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经济运行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传统以规模扩张为主的增长模式正逐步让位于以提高质量、效益为主的增长模式。培育并放大新的增长动能,成为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所谓新动能,概括有三:一是城乡一体化发展对国民经济的拉动力;二是第三产业发展的拉动力;三是通过技术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带动产业升级的拉动力。比较来看,目前第二个发挥较好,对增加就业和稳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三个正在启动或加速之中,因为科技、教育发展及其对经济的引领作用需要一个较长的积累期。引进技术的效应已下降,因为经过30多年不断引进,该买的能买的差不多都买来了,剩下的核心技术是买不来的。培育这一动能,必须尽力而为,但短期内尚不能以此为主。毕竟以新技术支撑的新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只有百分之十几,传统经济仍占80%以上。对此,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
与后两个动能相比,第一个动能的潜力巨大,亟待通过改革加以释放。目前我国农村仍有6.8亿人口,农业劳动生产率仅为第二、三产业的28%,农民的人均收入仅为城镇居民的31%。广大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远远落后于城市。城乡差距大不仅是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难点,而且制约着农村市场规模的扩大。从国际经验看,凡能跨上高收入台阶的国家,都是在实现了城乡居民收入大体均等之后。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如不尽快缩小,很难攀上高收入台阶。造成城乡差距大的原因,主要在于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以单向流动为主,农村的资本、人力、土地以低于市场价值的价格源源不断流入城市,而由于政策法律障碍,城市资本、技术、人力很难流进农村。城乡居民在财产、户籍等基本权益上处于不平等状态。城镇房地产早已商品化,城镇居民可以分享到城市化过程中不动产增值的收益,而农民却分享不到。农民工尽管为所在城市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但由于其农村户籍使他们分享不到附加在城市户籍上的各种社会福利。由于农村生产要素很大程度上不能入市平等交易,导致城乡资本市场之间形成一个堰塞湖,城市资本严重过剩,农村资本极度短缺。如果能在这个堰塞湖上炸开一道缺口,必然形成瀑布效应。城市资本借势流向农村,城乡发展差距必将迅速缩小。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允许农村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用益物权抵押、担保、转让,赋予农村土地以商品属性,找到了农村土地公有制的实现方式,在保持土地集体所有制不变的情况下,使土地成为可流动、可整合的商品,从而使之与市场经济融合,为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提供了前提条件。实践证明,农村宅基地整理,可节约建设用地60%以上。通过全面实行城市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不仅可以满足城市新增建设用地需要,而且能够增加耕地。
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应当把农业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农民工市民化三件事紧密结合起来,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核心,着重解决好“人、地、财”三者联动,提高户籍城市化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增加农民收入。“十三五”时期,如果能以农村土地用益物权为质押,撬动20万亿元银行贷款和社会投资,投入城乡一体化发展,农村面貌将出现一个大变化。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目标就落到了实处。
30多年来,我国发展动力转换已经历过三次:改革初期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和乡镇企业崛起,催生了八十年代经济起飞;以国有企业改革为中心的宏观管理体制改革和四大支柱产业振兴,支撑了九十年代经济的跨越;发行长期国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铸就了新世纪第一个十年的黄金增长期。通过深化改革,启动三大动能,我们一定能创造新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