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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绿色融资促可持续发展
作者:周小川    发布:2018-07-19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阅读:8174次   

       今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过去40年,中国经济保持了长时间的高速增长,中国一举跃升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与此同时,我们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持续的雾霾天气、严重的水土污染和生态退化等成为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瓶颈。这让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以牺牲环境资源为代价的经济发展模式是不可持续的。

  新时代,经济发展绝不能再走以前的老路,必须坚持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实现经济绿色转型和绿色发展,通过减少未来的补偿成本来增强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推动经济绿色转型和绿色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有预测显示,未来五年里,中国每年需要投入至少2万亿~4万亿元人民币(3200亿~6400亿美元)资金来应对环境和气候变化问题。在这方面绿色金融大有可为,通过构建绿色融资机制实现资金要素的绿色配置,充分调动各方面资金推动绿色发展。全球许多国家已经积极行动起来,2017年全球绿色债券市场融资额已超过1200亿美元。中国绿色债券发行量为371亿美元(248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5%,占全球绿色债券总规模的22%,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绿色债券发行国。

  中国的绿色融资体系建设已取得初步成效,并走在了全球的最前列。“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已包含在中国“十三五”规划之中。2016年8月,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第一次系统性地提出了绿色金融的定义、激励机制以及绿色金融产品发展规划和风险监控措施,成为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的纲领性文件。2017年6月,中国国务院批准设立浙江、广东、新疆、贵州、江西五省(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中国绿色金融发展进入“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与“自下而上”的区域探索紧密结合的新阶段。近一年来,试点地区主动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绿色金融新政策、新工具和新产品,因地制宜探索绿色金融发挥发展的新路径和新手段,绿色金融试点实践取得了积极进展。

  总体看,中国绿色金融发展态势良好。但同时,也面临着诸如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有待加强、绿色标准体系不统一、环境信息披露以及第三方评估制度尚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做出更多努力。

  一是充分发挥金融市场支持绿色融资的功能。进一步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以及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完善环境权益交易市场,丰富融资工具,发展基于碳排放权、排污权、节能量(用能权)等各类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拓宽企业绿色融资渠道;稳步发展碳远期、碳掉期、碳基金等碳金融产品和衍生工具,探索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和碳收益权等为抵(质)押的绿色信贷融资机制;提高绿色金融发展的内生动力,加强绿色金融风险防范。

  二是夯实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和制度建设。推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统一;健全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出台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等;加强第三方评估,逐步建立银行绿色评级机制;完善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的正向激励机制,建立绿色产业基金,加大政府税收优惠、风险补偿以及信用担保等支持;加强绿色投融资领域的立法,明确贷款人的环境法律责任等。

  三是进一步加强在绿色融资方面的国际合作。在现有国际合作的基础上,加强绿色标准、绿色评级、绿色信息披露等方面合作,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经验的分享、传播以及相关的能力建设,促进绿色金融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