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谷归来的思考
李剑阁
(50人论坛.北京)去年底,我应邀出席了在斯坦福大学召开的中国改革国际研讨会。会后,我参观了硅谷的几家高科技企业,并与留学人员进行了比较广泛的接触,对硅谷的高科技发展,尤其是风险投资运作等有了一些感性认识,结合国内情况产生了如下几点想法。
一、吸引风险资本进入高科技,应该主要依靠民间力量,而不是由政府包办。
风险资本是高科技发展中的经济引擎, 在硅谷孕育了一大批象惠普、苹果、雅虎等的成功企业。与传统产业的投资不同,高科技投资注定是高风险的。这是因为在高科技产业中,某一项技术往往只有№1是成功者,№2以下都难以得到能够赖以生存的市场份额,从而统统成为市场竞争的失败者。因此,投入高科技的风险资本至少具有这样几个特点:1、这是一种昂贵的资金,创业企业要取得风险资本必须付出很大的代价;2、这是一种高度专业化管理的资金,必须由具有足够专业水准的人士管理;3、这是一种一对一谈判的私募资金,对基金管理人必须有很强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从硅谷的情况看,风险投资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天使投资,投资人用自己的钱进行投资,向处于起步阶段的企业提供种子资金,一次性的投资额在5万至50万美元之间;第二类是创业投资基金,投资规模从50万到500万美元不等,资金来自养老基金、共同基金、各类基金会、保险公司和银行以及一些富裕的家庭和私人等;第三类是战略投资基金,是由一些大公司建立、专门投向与本企业业务发展相关联的公司。
在硅谷,许多风险投资人、创业投资基金的管理人都是工程师出身,对技术的创造性、知识的前瞻性和产品的市场前景有很好的判断能力。风险基金的投资决策是快速的,但筛选也十分严格。一般一家风险基金一年可以收到5000份申请,能够接受面谈的申请者在200人左右,而最后能够得到资金的常常不足20人。当然,最后的成功者不过几人而已。
风险资本的昂贵还不仅仅在于难以得到,最大的代价在于创业者可能为获得资金而丧失企业的管理权。风险资本并不是“一投了之”。首先,风险投资人大多要求取得控股地位。其次,风险投资人十分重视创业企业的领导班子。因为创业者未必是一个称职的管理者,所以,投资人雇佣专业管理人员取代创业者,是经常发生的事情。从创业企业来说,得到的不仅仅是资本,更重要的是还得到了制度创新、改组企业领导班子、建立新的理念、经营战略和管理模式的机会。
1994年,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安娜李·萨克森尼安写了一本书:《地区优势:硅谷和128地区的文化与竞争》。该书比较了波士顿附近128公路周围的高科技公司与硅谷高科技公司的发展历程。在八十年代前,128公路周围的高科技公司遥遥领先于硅谷。但是八十年代以后,硅谷超越了前者。结论是大公司的开发研究部不如小公司灵活,应变能力较差。联系国内情况,我们的国有大型企业要决定开始或者停止一个科研项目,往往需要经过繁琐的讨论和困难的报批的程序。而小企业却随时可以启动一个项目,又随时可能被市场所淘汰。这些经验说明,风险投资不仅不适合大企业,而且更不宜由政府进行。原因十分简单:1、由政府建立的基金,不可能具有足够的激励机制,促使基金管理人不厌其烦地以沙里淘金的精神去选择项目;2、政府不可能设计一套严密的制度,既能容忍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有90%以上的失败,又能有效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3、政府有关部门习惯性的行政干预,使基金管理人难以抵制,从而违心地作出错误的决策;4、政府部门繁琐漫长的报批程序,根本不能适应高科技日新月异的发展。
针对国内不少地方已经或正在建立风险投资基金,一些硅谷的科技人员说,那些可以不考虑成本和市场的基础研究和国防科技研究,国家投资是有效的,也只能依靠国家来投资。但是面向市场的创业投资,绝对不能靠国家来投资。现在有些地方动辄筹资数十亿元搞风险投资,肯定是在拿老百姓的钱财开玩笑,过几年就等着给这些基金料理后事吧。话虽尖刻,值得深思。
二、创业型的高新科学技术的成败得失,应该通过市场选择,而不是由政府认定。
在硅谷我深深体会到,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充分的发挥是硅谷成功的根本原因。硅谷不可能产生于僵化的计划体制。只有一种自由竞争、分散决策的创业体制,才能创造出硅谷这样的奇迹。
高科技不是一开始就完整地产生于人的头脑。最初只是许多不同的人独立地产生了一些朦胧的想法,经过各自的努力,最后只有少数人甚至一个人获得了成功。 高科技是由无数的失败铺垫出来的。在这个过程中,既不可能以一个人的想法取代所有人的想法,也不可能以协商一致的方式来统一大家的行动。所以,政府作为创业投资的主体不但不能减少失败的机率,反而会冒很大风险。让个人创业者去试去闯,可以大大分散风险,并且可以将风险转移给市场去承担。
应当承认,政府的工作人员不管有多高的学历,有多丰富的知识,其专长只是某个方面的行政管理,在高科技创新领域绝对不比那些整天在第一线从事专业研究的人高明。如果在高科技领域设置过多的政府审批,肯定会耽误我国高科技发展的进程。有一位留学生说:“试想一下,如果象比尔·盖茨和乔布斯这样的人当年在我国创办企业,他们的企业会被政府部门认定为高科技企业吗? 他们可是连大学都没有毕业,更不用说什么高级工程师、院士的头衔了。”
政府在资本市场扮演什么样的角色,直接关系到风险资本的命运。资本市场是风险资本的退出通道,是保证风险资本循环的重要环节。当创业企业进入成熟期,与高风险相伴随的高收益转化为常规收益,这时风险资本就套现退出,重新寻觅新的投资机会,进入下一个循环过程。在硅谷,从有了创业想法到公司上市大概只需要18个月。绝大多数公司在上市时还没有盈利,纳斯达克是这些高科技企业上市的主要场所。美国纳斯达克市场为风险资本的快速发展创造了条件。风险资本退出的另一种形式是通过出售企业和企业兼并实现资本循环。
所以,要发展高科技,就必须建立高效率的资本市场。在资本市场上,政府的职能是监管,审批应该越少越好。我们决定搞一个单独的板块让高科技企业在股市融资,叫做“高科技板”。 问题是我们过于相信政府部门的识别能力。一个企业只要经过有关部门认定为高科技企业,就可以优先上市。可是谁能保证这种认定是准确和公正的呢?谁能保证真正的高科技企业能够畅通无阻,而不合格的企业无法浑水摸鱼呢?香港联交所的二板叫做“创业板”,指的是让处于创业阶段的企业挂牌融资,这就从名称上将这类企业的风险性揭示得明明白白。而我们的“二板”定义为专门供政府认定的高科技企业上市,必然使投资者误认为政府在企业的性质和业绩方面作出了某种担保,从而忽视这类企业的风险性。一旦企业出了问题,投资者就会理直气壮地抱怨政府。
众所周知,政府审批从来只是“防得了君子,防不了小人”的差事。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其实是可批性报告,重复建设的项目大多数是经过审批的。所有弄虚作假的上市公司,没有一个不是经过象模象样的“严格”审核的。因此,如果说传统的项目审批都是形同虚设,那么高科技项目审批就更是多此一举了。将项目选择交给市场,既公正,又省心。
三、在高科技领域,政府并非无所作为,而是应该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关键在于观念更新。
当然,在发展高科技方面政府并非除了审批就无事可做了。政府应该做和能够做的事情是很多的,其中一件重要事情就是调动和保护创业者的积极性。比如,放宽分配政策,保护知识产权,允许技术入股和发放职工、管理者的认股权证,允许企业转让;搞好中国的“二板”,为企业上市创造条件;放宽留学生回国政策,确保来去自由,支持海外与国内的高科技合作等等。
从硅谷的经验看,风险投资发展活跃,成效显著的一个主要的原因,是有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宽松的法律环境。美国早在1958年就颁布了中小企业投资法,促进了一大批中小企业的建立,政府还从税收、融资、贴息贷款等方面提供优惠。加州法律环境较为宽松,使跳槽变得容易。一位留学生特别指出,美国各州都有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雇员受雇时,要签一份保证书,防止将来跳槽时商业秘密被泄露。在其他州这一法律的执行过于严格,使得跳槽的人容易成为原公司被告而败诉。但在加州却不是这样,这就有利于人才流动。
政府要为推动高科技发展发挥作用,一个重要的问题是观念的更新。现在各地发展高科技的积极性很高,但很少考虑当地的条件,喜欢搞一些形式主义的花架子,弄不好会形成新一轮浮夸风,到时不知又要浪费多少钱财。比如自深圳举办高科技交易会以后,不少地方也竞相举办类似的活动。硅谷的一些留学生对此颇有讥评。他们认为,由于高科技的发展,传统商品已经在风风火火地发展网上交易,而高科技本身反而要用摆摊叫卖的方式进行交易,真是一件十分可笑可悲的事情。如果高科技产品要等到一年一度的高交会上交易,那黄花菜早就凉了。
政府最应该做的一件事情是吸引海外留学生回国创业,但是,如何把留学生吸引回国,并做到人尽其用,事业有成,在这方面也同样有观念更新的问题。
四、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发展,最重要的条件应该是创业环境,而不是优厚待遇。
在斯坦福大学及硅谷期间,我接触了大量正在或准备创业的留学生。他们中大多数是毕业于国内的名牌大学,在美国获得硕士、博士学位,有的已经在大学任教,有的在硅谷的高科技公司工作,还有的办起了自己的公司甚至已在路演上市。他们工作、研究的领域有信息技术、生物工程、医学、新材料、计算机辅助设计等,不少人取得了一定成就,是难得的高科技人才。
在座谈时,他们使用频率最高的词是“创业”(Start- up)。他们告诉我,硅谷人是工作狂,工作是乐趣,创业是目标。在硅谷,共有来自世界各地的22万名工程师,华裔、华人就占了1/3,而其中有不少人是我国十多年来出国的留学生。这些人中有的受雇于公司,一、二十万美元年薪是很平常的事,另外每年还有大额认股权。近些年来,不少在硅谷的中国留学生纷纷办起自己的公司。有的公司办得很成功,有的已在纳斯达克上市。他们中有的已经成为百万、千万、亿万富翁,但穿的是牛仔裤,吃的是比萨饼,喝的是可乐。他们的消费与他们的财富相比小得不成比例。
一些留学生对国家准备用高薪聘用留学生回国搞高科技不以为然。 他们说,在硅谷,创业时期经常是几个人挤在租来的车库里。工作时喝点可乐,吃点比萨饼。特别在与计算机有关的公司,创业期间,他们投进自己的全部积蓄,不拿工资,并且要面临巨大的生存和竞争压力。他们拿股票期权,与公司同生共死、荣辱与共,只有将来公司取得成功并最终上市,才能获得巨额收入。这些留学生认为,创业是在与所有的同行展开竞争,是在与时间争分夺秒,是在与体力和智力的极限挑战,因此不仅需要有持久的动力,更需要有置其死地而后生的巨大压力。如果以为国家靠高薪就能吸引人才回国,那么回来的可能就不是人才,是人才也可能在优裕的生活环境中一事无成,变成庸才。
一些留学生表示,国家近些年为吸引留学人才回国制订了不少政策是富有成效的。但是,有些方面还不尽如人意,主要是缺乏有吸引力的创业和发展的环境。例如应该允许留学生回国创办高科技民营企业、技术入股、企业可以自由转让、公司可以比较方便地在境内外上市等等。发展高科技,资金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有一种能充分发挥人的创造力的体制和文化,用以造就创业者的栖息地。政策环境宽松了,多数留学人才是愿意回国发展的。
200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