图的方式演绎一下这个新问题的博弈过程和路径。
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学徒和生手工资——为了保证微薄利润降低了熟手和老师傅工资——熟手和老师傅跳槽—— 为了稳定生产又保住利润不赔钱,只好裁掉学徒和尽量减少使用生手,以保证熟手和老师傅的工资不变——学徒和生手不能正常培养后产生人才断层——老师傅和熟手供应逐渐呈现买方市场,报酬一路上升,并且因为后继无人,逐渐变成稀缺资源,从而产生严重的用工荒——学徒和生手因为没有实际生产技能、缺乏实际操作能力而无法就业导致严重的就业难。
最低工资标准出台的本意是为了保护学徒和生手这类议价能力较弱的初级劳动力的,但是按这个规则博弈,结果却是他们实际利益受损。其实越来越多的人已经开始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①一位前国家领导人在新华网在线访谈时,就对同时出现用工难和就业荒的问题谈了自己的见解。第一是订单增多,因此需要更多的用工。第二就是企业用工和待业人员找工常常在专业上不相吻合。有些企业需要高水平的技工,但是这是目前我们普遍所缺乏的。第三,这些年来,工人自身维护自己的利益也更加自觉了,他们即使是普通工种,也在为最低工资而挑选。
从博弈论角度看,前文中的流程图就是一个典型的负和博弈。即:假定剩余价值是一定的,在没有第三方实际参与分配的情况下,强制制定规则,增加议价能力弱的一方权益,就会破坏等价交换原则从而产生新的博弈,新的博弈中议价能力强的一方采取的博弈策略一定涵盖了政策成本和自身利益,这个政策成本最终会转嫁给议价能力弱的一方,这种不平衡会一直循环博弈,形成黑洞效应,可以称之为“博弈黑洞”。“博弈黑洞”如果得不到及时纠正就会像亚马逊雨林一只小蝴蝶一样,偶尔翅膀振动经其社会属性传导,被系统放大后裹挟更多力量被动参与博弈,直至等价交换原则得到最终还原纠正。但它对一个组织、一个国家造成巨大损失已不可逆转。
如何纠正。
利益分配体制是社会生产中的四大关键环节之一,不但是中国,包括西方,只要牵涉到分配体制改革的法律一定重量级的,出台前要充分酝酿和博弈,允许管理部门、企业业主、劳动者、经济学家利益各方充分讨论。国外一个增加或削减福利的修正案都会反复酝酿和讨论数年甚至几十年。2006年《新劳动合同法》征求意见稿出台后,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普通劳动者很快被其中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规定”、“无固定期合同”等具有西方发达国家的显性福利条款所吸引,掀起了舆论高潮,尽管有经济学家大声疾呼和反对,但是出于种种原因各方不得不做出妥协。即使是今天,从实际操作层面看,要想真正修订它还需付出更多代价。因为纯粹用经济理论阐释大部人无法接受,直接驳斥反而容易激发民粹,行政层面的操作更是希望渺茫。同时我们也看到《新劳动合同法》带来的负面效应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已经呈现出加速趋势,尤其是在经济下行的情况下,及早作出改变是明智的。
笔者认为,面对现状,作为经济学家首要要做的是鼓与呼,要有一个“日拱一卒”的精神和毅力做好普及工作。同时呼吁政府放开劳资关系讨论的尺度,以便让各种信息充分发酵和融合,最终形成正反馈点化相关各方。
其次是制定政策激励措施,大力开展订单式、国家直补的职业教育,补上受最低工资标准和《新劳动合同法》影响导致的技术工人学徒培养、实操训练不足的短板。
最后,也是最主要的,如果操作层面确实有困难,应该按照小步快走的原则,允许相关经济学家、人力资源专家、企业代表、劳动力代表先行调研,媒体也可以试探性介入,通俗地讲先吹风,有一定接受度后通过实例逐步建立信任开展工作,寻求适当时机修正《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以及“无固定期合同”等被广为诟病的条款,为照顾各方利益,最好修正为地方性的、不具有强制约束力的、供劳资利益各方参考的一个社会导向性条款。
引用文献:
1. 2010年02月27日 15:16 来源:新华网 《温家宝谈“用工荒”:可能由三种原因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