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办原主任、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院长陈锡文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报告厅作题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学术讲座时指出:根据住建部数据,截至2015年底,中国城市、县城、建制镇三级城镇构架总建成面积为11.12万平方公里。按照2015年底城镇常住人口数量7.7亿计算,而根据国土部此前规定,城市人均用地目标严控在100平方米以内。所以,严重超标。
如果真按照100平方米标准来,已经建成的城镇面积可以装进去11.12亿城镇居民。即使按照2030年15亿人口(考虑二孩因素)、70%的城镇化率需承载10.5亿人来看,现有城镇面积也已然足够。
问题出在工业用地。目前中国城市中的工业用地比重太高,基本都在25%、甚至30%以上,这种现象在全世界的城市是看不到的。发达国家城市建设用地中,工业用地占比一般不会超过8%。
出现这一问题,制度设计也是一个很大原因,主要体现为工业用地使用权期限太长、且出让价格极低。
目前,中国的工业用地使用权期限最高为50年。根据国家工商局2008年-2012年的统计,中国企业存活期小于5年的占59.1%,在6年-9年间的占24.9%,10年-19年的占12.8%,能存活20年及其以上的仅占3.2%。
同时,工业用地出让价格还极低。针对中国102个城市的统计资料显示,工业用地出让价格约800元/平方米,而住宅用地约为5800元-6000元/平方米,商贸约为6000元-7000元/平方米。地方政府此前为了招商引资,提出低地价、甚至零地价、倒贴出让土地,导致工业用地浪费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