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观点 -> 论坛成员
从“孙大午事件”看中小企业融资改革方向 (2003.11.20)
作者:汤敏    发布:2004-04-16    阅读:6522次   

从“孙大午事件”看中小企业融资改革方向

作者:汤 敏                   出自:

    金融改革的重点,要从死盯着银行、死盯着股票市场的思路中跳出来,优先解决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中所遇到的法律、法规以及机构建设中的障碍。 

    “孙大午事件”已经引起了社会各方的关注。有人说这是一个“双赢”的结局。但如果这就是最后结局,我个人倒是觉得这是一个“双输”,因为不管是金融当局还是孙大午本人,都还是没有找到解决大午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办法。

    山穷水尽之时,其实尚有柳暗花明之路。这就是走直接融资的路径,换句话说,孙大午的乡亲们不是以贷款、而是以参股投资的方式给企业融资。

    首先这种参股投资的方式是合理的。认真分析起来,徐水的乡亲们给孙大午的钱是冒着极大风险的。举例来说,孙大午的投资方式是很奇特的,他借大量的钱来投资收益很低的学校。拿自己的利润去办公益事业是无可厚非的,但如果拿借款来投资,就很值得商榷。从投资的角度来看,这种风险很大。对于他所做的其他一些投资,由于农产品加工市场变化很快,每年因市场的原因倒闭的企业就不在少数。看似孙大午有借有还,随时提取的存款方式很保险,但实际上,借钱给他的乡亲们所冒的风险比把钱存在银行的风险更大。

    在商言商,既然承担了风险,就应该有相应规模的回报。孙大午给投资者的年利率为3.3%,回报仅比银行利息稍高,从投资的角度来看与风险是不相配的。合理的安排应该是孙大午出让一部分股份,乡亲们以参股的方式向其企业融资。如果企业赔了,固然大家的钱都赔进去,而企业如果大赚了,大家也都能分到一杯羹。

    这种参股的方式又是可行的。国家的法律法规并不反对这种参股式的融资。如果大午企业是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融资;如果大午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按公司法的规定,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超过50人,孙大午可以把他需要融资的子项目组成多个公司。这种投资的方式要向投资者们说明钱是用来干什么的。股东对经管方式也有一定的发言权,因此是更透明,更合理的。孙大午还可以是说了算的大股东。如果股份安排上再进一步加强保护小股东的利益,加强部分股东退出的机制,如订出较灵活的回购协议,使急需用钱的乡亲能拿到现金。这样就使投资更有吸引力。

    银行贷款可以和这种直接融资相结合。银行的贷款应该主要是抵押贷款,道理与上面说的一样,银行每年从企业所赚的钱有限,而企业如果赚了大钱又不会和银行安比例分享,那么只有在十分保险的情况下,银行才会将钱韪笠怠R械那谴永习傩漳抢锢吹模斜J匾恍蛏喜⒚挥写怼:侠砜尚械哪J绞牵啥前亚督戳耍蛄嘶鳎橇朔孔樱霉啥堑淖什鞯盅海缓蟠右写睢5比? 如果有了很好的抵押,徐水的银行们还不给大午集团贷款,那就是银行的问题了。

    这个看似简单的分析的意义在于,它解释了当前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出路在于扩大直接融资的渠道。一谈到中小企业融资难,人们马上就抱怨银行。事实上,即使是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美国,中小企业的五年存活率也不到40%,10年存活率更只有13%。银行仅收固定利率,就不愿意承担如此大的风险。中小企业从银行融资难的问题是一个国际难题,道理就在于此。

    从企业家的角度来看,风险越大的企业就越愿意到银行去借钱,因为对他来说,这种融资方式的成本最低。全世界的中小企业都在抱怨银行,但是当企业家们把这道理想清楚后,就不要去做无用功。这些企业家在没有足够抵押时应该忍痛割爱,拿出一些股份给别人分享。对企业家来说,企业发展不起来,拿100%的股份也没有用。

    对于政策制定者而言,当务之急是疏通对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渠道。相对于别的国家来说,我国特别缺的是大量面向中小企业的专业投资公司。它能把老百姓手中的钱集聚起来,以专业的方式寻找好的中小企业,并把赚到的钱拿回来与投资者分享。国际经验证明,大力发展对传统行业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公司或基金,能较快、较大规模地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从这一角度看,金融改革的重点,要从死盯着银行、死盯着股票市场的思路中跳出来,优先解决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中所遇到的法律、法规以及机构建设中的障碍,是解决当前社会上最突出的就业难题, 中小企业发展难题, 以及化解资金过于集中在银行的风险的一条事半功倍路子,而且见效甚快。

    “孙大午事件”的出现是个坏事。但如果因此能使企业家们、投资者们与政策制定者们走出融资政策误区,调整金融改革的方向与重点,最后倒真的可能出现一个“双赢”的局面。


(专家文章由专家本人提供,未经专家本人或中国经济50人论坛秘书处同意,不得转载或作为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