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量、结构和市场化》(9)
国民经济的监测核算问题
关于尽快改进总量计划统计指标的建议*
第二,对流动资产积累的估价同样存的问题。所谓流动资产积累指存货净增加,即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实物新增加部分才构成当年流动资产积累。但由于通货膨胀因素,可有出现在库存实物量没有变化的情况下,年末价值量却比年初的价值量增加的情形,因此在统计流动资产积累时必须剔除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这在统计上叫做“价格调整”,MPS体系本来也有这种规定。问题不在于按哪年的价格计算,而是要使价格具有可比性。如果流动资产积累统一按当年价格计算,那么就要把年初的存货总量按年末的价格进行调整,然后用年末存货的总价值量减去年初存货总价值量,以求得新增流动资产价值量,即流动资产积累。如果不消除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流动资产积累势必会被夸大。我国在改革以来恰恰每年都存在程度不同的物价上涨,而对流动资产积累的统计却基本上仍然沿用过去的差额计算办法(期末价值减去期初价值),虽然近两年来统计部门已经注意到这一问题,但由于种种复杂原因仍然基本上不能消除价格因素对流动资产积累的影响。我们根据现行统计的流动资产积累与历年通货膨胀情况进行测算的结果(见表2)表明,剔除价格因素的影响后,实际的存货增加额都有所减少,导致实际积累率下降,特别是1985~1987年通货膨胀因素使总积累率虚高4个百分点左右,1988年更高达7个百分点以上。
表2 对流动资产积累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情况
年份 | 1979 | 1980 | 1981 | 1982 | 1983 | 1984 | 1985 | 1986 | 1987 | 1988 | 1989 | 1990 |
统计的流动资产积累 根据通货膨胀调整额 调整额对积累率影响% |
323 -22 -0.4 |
272 -2 0 |
328 -216 -4.2 |
267 -216 -3.8 |
296 -199 -3.0 |
343 -145 -1.8 |
745 -424 -3.9 |
748 -521 -4.3 |
580 -517 -3.8 |
871 -1321 -7.9 |
1721 -306 -1.5 |
1700 -200 |
第三,近年来固定资产投资费用的结构变化也影响也积累额和积累率的可比性。其中突出的问题,是按照原则不形成固定资产的投资费用的扣除问题,这类费用具有中间性或转移支付的性质,应当扣除。过去一直是按一个确定的比例,一般为4%扣除的,但近些年来不形成固定资产的费用比重不断上升,继续按照过去传统的比率扣除就会造成投资前期费用低估,相应地,固定资产积累额以及总的积累率出就高估了。还有一个问题,是对购买旧设备、旧厂房等投资费用的统计处理问题。这类投资对于投资者而言固然是固定资本形成,但从全社会来看只不过是一种资本转移,不是新增资产,因此也应当从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费用中扣除。改革以前,国有企业无权出卖自己的废旧设备和厂房,这类资产交易很少,但是近些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化,国有企业已获得了自主处理自己废旧设备和厂房的权利,多种所有制形式也有了很大发展,关于废旧厂房和设备方面的交易越来越多,如果不从汇总的固定资产投资中扣除购买原有资产的费用,固定资产积累也会高估。我国现有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尚不能很好地区分新增固定资产和资本转移。当然,由改革以来投资活动分散化,集体和个体投资增长很快,其中有些也没有纳入统计,这会造成固定资产积累的低估。这两方面的影响不好估算。加之数量也有限,因此我们假定它们互相抵销,不去计算差额了。
第四,国外净资本流入(或流出)带来的问题。按照现行统计规则,积累率是积累额与国民收入使用额之比率,问题是国民收入使用额与国民收入是不完全相等的两个价值量,差别主要是由进出口因素造成的,即当进口大于出口时,国民收入使用额大于国内国民收入生产额,说明本国使用了国外的一部分国民收入;当进口小于出口时,国民收入使用额便小于国内国民收入生产额,说明本国部分国民收入被国外所使用。在进出口差额较小的情况下,不区别本国和外国的国民收入也无关紧要,但当进出口差额很大时,计算积累额和积累率而不区分本国和外国的国民收入则会造成很大的误解。例如,当净进口为10亿元,国民收入生产额为90亿元时,现行统计定义的国民收入使用额就是100亿元。假定30亿元用于积累,则积累率为30%,其实净进口的10亿元可能恰恰都形成了积累,也就是1/3的积累是由国外提供的储蓄形成的。如果仅考虑国内国民收入的生产和使用情况,则积累率为20亿元比90亿元,即22.2%。改革前,除50年代有苏联援助之外,其他时间里国外储蓄对我国的积累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近10年则完全不同了。如果将使用国外国民收入形成的积累的部分扣除出来,那么在一些年份里,现行统计的国民收入积累率还会进一步降低。例如影响最大的1985年,如果剔除利用国外储蓄形成的积累,则国内国民收入实际积累率为29.0%而不是35.0%,下降了6个百分点。1986~1989年通过净进口而利用国外储蓄形成的积累在全部积累中的影响也是值得注意和应予澄清的
将上述因素汇总起来,我们可以近似地看到一组与改革前统计核算可比的国民收入积累率数字(见表4)。由于还有一些复杂因素没有考虑,这组数字仅具有说明大的趋势的性质。
表4剔除不可比因素的积累率
年份 |
1981 |
1982 |
1983 |
1984 |
1985 |
1986 |
1987 |
1988 |
1989 |
统计积累率 |
28.3 |
28.8 |
29.7 |
31.5 |
35.0 |
34.7 |
34.1 |
34.5 |
34.4 |
调整积累率 |
21.4 |
21.8 |
23.0 |
24.8 |
20.7 |
20.1 |
22.8 |
16.2 |
25.3 |
3、采用其他指标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尽管我们前面将统计的积累额和积累率进行了若干调整并得出一些估算结果,但是这种估算并不精确,而且也很难精确。现行统计定义的国民收入积累率有一些本身难以克服和矛盾,这主要是:
(1)现行统计的积累和国民收入都局限于物质生产部门生产和使用,与国际上通行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很不一致;
(2)现行统计的积累额是一种净值概念,始终面临着一个折旧扣除问题,而折旧究竟以多高的折旧率计算是个很棘手的问题;
(3)现行统计的积累率没有区分固定资产积累率和流动资产积累率,但是它们的比重构成如何影响极大。例如1989年统计的积累率仅比1988年少1.3个百分点,但是整个国民经济形势截然不同,关键是固定资产积累大幅度下降,流动资产积累大幅度上升。
有鉴于些,我们认为应当采用国际上通用的总储蓄率、总积累率、总投资率以及固定资产投资率等等指标来作为替代或补充。由于我国已引入国民生产总值指标,这就为计算上述几项指标提供了可能性。
所谓总储蓄是指各机构部门(个人、企业、政府)现期收入减去现期支出的金额,简单地说,也可以看作是当年国民生产总值中未用于消费的部分。总储蓄率,则是总储蓄额与国民生产总值之比。所谓总积累是在一定时期内新获得的固定资产、储备(流动资产)以及其他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总积累率就是总积累额与国民生产总值之比。总投资即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产投资之和,总投资率是总投资与国民生产总值之比。而固定资产投资率则是固定资产投资额与国民生产总值之比。
上述指标均以国民生产总值为衡量基础,扩大了宏观监测的范围,而且都自然包含了折旧额于其中,不必考虑折旧额是否精确。如果折旧率给定,也都可以计算净值指标,例如净储蓄率、净积累率、净投资率、净固定资产投资率,等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目前我国统计的国民生产总值指标存在着口径偏小的问题,据此计算的其他指标也不完全与国际上的数据可比,将来随着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改革,这些问题也会得到解决。计算这些指标是为了满足过渡时期的经济工作需要。
四、适度投资规模的确定
关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大小,首先可以观察固定资产投资率。根据不同年份的经济情况,得出一种经验判断。
1981~1990年,按照现行统计的国民生产总值计算,固定资产投资率情况如表5:
表5 固定资产投资率
年份 | 1981 | 1982 | 1983 | 1984 | 1985 | 1986 | 1987 | 1988 | 1989 | 1990 | 1991 计划 |
固定资产投资额 固定资产投资率 |
961 20.1 |
1230 23.7 |
1430 24.3 |
|
|
3019 31.1 |
3640 32.2 |
4496 32.2 |
4137 26.2 |
4370 25.6 |
5000 26.5 |
从表5看出,“六五”时期平均的固定资产投资率大约在25%左右,“七五”时期平均的固定资产投资率大约在29%左右,1989年为26.2%,1990年为25.6%,1991年按照计划的5000亿元规模为26.5%。由于“七五”时期平均的固定资产投资率为29%左右,所以近两年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都偏小一些。
除固定资产投资率之外,还应当观察总储蓄率的情况,因为投资资金是由总储蓄提供的。1981~1991年的总储蓄率情况如表6:
表6 总储蓄率
年份 | 1981 | 1982 | 1983 | 1984 | 1985 | 1986 | 1987 | 1988 | 1989 | 1990 | 1991 预计 |
总储蓄 总储蓄率 |
1288 27.0 |
1413 27.2 |
1638 28.2 |
2161 31.0 |
2659 31.0 |
3005 31.0 |
3712 32.9 |
4622 33.1 |
5635 35.7 |
6350 36.5 |
6600 35.0 |
从这里同样可以看出,近两年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偏小。未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储蓄,一部分用于支持新增库存(或流动资产积累),它既属于总投资的一部分属于总积累的一部分,例如1989年和1990年的新增库存占国民生产总值的8%左右;还有一部分可以用于支持净出口(出口减进口),这部分储蓄转化为国际金融资产(外汇储备),也属于总积累的一部分,例如1990年商品和劳务净出口达100多亿美元,合500多亿人民币,相当于当年国民生产总值的3%。
也许有人还会提到一个问题,这就是投资品供应能力的决定作用,因为从道理上讲,有储蓄有资金,不一定有相应的投资品供应。但是,这个问题基本上是不存在的。理由是:(1)我国投资品(主要是机电设备和建筑材料)连续数年削减生产计划,仍然有大量产品积压;(2)我国经济已具有很大程度的开放性,国际贸易规模连续十多年的高速扩展,即使存在一些结构性紧缺问题,也完全可以通过国际交换予以调整。
根据以上分析,我国目前具备扩大投资规模的条件,在稳定总储蓄水平的前提下,把固定资产投资率提高到30%左右,不会造成国民经济的严重紧张,问题的关键是要保证一个合理的投资结构,使短线部门从总储蓄中获得更多资金,使库存增长速度降下来,使外汇储备保持在一个合理需要的水平上。
注:*本文写于1991年4月,韩文秀、臧跃茹和作者一起参加了研究。该文曾在《中国工业经济研究》1991年第7期发表。
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的低估问题*
在经济分析、决策和国际比较中,我们经常使用国内生产总值(GDP)及与之相关的概念和指标。由于我国经济的市场化过程还没有完成,按照国际上通行的办法进行国民经济的统计核算,存在许多特殊困难,加之我国采用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时间不长,缺乏经验,现行统计的GDP指标还存在种种问题,其中既有低估遗漏问题,也有高估虚报问题,但总的问题是低估了国内生产总值。国家统计局从1995年开始,根据1991-1992年对第三产业的普查结果,较大幅度地修改了1992年以来的GDP数据,引起了许多人的疑惑。其实,这是完善我国统计的一项必要举措,而且特别需要指出的是,GDP低估的问题远没有完全解决。比照国际通行的统计准则,我们的分析测算结果表明,我国现行统计GDP比实际仍然低估30%左右。只有认真澄清和纠正这一问题,才能消除经济界在许多问题上的认识混乱,为科学的经济分析、决策和国际比较提供可靠的统计基础。
1.住房产业增加值统计明显不足。住房在各国的统计中都是一个独立的产业,其增加值就是租金总额。房屋无论租赁还是自有,都应按市场租金水平计算房租,作为住房产业的产出。大多数国家住房产业的增加值一般占全部GDP的10%左右。房屋的市场租金由折旧、管理费、维修费、投资利息、平均利润和税金等部分组成。自有房屋按市场租金水平计算虚拟租金。这是国际通行的统计规则。然而,我国目前的实际房租水平普遍甚低,与市场房租水平相差很多。例如1995年北京市公有住房月租金为0.88元/平方米,而真正的市场租金甚至成本租金都应是现行房租水平的10倍以上。由于对市场房租水平明显低估,近年来我国统计的房地产业增加值仅相当于GDP的1.0-1.5%。我们根据城乡居民住房面积、估算的市场价值、使用年限和市场租金水平等测算,目前住房产业增加值实际上相当于现行统计GDP的11%以上,即比原统计高出约10个百分点。
2.政府、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部门增加值低估。主要是劳动者报酬少计和固定资产折旧低估。我国统计的“劳动者报酬”主要依据“工资总额”,对个人其他收入的统计非常不全面。最突出的遗漏是政府对公有住宅给予的补贴,这在前面已做解释和测算,不再重复。此外,政府等部门对单位内部食堂、商店、澡堂、学校、托儿所、理发室、职工外出度假、免费发放或低价出售食品等给予的补贴,事实上都使个人收入增加,但并未以个人收入名义计入。再次,对已纳入统计的个人其他收入项目,如第二职业收入、储蓄存款或购买有价证券的红利收入等存在严重的统计遗漏。例如,1994年城镇居民消费和城镇居民储蓄存款增加额之和为15750亿元,加上购买债券、手有现金增加额等,估计为18000亿元左右,而当年职工工资总额加上全国福利保险费之和为8614亿元,仅相当于前者的47%。目前统计的政府、教科文卫部门劳动者报酬(包括福利)占GDP的比例约为5%,据推算,实际上应为9%左右,即比现行统计高出约4个百分点。
此外,对政府、科教文卫等部门拥有的除住宅以外的其他建筑物或固定资产也存在统计低估现象,究其原因,一是对固定资产价值从未按市场价进行定期重估,二是估算折旧 (包括虚拟折旧)时依照的折旧率偏低。据估算,按照资产的市场价值和合理折旧率,政府、科教文卫等部门的折旧相当于现行统计GDP的比例为2%左右,比原统计高出约1个百分点。
上述两项合计,政府、科教文卫等部门的增加值比现行统计高出约5个百分点。
3.对农村建筑业及其他投资活动增加值低估。对农村建筑业投资特别是个人住宅投资的低估,主要表现为投资中的工人费用统计不足,因为相当多的农民建房都采用相互帮工形式,不计报酬,或只付给象征性的报酬。此外,相当一部分建筑材料是自备而非外买,某此基层领导干部自建住房标准很高,投资很大,但自己花费很少。统计显示,1994年农村住宅造价为174元/平方米,包括其他房屋的造价为201元/平方米,明显低估。据测算,农村住宅造价实际达到300元/平方米以上,包括其他房屋的造价在350元/平方米以上。据此推算,1994年农村房屋建设(包括住宅)投资相当于GDP的约5.1%,比现行统计高出约2.2个百分点。
农民购买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额,按现行统计1994年为203亿元。但另据统计,1994年每个农户拥有的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为2348元,比上年增约400元,据此推算,全国农民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应增加近1000亿元,相当于GDP的约2.2%,比现行统计高出约1.8个百分点。
近年业国家对农业的投资不多,但广大农民仍然进行了大量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对牧场、果园、种植园进行了大量的改良工作,投入了可观的人力物力。这些属于投资活动,应计入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但我国现行统计基本上未将这些项目包括进来。据估算,这部分投资相当于现行统计GDP的2%左右。
上述三项合计的增加值低估相当于现行统计GDP的6%以上。
4.国防部门从事经济活动增加值漏计。国防部门并不从事通常意义上的生产,因此国防费支出通常作为中间消耗处理。但有两种特殊情况:一是如果某些军事设施如医院、学校、工厂、机场、道路等转为民用时,应按其价值计入固定资本形成(投资)而不是中间消耗。这是国际通行的统计准则。我国军转民生产已纳入GDP统计,但军转民设施或军民两用设施并未计入固定资本形成。二是我国部队单位还从事一些真正意义上的“生产活动”,如部队农场开展养猪、种菜活动,部队协助地方从事大江大河治理等水利基本建设和其他方面的国土整治工作,以及抗灾救灾、植树造林等活动。据分析,上述两类情况下产生的增加值相当于现行统计GDP的比例在2-3%左右。
5.企业自我服务增加值少计。我国企业素有“大而全小而全”的弊端,一方面表现为企业办社会,企业内部有学校、幼儿园、门诊部、餐厅、理发室等各种服务机构,另一方面表现为生产经营上的“万事不求人”,企业本身往往有运输车队、机械修理部门、建筑施工队等,专门为企业自身服务。企业自我服务活动往往不计盈利也不缴税,其各种支出都作为企业的中间消耗处理;如果从正常的社会分工和国际比较出发,进行单独核算,则原来的企业自我服务部门就有了独立的盈利,也需要缴税,增加值总量就会多出一块。据分析,我国企业自我服务活动增加值相当于GDP的比例约为3%左右。
6.地下经济。各国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地下经济和非法生产活动,如走私贩私、制造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麻醉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街头无照流动摊商等,这些在我国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其中某些活动影响甚大,但我国对此基本没有统计或估计。据粗略估算,这些活动产生的增加值相当于我国现行统计GDP的约8-10%。对地下经济,各国的处理有所不同,有的估算后纳入统计的GDP,有的没有纳入统计的GDP。
综合上述分析,并考虑到现行统计中一些高估因素,如乡镇企业产出虚报等的影响,我们的基本结论是:我国现行统计的国内生产总值比实际低估30%左右。
这一结论的可信性可以得到许多旁证或支持:(1)国家统计局几乎每年都要调高GDP的历史统计数。如1992年GDP值,1993年公布为24020亿元,1995年调整为26635亿元,比最初统计多出2615亿元。1991、1992年GDP增长率曾分别由最初公布的8.0%和13.2%调整为目前的9.3%和14.2%。(2)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和许多国外学者对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进行了种种重估活动,其结论都是在不同程度上调高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当然,用真实汇率或购买力平价方法来重估中国经济是另一种性质的问题,不是本文讨论的内容。
根据上述分析测算结果调高国内生产总值,具有多方面影响:(1)我国国民经济的实际规模,包括消费和投资规模,比现行统计要大得多。1994年人均GDP将不是3800元(现行统计),而是超过4800元,折合约570美元,国际排位比现行统计明显提升。(2)财政收入相对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1994年应为9%左右,比现行统计低2个百分点左右。(3)固定资产投资率将低于现行统计。(4)外贸依存度,1994年应为35%,比现行统计低10个百分点左右。
本文的讨论是纯粹学术性质的。毋需说明,关于国民经济核算的权威方法和数字,只有国家统计部门才能够提供,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的分析、估计都仅只是一种研究或推测而已。我们的目的是为了完善我国的统计核算体系,上述讨论中的不妥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注:*这是本书作者和韩文秀1996年5月起草的一份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