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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自由贸易港要实现小政府大社会
作者:宋晓梧    发布:2019-03-11    来源: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    阅读:10420次   

    春节前我在海口住了将近2个月,参加了中改院关于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60条建议的讨论,还参加了联办研究院相关问题的讨论。另外在海南期间还与海南的干部有一些接触。今天听课题组的介绍,在去年1228日讨论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完善了报告。中改院在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方面做了一件非常重要的工作。 

  我感觉,海南省的干部对如何落实自由贸易港是很着急的。从提出国际旅游岛、自贸区,去年提出建设自由贸易港,没有几年时间,提升了三个层次。有的海南干部反映,如何建设自由贸易港的鼓励性政策来不及出台,限制性的政策出台了不少,不让搞房地产,汽车要禁止用油、全面禁止使用塑料口袋等等。目前海南的政府官员确实挺着急的。这些限制性的措施出来,真正能够干什么不太清楚。有的说建设自由贸易港,究竟海南可以改哪些体制,可以给海南哪些政策,怎么分步骤、分阶段,目前都不清楚。眼看中央提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一周年了,现在各方面还不太清楚到底海南应该怎么搞。 

  在这样的背景下,中改院经过反复讨论,拿出《海南自由贸易港初步设想(研究建议60条)》,对于下一步研究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设是及时的,有重大意义。 

       我非常赞成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设要紧紧围绕“自由”展开。《海南自由贸易港初步设想(研究建议60条)》中提出了“六大自由”。但这“六大自由”真正做到很不容易。面临的任务非常艰巨。在海南目前的基础设施、管理水平等硬软件都有相当大差距的情况下,要达到“六个自由”难度很大。此外,如果这“六大自由”真给了海南岛,那就要考虑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如何合理地协调海南与内地的关系,实际上要在海南与内地之间建立分界线。例如信息自由问题。去年12月我在海口参加中日韩三国论坛上谈到这个问题,一位日本专家说你们提到信息流动高度自由,我想问一下现在日本和韩国可以看CCTV4,还可以上你们的网,海南什么时候能够看日本的电视、韩国的电视,能够上谷歌?这个问题不好回答。这两天好像放开了一些,可以在手机上看BBC了,但真正做到信息流动高度自由可能不那么容易。还有人员流动的高度自由、双重国籍问题等等,真要是按“六大自由”的方向走下去,海南省自由的程度以及必然造成的自治程度将远超国内任何一个自治区。在海南现有行政级别上可能很难办到,省级行政权限可能难以把控这些问题,需要提高海南省的行政级别,比如设中央直辖自由贸易港,与直辖市同级别。 

  我认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初步设想(研究建议60条)》中有很多建议非常大胆,如减税、信息自由,双重国籍等等,小政府大社会、城乡一体化等等,如果真能得到认可,对全国的市场化改革将是很大的促进。我觉得可以增加一些关于商会、协会以及所有社会组织自由度的建议。 

  关于小政府大社会。大社会不仅是给企业自由,企业自己组织办商会、协会要有高度自由的权利,包括社会其他组织,如工会、社区等在法律框架下能够有相对的自由度,发挥社会组织的协调功能,维权并自律。许多过去政府可管可不管、管不了管不好,不应该管的事儿,让社会组织去管,才能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目的。没有社会组织的发育,如果放开了那就要出乱子。发挥社会组织、商会、行业协会的作用,有利于我们和国外交往的时候,不是政府去跟人家直接谈。贸易自由,说到底是企业贸易自由、消费者贸易自由,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多是由商会、协会出面谈具体的贸易问题。发挥商会、协会作用,也是贸易自由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方面。 

(本文系作者2019年2月25日在北京“探索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专家座谈会上的发言)